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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車贈送入賬

發布時間: 2021-02-19 08:54:51

A. 贈送的產品如何入賬

一、贈送的復時候(自產的產品制為前提)
借:營業外支出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二、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三、入庫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貸:銀行存款
四、贈送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稅收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或公共權力對社會產品進行分配的形式。稅收是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稅收具有非直接償還性(無償性)、強制義務性(強制性)、法定規范性(固定性)。
稅收的本質,是國家以法律規定向經濟單位和個人無償徵收實物或貨幣所形成的特殊分配關系。這種分配關系,集中反映了國家與各階級、各階層的經濟關系、利益關系。具體表現在如下方面:分配的主體是國家,它是一種以國家政治權力為前提的分配關系;分配的客體是社會剩餘產品,不論稅款由誰繳納,一切稅源都是來自當年勞動者創造的國民收入或以往年度積累下來的社會財富;分配的目的,是為實現國家職能服務;分配的結果,必然有利於統治階級,而不利於被統治階級,因為稅收從來都是為統治階級的利益服務的。不同的社會經濟制度和不同的國家性質,決定不同國家稅收的不同本質。

B. 贈送客戶的商品怎麼進行賬務處理

計入業務招待費或者計入銷售費用均可,視你們贈送對象確定。

賬務處理版如下:

借: 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權(銷售費用)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增值稅-銷項稅額( 一般納稅人視同銷售的賬務處理應計算銷項稅額)

(2)購物車贈送入賬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亦稱「記帳公式」。簡稱「分錄」。它根據復式記帳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帳戶及其金額的一種記錄。在登記帳戶前,通過記帳憑證編制會計分錄,能夠清楚地反映經濟業務的歸類情況,有利於保證帳戶記錄的正確和便於事後檢查。

C. 收到贈品如何入賬處理

1、收到贈品計來入營業自外收入科目;
2、具體會計分錄是:
借:庫存商品
貸:營業外收入
3、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確認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各種收入。營業外收入並不是由企業經營資金耗費所產生的,不需要企業付出代價,實際上是一種純收入,不需要與有關費用進行配比。因此,在會計核算上,應當嚴格區分營業外收入與營業收入的界限。通俗一點講就是,除企業營業執照中規定的主營業務以及附屬的其他業務之外的所有收入 視為營業外收入。一般採用貸方多欄式明細賬格式進行分類核算。

D. 公司贈送商品如何入賬

公司贈送的商品視同銷售,贈送的商品要和顧客消費的其他商品或者服務按公允價值比例分別確認收入的,放主營業務收入。

E. 買商品送贈品如何入帳

將葯的銷售金額中調出一部分,放入電飯鍋的銷售金額,總銷售金額不變版,開在一張增值稅發票上權即可。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注意這里總銷售金額不變,所以,你們不會多交稅金的。

F. 贈送貨物怎麼做會計分錄

一、企業發生促銷展業贈送禮品,屬於業務宣傳費,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二、發生的促銷展業贈送禮品等支出,計入「銷售費用——業務宣傳費」科目。

贈送的禮品、物品如果是企業購進的商品在計入促銷費用同時,要注意兩點涉稅問題: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二要將購進物品的進項稅轉出並轉入促銷費用,不準作為銷項稅的抵扣。

1、贈送禮品、物品進促銷費用(包括進項稅轉出)

借:銷售費用——業務宣傳費

貸:庫存商品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2、代繳個人所得稅(企業贈送禮品不可能向受禮人索取個稅,只能自己墊付)

借:銷售費用——業務宣傳費

貸:銀行存款

贈送的禮品、物品如果是企業自己生產的產品,在歸入促銷費用的同時將其作為視同銷售處理。

1、贈送的禮品、物品

借:銷售費用——業務宣傳費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銷項稅款)

2、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產成品

(6)購物車贈送入賬擴展閱讀:

分錄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方法

初學者在編制會計分錄時,可以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第二: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第三: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第四: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第五: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G. 贈送的物品怎麼做賬

