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 發購物卡 違規嗎
傳統來講是不違規的,但是今年新官上任三把火,各個國企都揪著心,但是作為員工的正常福利,國家是不管的,但要看你是什麼單位,如果老總做賊心虛的話,那你們的購物卡就沒戲了。
B. 應付職工薪酬里,過年過節給職工發了購物卡或少量幾百元錢,這樣的算是職工工資呢還是福利呢
一、過年過節給職工發的購物卡或少量幾百元錢,屬於職工工資薪金。
二、依據:
1、《國稅函[2009]3號文》明確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1)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2)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3)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2、下列費用不屬於職工福利費的開支范圍:退休職工的費用;被辭退職工的補償金 ;.職工勞動保護費;職工在病假、生育假、探親假期間領取到的補助;職工的學習費;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包括職工在企業的午餐補助和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等。企業發給員工的「年貨」、「過節費」、節假日物資及組織員工旅遊支出等都不在此列。
3、以現金形式發放春節福利等,屬於職工工資薪金。
C. 公司發福利時,發放現金與購物卡的區別是什麼
關於走帳納來稅的問題是自:
1、現金無發票要進工資費用,個人要納稅,公司計提以工資為基數的附加費時,基數變大,如工會經費等
2、購物卡可開發票,可進福利費、招待費或辦公費等(根據發票開成什麼),個人不用繳稅,額度內的企業所得稅無影響
3、另外像上面朋友說的購物卡可能有回扣和禮品之類的超值回報。
D. 單位作為福利發放給員工的超市卡,還能不能入福利費稅前列支了
是可以列入職工福利費的
至於稅審會不調出來,就看在稅務上: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只要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部分,是准予扣除的。
如果你超過了,稅審時應該是會調出來的
E. 現在為什麼不允許單位發購物卡了
發購物卡容易變相的賄賂啊,
F. 中央企業職工全年福利有什麼規定
中華全國總工會在去年7月下發了《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規定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員工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同年12月,全國總工會又下發《關於〈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補充通知》(下稱《補充通知》),針對一些實際問題作出更明確的規定,以便於基層操作。
《通知》已規定,基層工會可以用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遊秋遊等集體活動。《補充通知》進一步明確了經費來源:當會費不足時,基層工會可以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彌補。同時,也對工會組織的會員春遊秋遊作了限定,即應嚴格控制在單位所在城市,並做到當日往返。
《補充通知》還對「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這句話作了詳細解釋: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關於「少量」的標准,由省級工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確定。考慮到全國各地情況不完全一樣,全國總工會不宜確定一個統一的發放標准,在這次《補充通知》中,全國總工會把「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的「少量」標準的確定權,交由省級工會。
中央企業職工全年福利參照本規定執行。
全國總工會就員工福利發放做出新規:基層工會除了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職工生日可以發放生日蛋糕或蛋糕券外,還首次明確提出職工婚喪嫁娶等可以給予一定金額的慰問金,職工退休離崗可以發放一定金額的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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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天津、安徽、山東、福建、廣西等地規定,每位會員全年所有節日慰問合計總額不得超過1000元,而慰問形式主要是實物。廣西還明確要求,"不可發放現金、購物卡和代金券, 不可發放中央和區有關規定明令禁止發放的物品。"而上海對於節日慰問總額的規定則較低,"總額須控制在基層工會當年留成的撥繳經費收入的20%以內,最高人均不超過400元"。
G. 公司發的購物卡福利,稅務上如何處理
1、購買的購物卡,在尚未確定具體使用用途之前,應掛賬「其他應收款」或者「預付賬款」處理。借: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貸:銀行存款。企業購買預付卡,僅能從售卡方或支付機構取得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專用發票,項目是「預付卡銷售和充值」;購卡人與實際消費者在整個環節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稅普通發票,在購卡環節取得編碼為「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的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而在消費環節不允許再次取得增值稅發票。由於是不征稅項目,發票的收率欄未顯示稅率,也沒有對應的稅額。因此公司用於員工過年福利而購買的購物卡只能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用於集體福利的進項稅額也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購物卡用來作為端午節的福利發放給本單位員工,屬於職工福利費。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購物卡發放給職工,應當並入當月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因此公司以購物卡形式發放節日福利都屬於員工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所得,應並入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若是購物卡公司用來應酬送給客戶,屬於業務招待費。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購物卡公司用來送給客戶,需要按照「其他所得」項目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企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該項所得的個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H. 國有企業能發福利嗎
福利的發放屬於企業的自主行為,沒有法律規定,也就是說發或不發都是回企業領導說了算的,私企答還是國企都是如此。可以發也可以不發,所以談不上准或者不準的問題。只是現在八項規定出來後,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發福利的問題成了一個焦點,可能你們領導也是怕惹禍上身,就寧可選擇不發了吧……
I. 我想給員工發福利,不知道是發現金,還是實物,還是購物卡,迷茫啦
這有啥迷茫的來,給你自排個序,
1、最好是發現金,現金大家都喜歡,但是發現金可能會要上稅哦,
2、第二選擇就發購物卡,最好是通用的那種,像資和信商通卡這種的,方便實惠。
3、這種就發實物,買的多的話可能還有優惠,花費上就能少一點,但是發起來麻煩,員工也不容易帶回家。
各有利弊,根據你們的情況,個人意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