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購物卡在法律上屬於什麼合同
特殊的債權憑證。
消費者為了未來消費的需要,預付資金給發卡機構,獲得購版物卡,從而取得對發卡權機構或其加盟商戶的債權。這種特殊的債務並不是要求發卡機構將來以貨幣進行償還,而是約定發卡機構或其加盟商戶將來以與購物卡金額相等價值的商品或勞務進行償還的債務。商家通過出售購物卡的方式,相當於進行特殊債務融資,這種特殊的債務融資雖然不需要向消費者支付利息,但是消費者也可以從中獲得利益,比如以低於購物卡面值的價值購買購物卡,或者在使用購物卡進行消費時可以享受發卡機構及其加盟商戶特殊的折扣優惠。綜上所述,購物卡雖然不是金融債權憑證,但卻是一種以約定的商品或者勞務進行償付的特殊的債權憑證,雖然我國法律上對於這種類型的債權憑證並未做出具體的規定,但是就購物卡使用的模式及本身特有屬性來看,其法律性質更接近於債權憑證。
❷ 購物卡可以退嗎
一般是不能的,你想套現的話,可以去超市買大件的東西,用購物卡付款,然後再將所購商品到服務區退貨。
❸ 我要想要一些大商場的,購物卡的,業務管理制度、資金管理制度、章程、協議,我的QQ364275858謝謝
你現在這些資料都有了嗎,方不方便也發我一份 575818077謝謝
❹ 公司每年給簽合同發購物卡,我們沒簽合同不給,這樣合法嗎
這個是公司的規定,是公司的福利,給不給和給誰都是公司的自己的事,是公司的自由,和違不違法沒有任何關系,不給你們發只能說明你們公司福利不好而已,公司小氣而已
❺ 法律上對公司銷售現金購物卡是否有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人民幣管理條例》關於代幣券的規定已經不再具針對性和適用性。
1. 《關於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一是建立商業預付卡購卡實名登記制度。對於購買記名商業預付卡和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商業預付卡的單位或個人,由發卡人進行實名登記。二是實施商業預付卡非現金購卡制度。單位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000元(含)以上或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含)以上的,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購買,不得使用現金;使用轉賬方式購卡的,發卡人要對轉出、轉入賬戶名稱、賬號、金額等進行逐筆登記。三是實行商業預付卡限額發行制度。不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1000元,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5000元。
為防止發卡人無償佔有卡內殘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記名商業預付卡不設有效期,不記名商業預付卡有效期不得少於3年。對於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余額的,發卡人應提供激活、換卡等配套服務。
前兩個問題都可以在上述《意見》中找到答案,至於非法集資問題,因為發行商業預付卡正在被逐漸納入法律規范管制的范疇,因此應該不會被認定為非法集資。
2. 商務部日前剛出台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自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辦法》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民銀行監察部等部門關於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1〕25號,以下簡稱國辦25號文件)要求,首次針對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發布的部門規章。《管理辦法》的出台,對於加強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推動商業預付卡市場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管理辦法》以防範資金風險、保護消費者權益和促進反腐倡廉為核心目標,以「分類監管、屬地管理、動態監測、風險控制」為總體思路,旨在全面實現對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的管理。
《管理辦法》以備案制為基礎,按照企業規模和屬性對發卡企業進行分類,不同類型的發卡企業分由省、市、縣級商務主管部門進行屬地管理。《管理辦法》對國辦25號文件提出的實名購卡、非現金購卡、限額購卡等三項制度進行了細化,並對購卡協議約定、信息保密、退貨與退卡等問題做出了具體規定。《管理辦法》設立了預收資金存管制度,規定規模發卡企業、集團發卡企業和品牌發卡企業應將部分預收資金委託商業銀行進行監管,並設定了預收資金余額上限,旨在遏制發卡企業超發、濫發行為,降低預收資金風險。
《管理辦法》要求商務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信息系統」,對發卡企業信息實行動態監測,重在加強對單用途預付卡業務的過程管理。《管理辦法》明確了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的管理職責,規定了商務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范圍、受理舉報投訴的途徑以及不同違規情形下的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此外,《管理辦法》還規定了企業違規信息公示等措施,以使相關利益方能及時了解發卡企業狀況,從而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