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收受春節前禮金和購物卡是夠成受賄罪嗎
明知復行賄人有具體請託事由,制在節日期間收受購物卡、禮金等是受賄
觀點來源:(2014)宜刑二初字第120號
...本院認為,被告人Z收受上述行賄人送的財物,是利用其職務上負責對混凝土企業檢測的職權,其也明知行賄人給予財物的目的,是要求他利用掌握的權力為行賄人謀取特定的利益,而其收受行賄人給予的財物,便是允諾為行賄人牟取利益,因對混凝土企業進行專項檢測是每年的常規性檢查,具體時間並不固定,故行賄人在每年的節前向Z送給財物時並不明確是為某次檢測要求給予關照,且上述行賄人大都連續多年送給財物,應當認定有明確的請託事由,...被告人Z的上述行為符合受賄的權錢交易性質,應當認定構成受賄罪。
② 教師在各種節日收受購物卡等算不算受賄
教師收受購復物卡是受制賄行為。
教師屬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利用職務便利,在節日收受購物卡的行為,屬於受賄行為,可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條【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③ 法律規定買購物卡送人屬於行賄嗎
一、法律規定購買購物卡送人就看對方是不是國家工作人員,如果是就屬於行賄罪。
二、根據行賄罪定義和《行賄罪》中第第三百八十九條和第三百九十條規定可以看出,購物卡以回扣形式送給國家工作人員,目的是要謀取好處,沒人會平白無故會送工作人員購物卡的。
1、定義: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含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的行為。
2、《行賄罪》中第第三百八十九條和第三百九十條規定:
(1)、第三百八十九條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2)、第三百九十條 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④ 逢年過節送購物卡算不算行賄
我國《刑法》中,行賄罪與饋贈禮物的界限,其關鍵還是看行為人在給予國家內工作人員禮物容時,主觀上是否有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犯罪目的。
根據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制發的通知,「謀取不正當利益」,是指謀取違反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國務院各部門規章規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國家工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國務院各部門規章規定的幫助或方便條件。
如果主觀上有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犯罪目的,客觀上達到行賄數額較大標準的,可認定為行賄罪。
⑤ 向多人送500元購物卡算行賄嗎
那得看給什麼人送了,老師,領導等比你地位高的算,關系好的朋友類的送個購物卡當紅包不算……
⑥ 單位買購物卡送禮算行賄嗎
根據行賄罪復的標准:為謀取不正制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含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的行為來看,要確定是否行賄有以下的幾點條件。
首先,金額有多大,是否達成行賄的金額標准。
其次,送禮是否為了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第三,是否是給國家工作人員送的。
滿足以上三個條件算是行賄。如果不是,那就是另外一種說法。
⑦ 法律規定買購物卡送人屬於行賄嗎
您好,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該行為仍然屬於行賄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數額較大時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⑧ 送3000元購物卡構成犯罪嗎
按我國現行刑法的規定,賄賂就是行為人收受或索取的財物,立法將賄賂罪的內容僅限定為財物,認為賄賂僅指金錢或可以用金錢計算的物品,而不包括其他利益。
賄賂罪的犯罪對象是 「賄賂」,現行刑法將賄賂罪的內容僅限定為財物,介紹賄賂罪在主觀方面屬於故意,即明知是在為受賄人或者行賄人牽線效勞,促成賄賂交易。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在行賄人和受賄人之間進行聯系、溝通關系、引薦、撮合,促使行賄與受賄得以實現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條第一款:「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條:「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故送3000元購物卡構成賄賂罪是犯罪行為。
(8)送購物卡算受賂嗎擴展閱讀:
行賄罪的刑事處罰:
1、行賄1-3萬元且有向3名以上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或行賄數額為3—100萬元的,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行賄數額為50萬元—100萬元且有向3人以上行賄或行賄100—300萬元,判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行賄數額250萬元—500萬元且有向3人以上行賄的情節或者行賄數額500萬元以上致使國家遭受重大損失的,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賄賂罪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⑨ 接收客戶的少量的購物卡算不算受賄
這個問題分為兩個方面,一是算不算受賄,二是是不是犯罪。
1.與「客戶」有關的我想應該主體是公司、企業、其他單位人員。作為一種受賄行為是否成立,有三個條件,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從題目看,先假定利用了職務便利,並為他人謀利(許諾即可,並不一定要實現),購物卡是財物,符合條件,那就應該成立受賄行為。
2.是受賄行為,但要成立刑法意義上的受賄罪還需要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刑法規定是「數額較大」,根據高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規定,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高法《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索取或者收受賄賂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索取或者收受賄賂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5000元是界限。
3.少量的購物卡一次如果沒有超過5000元不應該算受賄罪,但是要考慮累計的情況。商業受賄沒有規定累計要不要算,但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規定有「多次受賄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