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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企業購買購物卡

發布時間: 2021-03-01 09:13:29

Ⅰ 單位購買的購物卡支出財務怎麼處理

1、公司購卡時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預付卡

貸:銀行存款

提醒:取得開具的普通發票,品名「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發票稅率欄「不征稅」。

2、公司持卡消費時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固定資產等(根據實際支出情況來列支科目)

貸:其他應收款——預付款

購物卡入賬風險

首先,去年上線的「金稅三期」系統會第一時間監控到你公司購買大面值的購物卡,用來干什麼?對於突然異常增加的大額費用容易帶來預警評估的風險!

其次,若是該項費用並未實際發生,存在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風險;

再次,購買的購物卡若是用來發放員工的,屬於福利費,存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風險。

(1)舉報企業購買購物卡擴展閱讀:

公司發福利時,發放現金與購物卡的區別在於二方面:

1.公司可以免去發放現金的麻煩;可以拿到商城的購物發票,賬務科目處理比較簡便。

2.員工如能拿到現金就可有多種選擇,可以分批次消費,但購物卡只有一種選擇,一次性消費、定向在指定的購物商場內全額消費,不予退現。

3.購物卡,英文:Shopping Card,這種卡是集餐飲、購物於一體的消費卡,是代金券的一種。(現在一般送客戶或用作員工福利發放),這種卡有100元、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面值的,一般一些大型商場、超市都有自己做的購物卡(有的也叫VIP會員貴賓卡積分卡)銷售.比如大潤發、金潤發、時代超市、蘇果、農工商、金鷹、沃爾瑪、商業大廈、八佰伴、家樂福、易初蓮華等都有超市購物卡、購物券出售。

Ⅱ 為什麼國家有關部門要三令五申,不允許企業向職工發放各類購物卡,消費券

因為那樣的話不利於反腐的吧

Ⅲ 私企職工收了5000元購物卡算受賄罪嗎

受賄罪的主體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普通職工不構成該罪,而且五千元也沒有達到犯罪數額,可追繳贓款,予以開除。

Ⅳ 公司發的購物卡福利,稅務上如何處理

1、購買的購物卡,在尚未確定具體使用用途之前,應掛賬「其他應收款」或者「預付賬款」處理。借: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貸:銀行存款。企業購買預付卡,僅能從售卡方或支付機構取得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專用發票,項目是「預付卡銷售和充值」;購卡人與實際消費者在整個環節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稅普通發票,在購卡環節取得編碼為「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的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而在消費環節不允許再次取得增值稅發票。由於是不征稅項目,發票的收率欄未顯示稅率,也沒有對應的稅額。因此公司用於員工過年福利而購買的購物卡只能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用於集體福利的進項稅額也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購物卡用來作為端午節的福利發放給本單位員工,屬於職工福利費。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購物卡發放給職工,應當並入當月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因此公司以購物卡形式發放節日福利都屬於員工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所得,應並入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若是購物卡公司用來應酬送給客戶,屬於業務招待費。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購物卡公司用來送給客戶,需要按照「其他所得」項目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企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該項所得的個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Ⅳ 國有企事業單位購買商品預付卡用於業務交往 違反什麼規定

預付卡與信用卡看上去像有親戚關系,但實際是沒啥關系。
預付卡使用的版介質與信用卡相同權,都是由塑料卡片加磁條或晶元製成;都是貨幣支付工具;都實行實名制;都可用作消費支付等。
預付卡是儲值消費卡,這一點有點像借記卡,但單卡金額有限制又有點不像,而信用卡是銀行小額授信支付工具;
現在市場上流通的儲值大多由商業發行,而非金融,且多採用晶元卡,而目前大多使用磁條卡;
多數預付卡不能在刷卡環境中使用,需另建用卡環境。
所以預付卡與信用卡基本不搭界。

Ⅵ 法律上對公司銷售現金購物卡是否有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人民幣管理條例》關於代幣券的規定已經不再具針對性和適用性。

1. 《關於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一是建立商業預付卡購卡實名登記制度。對於購買記名商業預付卡和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商業預付卡的單位或個人,由發卡人進行實名登記。二是實施商業預付卡非現金購卡制度。單位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000元(含)以上或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含)以上的,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購買,不得使用現金;使用轉賬方式購卡的,發卡人要對轉出、轉入賬戶名稱、賬號、金額等進行逐筆登記。三是實行商業預付卡限額發行制度。不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1000元,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5000元。

為防止發卡人無償佔有卡內殘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記名商業預付卡不設有效期,不記名商業預付卡有效期不得少於3年。對於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余額的,發卡人應提供激活、換卡等配套服務。

前兩個問題都可以在上述《意見》中找到答案,至於非法集資問題,因為發行商業預付卡正在被逐漸納入法律規范管制的范疇,因此應該不會被認定為非法集資。

2. 商務部日前剛出台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自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辦法》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民銀行監察部等部門關於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1〕25號,以下簡稱國辦25號文件)要求,首次針對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發布的部門規章。《管理辦法》的出台,對於加強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推動商業預付卡市場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管理辦法》以防範資金風險、保護消費者權益和促進反腐倡廉為核心目標,以「分類監管、屬地管理、動態監測、風險控制」為總體思路,旨在全面實現對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的管理。
《管理辦法》以備案制為基礎,按照企業規模和屬性對發卡企業進行分類,不同類型的發卡企業分由省、市、縣級商務主管部門進行屬地管理。《管理辦法》對國辦25號文件提出的實名購卡、非現金購卡、限額購卡等三項制度進行了細化,並對購卡協議約定、信息保密、退貨與退卡等問題做出了具體規定。《管理辦法》設立了預收資金存管制度,規定規模發卡企業、集團發卡企業和品牌發卡企業應將部分預收資金委託商業銀行進行監管,並設定了預收資金余額上限,旨在遏制發卡企業超發、濫發行為,降低預收資金風險。
《管理辦法》要求商務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信息系統」,對發卡企業信息實行動態監測,重在加強對單用途預付卡業務的過程管理。《管理辦法》明確了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的管理職責,規定了商務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范圍、受理舉報投訴的途徑以及不同違規情形下的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此外,《管理辦法》還規定了企業違規信息公示等措施,以使相關利益方能及時了解發卡企業狀況,從而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Ⅶ 國有破產企業公款購買購物卡違反哪一條規定

首先是違反了中央來「八項自規定」;
其次,破產企業的財務行為應該受到嚴格約束,不得隨意支出,購買購物卡肯定是違反了《破產法》及相關規定。

進一步說明: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後,企業的財產就是債權人財產了,換言之就是債主的財產了,無非是還沒對這些財產進行具體劃分,這個階段中,企業的支出只能是基於破產工作的需要。這么說,明白否?

Ⅷ 企業 發購物卡 違規嗎

傳統來講是不違規的,但是今年新官上任三把火,各個國企都揪著心,但是作為員工的正常福利,國家是不管的,但要看你是什麼單位,如果老總做賊心虛的話,那你們的購物卡就沒戲了。

Ⅸ 檢舉信領導收取員工購物卡和酒怎麼寫進去

實事求是寫進去唄……
既然是「檢舉信」,那就是檢舉某人違規違法行為的信專。
將相關事實以屬客觀真實的態度寫進去,就可以了……這類信,不講文筆,只注重事實。
所以,只要能把相關事實寫得清楚明白,就可以了。
至於文筆美不美,那不是重點……根本就不用考慮這方面因素……

Ⅹ 公司強制買購物卡應該找那個部門投訴

除非你想辭職,之後去勞動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