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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卡發放規定

發布時間: 2021-03-04 08:13:40

① 如何合理合法規避員工福利的個人所得稅,例如購物卡。每年節日發的購物卡如何規避

《中華抄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所說的從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由於缺乏明確的范圍,在實際執行中難以具體界定,各地掌握尺度不一,須統一明確規定,以利執行。經研究,現明確如下:
一、上述所稱生活補助費,是指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二、下列收入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並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一)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三、以上規定從1998年11月1日起執行。
單位發放購物卡在福利費或工會經費里列支的屬於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按規定(並入當月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

② 行政事業單位有不準發購物卡之類的正式文件或規定嗎

一般沒有,這個主要是看你在哪個區域,看你們那邊的政府有沒有相關的規定,如果沒有那就沒有限制了,國家好像沒有出台類似的規定!

③ 企業在過節時給員工發放購物卡,需要繳稅嗎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中內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容600號)第十條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④ 法律規定買購物卡送人屬於行賄嗎

一、法律規定購買購物卡送人就看對方是不是國家工作人員,如果是就屬於行賄罪。
二、根據行賄罪定義和《行賄罪》中第第三百八十九條和第三百九十條規定可以看出,購物卡以回扣形式送給國家工作人員,目的是要謀取好處,沒人會平白無故會送工作人員購物卡的。
1、定義: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含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的行為。
2、《行賄罪》中第第三百八十九條和第三百九十條規定:
(1)、第三百八十九條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2)、第三百九十條 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⑤ 法律上對公司銷售現金購物卡是否有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人民幣管理條例》關於代幣券的規定已經不再具針對性和適用性。

1. 《關於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一是建立商業預付卡購卡實名登記制度。對於購買記名商業預付卡和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商業預付卡的單位或個人,由發卡人進行實名登記。二是實施商業預付卡非現金購卡制度。單位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000元(含)以上或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含)以上的,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購買,不得使用現金;使用轉賬方式購卡的,發卡人要對轉出、轉入賬戶名稱、賬號、金額等進行逐筆登記。三是實行商業預付卡限額發行制度。不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1000元,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5000元。

為防止發卡人無償佔有卡內殘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記名商業預付卡不設有效期,不記名商業預付卡有效期不得少於3年。對於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余額的,發卡人應提供激活、換卡等配套服務。

前兩個問題都可以在上述《意見》中找到答案,至於非法集資問題,因為發行商業預付卡正在被逐漸納入法律規范管制的范疇,因此應該不會被認定為非法集資。

2. 商務部日前剛出台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自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辦法》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民銀行監察部等部門關於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1〕25號,以下簡稱國辦25號文件)要求,首次針對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發布的部門規章。《管理辦法》的出台,對於加強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推動商業預付卡市場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管理辦法》以防範資金風險、保護消費者權益和促進反腐倡廉為核心目標,以「分類監管、屬地管理、動態監測、風險控制」為總體思路,旨在全面實現對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的管理。
《管理辦法》以備案制為基礎,按照企業規模和屬性對發卡企業進行分類,不同類型的發卡企業分由省、市、縣級商務主管部門進行屬地管理。《管理辦法》對國辦25號文件提出的實名購卡、非現金購卡、限額購卡等三項制度進行了細化,並對購卡協議約定、信息保密、退貨與退卡等問題做出了具體規定。《管理辦法》設立了預收資金存管制度,規定規模發卡企業、集團發卡企業和品牌發卡企業應將部分預收資金委託商業銀行進行監管,並設定了預收資金余額上限,旨在遏制發卡企業超發、濫發行為,降低預收資金風險。
《管理辦法》要求商務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信息系統」,對發卡企業信息實行動態監測,重在加強對單用途預付卡業務的過程管理。《管理辦法》明確了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的管理職責,規定了商務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范圍、受理舉報投訴的途徑以及不同違規情形下的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此外,《管理辦法》還規定了企業違規信息公示等措施,以使相關利益方能及時了解發卡企業狀況,從而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⑥ 單位發放購物卡是否應該代扣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所說的從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由於缺乏明確的范圍,在實際執行中難以具體界定,各地掌握尺度不一,須統一明確規定,以利執行。經研究,現明確如下:

一、上述所稱生活補助費,是指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二、下列收入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並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一)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三、以上規定從1998年11月1日起執行。

單位發放購物卡在福利費或工會經費里列支的屬於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按規定(並入當月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

(6)購物卡發放規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財產原值,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一)有價證券,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二)建築物,為建造費或者購進價格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三)土地使用權,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費用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四)機器設備、車船,為購進價格、運輸費、安裝費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其他財產,參照前款規定的方法確定財產原值。

納稅人未提供完整、准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方法確定財產原值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財產原值。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所稱合理費用,是指賣出財產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⑦ 違規發放購物卡應該給予什麼處分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第二條規定:「黨員領導干回部對違反《廉政答准則》的行為,應當主動檢查糾正。能夠主動檢查糾正,情節較輕的,可以不予處分或免於處分,但應給予批評教育;情節較重的,從輕或者減輕處分。不主動檢查糾正的,依照本實施辦法處理」。

⑧ 公司發的購物卡福利,稅務上如何處理

1、購買的購物卡,在尚未確定具體使用用途之前,應掛賬「其他應收款」或者「預付賬款」處理。借: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貸:銀行存款。企業購買預付卡,僅能從售卡方或支付機構取得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專用發票,項目是「預付卡銷售和充值」;購卡人與實際消費者在整個環節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稅普通發票,在購卡環節取得編碼為「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的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而在消費環節不允許再次取得增值稅發票。由於是不征稅項目,發票的收率欄未顯示稅率,也沒有對應的稅額。因此公司用於員工過年福利而購買的購物卡只能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用於集體福利的進項稅額也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購物卡用來作為端午節的福利發放給本單位員工,屬於職工福利費。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購物卡發放給職工,應當並入當月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因此公司以購物卡形式發放節日福利都屬於員工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所得,應並入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若是購物卡公司用來應酬送給客戶,屬於業務招待費。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購物卡公司用來送給客戶,需要按照「其他所得」項目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企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該項所得的個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