買一贈一」作為商業零售企業常見的一種促銷手段,那麼「買一贈一」行為在企業所得稅中是如何處理的呢?
關於買一贈一策略中附送的贈品企業所得稅是否視同銷售的問題2008年以前並沒有文件予以明確規定,因此,實務中對此問題爭議非常大,一種觀點認為:贈品應視同企業對外捐贈,根據相關稅收政策應該視同銷售進行納稅處理;另一種觀點則認為:贈品的銷售價款實質上已包含在商品銷售價款中,只是尚未在合同和發票中單獨標明贈品的售價,沒有將贈品的售價從銷售價款中分離出來而已,屬於有償贈送,應當視為成套、配套或捆綁銷售,即銷售帶有贈品的商品,所以無需視同捐贈處理。由於沒有明確的文件規定,稅務機關則往往採用了第一種處理方法,即將「買一贈一」企業所得稅中作為視同銷售處理的,則產生了稅收與會計的差異。
2008年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後為了新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銜接,國家稅務總局出台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對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的若干問題進行了明確,也使「買一贈一」企業所得稅的處理有了明確答案。
一、稅法基本規定。
國稅函[2008]875號第三條:企業以買一贈一等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商品的,不屬於捐贈,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
二、政策解讀及舉例
1、根據國稅函[2008]875號文件規定實質就是將企業的銷售金額分解成商品銷售的收入和贈送的商品銷售的收入兩部分,各自對應相應的成本來計算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文件的關鍵在於確定了買一贈一的行為性質,它屬於兩種銷售行為的組合,只不過沒有分別定價而已,而不是一個銷售行為和一個捐贈行為的組合。
舉例說明:如某企業採取「買一贈一」形式銷售,銷售A商品,售價不含稅(公允價值)1000萬元,成本700萬元;同時贈送B商品,同類不含稅售價(公允價值)50萬元,成本30萬元。則該企業「買一贈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如何計算呢?
(1)確認A商品收入:
①計算分攤比例(1000/(1000+50)*100%=95.2%
②計算應分攤的銷售收入1000*95.2%=952(萬元)
則 A商品的銷售收入=1000/1050*1000=952萬元,A商品對應成本為700萬元。
(2)確認B商品收入:
①計算分攤比例(50/(1000+50)*100%=4.8%
②計算應分攤的銷售收入1000*4.8%=48(萬元)
則B商品的銷售收入=50/1050*1000=48萬元,B商品對應成本30萬元。
(3)該企業應交納企業所得稅=(952-700+48-30)*25%=67.5萬元。
2、根據國稅函[2008]875號文件規定「買一贈一」的企業所得稅處理不作為視同銷售,也就不屬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文件所列舉的視同銷售確定收入的情形。那麼「買一贈一」企業所得稅規定會不會產生稅收與會計的差異呢?
舉例說明:某超市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增值稅稅率為17%,2009年12月開展節前促銷活動,該超市服裝櫃推出了一項某品牌棉襖買一贈一的銷售方式,凡購買大號棉襖一件,贈送同品牌小號棉襖一件,該品牌棉襖大號進價150元件,售價220元/件,小號進價22元/件,售價40元/件,月末結賬前,經核算12月份共銷售該品牌大號棉襖900件,票以開、款已收。
(1)該企業的會計帳務應該如何處理呢?一般來說:
①正常銷售的大號棉襖的會計處理。
借:庫存現金 198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69230.77[(900×220)÷(1+17%)]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8769.23(169230.77×17%)
同時,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135000
貸:庫存商品 135000
②贈送的小號棉襖的會計處理。
借:銷售費用 25030.77
貸:庫存商品 19800(900×2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230.77 [(900×40)÷(1+17%)×17%]
以上「買一贈一」行為增值稅處理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的規定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作為視同銷售貨物來計算增值稅的。(依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納稅咨詢」《買一贈一的增值稅計算問題》(2009/11/5)答復)
但是目前 「買一贈一」是否應視同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還存在較大爭議,建議總局出台正式文件進一步明確。(如《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企業若干銷售行為徵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冀國稅函[2009]247號)則規定「企業在促銷中,以「買一贈一」、購物返券、購物積分等方式組合銷售貨物的,對於主貨物和贈品(返券商品、積分商品,下同)不開發票的,就其實際收到的貨款徵收增值稅。對於主貨物與贈品開在同一張發票的,或者分別開具發票的,應按發票註明的合計金額徵收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均為收到貨款的當天。企業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
根據企業以上的會計處理計算的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為:169230.77-135000-25030.77+5230.77=14430.77元
(2)根據國稅函[2008]875號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①大號棉襖每件含稅銷售收入220/(220+40)*220=186.15元,則900件大號棉襖不含稅銷售收入186.15÷(1+17%)*900=143195.27元
②小號棉襖每件含稅銷售收入40/(220+40)*220=33.85元,則900件小號棉襖不含稅銷售收入33.85÷(1+17%)*900=26035.50元
則該企業應納稅所得額=(143195.27-150*900)+(26035.50-22*900)=14430.77元
可見,「買一贈一」按照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後,企業所得稅的稅法規定與會計處理趨於一致,不會產生稅法與會計的差異,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

H. 用於贈送的商品,該怎麼做會計分錄

一、贈送的商品應當視同銷售: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專銷項稅額)

二、結屬轉成本:

解: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無償贈送,會計上不符合收入確認的五個條件,不確認收入,但是增值稅及所得稅要視同銷售,以公允價確認增值稅項稅額,同時也以公允價確認所得稅收入。

(8)購物車贈送入賬擴展閱讀

視同銷售行為無銷售額,按照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⑴當月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

⑵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

⑶組成計稅價格: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消費稅稅額

I. 公司接受別人贈送的汽車如何入賬

因為時間間隔很短,直接在6月地記入固定資產並確認營業外收入。

借:固定資產 11.6萬
貸:營業外收入 11.6

折舊的計提,首要的問題是估計其使用年限(或行駛里程),然後正常計提。

J. 請教:贈品如何入賬

我建議,按采購成本總額與采購總量(含贈品),計算單位成本。銷售贈品與正常銷售一同處理,不需要區別對待。
相當於付那麼多錢買那麼多東西,對贈品不單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