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超市購物卡納稅
超市代扣您來20%的偶然所得個源人所得稅是正確的。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0%。市民在超市的中獎行為,就是偶然所得,應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規定,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偶然所得,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超市在繳納個稅後會有完稅證明,如果您有異議,可以要求超市提供完整的完稅證明。
希望能幫到你 望採納。
2. 企業發放年終購物卡等福利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嗎
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第八條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所以單位發放給員工的福利,包括實物、購物卡等各種形式,都需要按照相關規定合並員工的工資、薪金所得並且扣繳員工的個人所得稅。
(2)購物卡多少稅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3. 為員工發放購物卡是否計征個人所得稅
為員工發放購物卡也是要納個人所得稅的。
由於國家稅務局稅收政策有明回確規定,對於任職受雇單答位發放給個人的不管是現金還是實物,都要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對於用超市購物卡作為職工福利發放給員工的行為,員工的這些收入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並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按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3)購物卡多少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關於工資薪金所得的界定,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發放福利時入賬
1、公司購買超市購物卡時的會計分錄
借:預付賬款——購物卡
貸:銀行存款
2、此卡作為福利發放給本公司員工,屬於職工福利費,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預付賬款——購物卡
3、月底分配福利費時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4. 超市中購物卡要交個人所得稅嗎要交還是不要交交多少
購物卡不交所得稅。但購物時商品的價格里是含稅的。
5. 購買預付卡開什麼發票,稅率多少
購買預付卡只能開增值稅普通發 票,稅率通常為17%。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
三、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以下簡稱「單用途卡」)業務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 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單用途卡,是指發卡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行的,僅限於在本企業、本企業所屬集團或者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兌付貨物或者服務的預付憑證。
發卡企業,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行單用途卡的企業。售卡企業,是指集團發卡企業或者品牌發卡企業指定的,承擔單用途卡銷售、充值、掛失、換卡、退卡等相關業務的本集團或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的企業。
(二)售卡方因發行或者銷售單用途卡並辦理相關資金收付結算業務取得的手續費、結算費、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三)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 票。
(四)銷售方與售卡方不是同一個納稅人的,銷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售卡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 票,並在備注欄註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售卡方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 票,作為其銷售單用途卡或接受單用途卡充值取得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的憑證,留存備查。
四、支付機構預付卡(以下稱「多用途卡」)業務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支付機構銷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幣資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資金,不繳納增值稅。支付機構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 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支付機構,是指取得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獲准辦理「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的發卡機構和獲准辦理「預付卡受理」業務的受理機構。
多用途卡,是指發卡機構以特定載體和形式發行的,可在發卡機構之外購買貨物或服務的預付價值。
(二)支付機構因發行或者受理多用途卡並辦理相關資金收付結算業務取得的手續費、結算費、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三)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與支付機構簽署合作協議的特約商戶購買貨物或服務,特約商戶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 票。
(四)特約商戶收到支付機構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支付機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 票,並在備注欄註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支付機構從特約商戶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 票,作為其銷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取得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的憑證,留存備查。
九、《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附件《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試行)》中的分類編碼調整以下內容,納稅人應將增值稅稅控開票軟體升級到最新版本(V2.0.11):
(十一)增加6「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用於納稅人收取款項但未發生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情形。
「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601 「預付卡銷售和充值」、602「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預收款」、603 「已申報繳納營業稅未開票補開票」。
使用「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編碼,發 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征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6. 公司發放購物卡按照多少錢徵收個人所得稅
您好,會計學堂曉海老師為您解答
你好!按實際金額並入當月職工薪酬統一計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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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單位發放購物卡是否應該代扣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所說的從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由於缺乏明確的范圍,在實際執行中難以具體界定,各地掌握尺度不一,須統一明確規定,以利執行。經研究,現明確如下:
一、上述所稱生活補助費,是指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二、下列收入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並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一)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三、以上規定從1998年11月1日起執行。
單位發放購物卡在福利費或工會經費里列支的屬於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按規定(並入當月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
(7)購物卡多少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財產原值,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一)有價證券,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二)建築物,為建造費或者購進價格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三)土地使用權,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費用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四)機器設備、車船,為購進價格、運輸費、安裝費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其他財產,參照前款規定的方法確定財產原值。
納稅人未提供完整、准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方法確定財產原值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財產原值。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所稱合理費用,是指賣出財產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8. 企業在過節時給員工發放購物卡,需要繳稅嗎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中內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容600號)第十條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9. 公司發的購物卡福利,稅務上如何處理
1、購買的購物卡,在尚未確定具體使用用途之前,應掛賬「其他應收款」或者「預付賬款」處理。借: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貸:銀行存款。企業購買預付卡,僅能從售卡方或支付機構取得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專用發票,項目是「預付卡銷售和充值」;購卡人與實際消費者在整個環節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稅普通發票,在購卡環節取得編碼為「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的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而在消費環節不允許再次取得增值稅發票。由於是不征稅項目,發票的收率欄未顯示稅率,也沒有對應的稅額。因此公司用於員工過年福利而購買的購物卡只能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用於集體福利的進項稅額也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購物卡用來作為端午節的福利發放給本單位員工,屬於職工福利費。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購物卡發放給職工,應當並入當月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因此公司以購物卡形式發放節日福利都屬於員工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所得,應並入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若是購物卡公司用來應酬送給客戶,屬於業務招待費。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購物卡公司用來送給客戶,需要按照「其他所得」項目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企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該項所得的個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10. 發放購物卡是否要交個稅
個人的所得,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購物回卡雖然不是現金答,但也是具有經濟利益,因此需並入工資薪金計征個人所得稅。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無憑證或註明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金額。如果100元的購物卡,企業是打9折買入的。應納稅計算額就是90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