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今天公司發了張購物卡,我想問下怎麼用,畢竟我以前都用現金的,麻煩詳細些,謝謝!採納
這個復簡單,你以前買東西付錢制,現在買了東西結賬的時候直接把你的購物卡拿給收銀員刷就行了,消費多少順便你,超過200你就補錢,不足200收銀員會把你的購物卡刷了之後還給你,並告訴你裡面還剩多少錢,下次買東西繼續刷
㈡ 為什麼有些單位喜歡給員工發購物卡而不直接發錢
1 避免交個人所得稅
2 多發錢 你的收入就高了 下年的社保計算依據就高了 企業要多付錢了
3你總是發錢 要是哪天不發了 職工不高興了
4公司大領導說不允許發錢
㈢ 企業 發購物卡 違規嗎
傳統來講是不違規的,但是今年新官上任三把火,各個國企都揪著心,但是作為員工的正常福利,國家是不管的,但要看你是什麼單位,如果老總做賊心虛的話,那你們的購物卡就沒戲了。
㈣ 我們企業想發行購物卡,具體流程是什麼
發行卡不是那麼簡單的!!
像你說的那樣差不多都等於銀聯卡內了!搞銀聯卡就太復雜了,牽涉到很容多敏感問題!!
建議:
搞點實際的吧!
1、VIP一卡通 憑本一卡通能享受什麼好處!
2、也可以搞如你所說的那樣,可以搞,但是能統一刷卡的就必須要統一服務終端!(這個是很頭疼的問題!一家公司連鎖經營搞這樣卡很簡單的!)但是你別忘了多個不同的公司如何區別各公司的利益?每個公司價格區間不同,光這就很難統一的!
㈤ 公司發的購物卡福利,稅務上如何處理
1、購買的購物卡,在尚未確定具體使用用途之前,應掛賬「其他應收款」或者「預付賬款」處理。借: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貸:銀行存款。企業購買預付卡,僅能從售卡方或支付機構取得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專用發票,項目是「預付卡銷售和充值」;購卡人與實際消費者在整個環節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稅普通發票,在購卡環節取得編碼為「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的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而在消費環節不允許再次取得增值稅發票。由於是不征稅項目,發票的收率欄未顯示稅率,也沒有對應的稅額。因此公司用於員工過年福利而購買的購物卡只能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用於集體福利的進項稅額也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購物卡用來作為端午節的福利發放給本單位員工,屬於職工福利費。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購物卡發放給職工,應當並入當月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因此公司以購物卡形式發放節日福利都屬於員工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所得,應並入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若是購物卡公司用來應酬送給客戶,屬於業務招待費。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購物卡公司用來送給客戶,需要按照「其他所得」項目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企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該項所得的個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㈥ 公司發張購物卡,面額也就一百元,因為我不想去超市,於是就和兩位同事說購物卡你們要不要,把現金給我就
當時沒給你,他怎麼說的,就直接把購物卡拿走啦。。。這錢肯定得要回來唄,這樣的同事真不行
㈦ 現在為什麼不允許單位發購物卡了
發購物卡容易變相的賄賂啊,
㈧ 公司領導私設名目,發購物卡屬於什麼行為
您好,涉嫌職務侵佔,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
㈨ 公司發福利時,發放現金與購物卡的區別是什麼
關於走帳納來稅的問題是自:
1、現金無發票要進工資費用,個人要納稅,公司計提以工資為基數的附加費時,基數變大,如工會經費等
2、購物卡可開發票,可進福利費、招待費或辦公費等(根據發票開成什麼),個人不用繳稅,額度內的企業所得稅無影響
3、另外像上面朋友說的購物卡可能有回扣和禮品之類的超值回報。
㈩ 為何現在過節單位不能發購物卡或者現金
體制內的單位,是為了防止腐敗,產生老虎和蒼蠅,也為了對納稅人負責,不能亂用納稅人的錢。
體制外的單位,例如私營企業,有些仍然會發購物卡或現金,不存在你說的這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