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網路購物詐騙問題
應該這么解釋
公安局類似案件多如麻
你心寬了吧
等吧
② 什麼屬於網路詐騙
有以下情形,屬於網路詐騙:
1、設計虛假的炒股軟體
犯罪分子為牟取非法利益,設計出虛假的炒股軟體,通過商業化融資融券交易平台,以知名期貨公司和他人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名義在互聯網上推廣該平台,虛構該平台可以為客戶通過大量股票交易業務,誤導客戶在該平台內存入大量資金進行虛假的股票買賣交易實施詐騙活動。
2、利用網路搜索引擎提高虛假網站關注度
為提高虛假購物網站的知名度和點擊率,擴大業務量,不法分子通過網路搜索引擎的「競價排名推廣」業務,將虛假網站排在搜索引擎的顯著位置,引誘用戶「上鉤」。
3、謊稱提升信用額度
犯罪分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網路推廣、QQ等網路平台發布辦理無抵押小額貸款及提高信用卡額度等虛假信息並留有聯系方式,誘騙被害人上當。一旦有人進行聯系後,犯罪分子即假冒是銀行工作人員,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及信用卡信息實施詐騙活動。
4、模仿電視節目中講述的犯罪方式實施詐騙
犯罪分子為了發財,竟然模仿電視節目中的犯罪方式實施詐騙活動。一旦被害人「入套」後,不法分子便編造各種謊言實施連環詐騙。
5、虛構准備慈善捐款
犯罪分子假扮富商,通過QQ 聊天交友尋找被害人並獲取其信任。在以「慈善捐款」為誘餌釣得被害人後,其他同夥扮演富商身邊的「知名律師」,以代為辦理相關捐贈手續為由,要求被害人繳納稅收、手續費、公證費等各類費用。待被害人上當受騙打款後,犯罪嫌疑人通過網路快速轉移至自己的「安全賬戶」。
6、假冒快遞售後服務
犯罪分子通過非法渠道購買大量快遞公司單據信息,從中篩選出有退換貨需求的顧客之後,犯罪分子假冒售後人員、公司經理等身份與顧客聯系,以幫助退換貨等名義,要求被害人打入400元左右不等的退換貨保證金,收款後又以銀行扣除手續費、公司會計開票面額不同等為由誘騙被害人繼續匯款。
(2)網路購物詐騙指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避免受騙的幾個方法:
1、用搜索引擎搜索一下這家公司或網店,查看電話、地址、聯系人、營業執照等證件之間內容是否相符,對網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正規網站的首頁都具有「紅盾」圖標和「ICP」編號,以文字鏈接的形式出現。
2、看清網站上是否註明公司的辦公地址,如果有,不妨與該公司的人交涉一下,表示自己距離該地址很近,可直接到公司付款。如果對方以種種借口推脫、阻撓,那就證明這是個陷阱。
3、在網上購物時最好盡量去在現實生活中信譽良好的公司所開設的網站或大型知名的有信用制度和安全保障的購物網站購買所需的物品。
4、不要被某些網站上價格低廉的商品能迷惑,這往往是犯罪嫌疑人設下的誘餌。
5、對於在網路上或通過電子郵件以朋友身份招攬投資賺錢計劃或快速致富方案等信息要格外小心,不要輕信免費贈品或抽中大獎之類的通知,更不要向其支付任何費用。
6、對於發現的不良信息及涉嫌詐騙的網站應及時向公安機關進行舉報。
參考資料:網路—網路詐騙
③ 網路詐騙的含義是什麼
為達到某種目抄的在網路形襲式以各種形式向他人騙取財物。
欺騙手段
1.黑客通過網路病毒方式盜取別人虛擬財產。一般不需要經過被盜人的程序,在後門進行,速度快,而且可以跨地區傳染,使偵破時間更長。
2.網友欺騙。一般指的是通過網上交友方式,從真人或網路結識,待被盜者信任後再獲取財物資料的方式。速度慢,不過偵破速度較慢。
④ 詐騙的定義是什麼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由於這種行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靜甚至「愉快」的氣氛下進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範意識較差,較易上當受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於第一百九十三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4)網路購物詐騙指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解釋》:
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的有關規定,現就審理詐騙案件的幾個具體問題解釋如下:
一、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已經著手實行詐騙行為,只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獲取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並依法處罰。
⑤ 網路購物詐騙名詞解釋
手機是人們日常溝通交流的重要工具,但也存在安全威脅,騰訊手機管家作為手機安全的第一道防線,為用戶提供病毒查殺、騷擾攔截等安全服務。檢測識別手機應用的風險,並攔截查殺惡意推廣軟體。
⑥ 什麼樣算網路詐騙
網路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內,騙取數額較大容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網購詐騙主要有以下8種方式:
一是謊稱其貨品為走私物品或海關罰沒物品,要求網民支付一定的保證金、押金、定金;
二是謊稱網民下訂單時卡單,要求網民重新支付或重新下訂單;
三是謊稱支付寶系統正在維護,要求網民直接將錢匯到其指定的銀行賬戶中;
四是謊稱購物網站系統故障,要求網民重新支付;
五是謊稱網店正在搞促銷、抽獎活動,需要交納一定的手續費等等;
六是網民在網購飛機票時,嫌疑人謊稱網民提供的身份信息有誤,要求網民重新支付購票款;
七是謊稱需要進行資質驗證,要求網民支付驗證資質費;
八是謊稱店內無貨,朋友的店裡有貨,於是推薦一個看似差不多的網址。
⑦ 網路購物被詐騙
網路犯罪的管轄問題,網路犯罪的管轄目前也存在爭議,目前的做法是根據職能管轄的不同內,對於網容絡案件的偵查,首先判斷案件性質,然後由不同的機關負責偵查。由於網路案件多為跨越不同行政區域的,在實踐中,誰先偵破案件捉到嫌疑人,通常誰移交審查起訴。當雙方對於案件管轄有爭議時,先立案的獲得管轄權。對於通過網路事實的犯罪行為,可以以對方居住地,或者操作計算機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也可由被害人在當地的公安機關報案,由其他地區的公安機關協助案件偵破。
你可以在本地的公安局報案
建議受騙金額大的朋友,拿著銀行匯款單、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派出所要),最好有QQ聊天紀錄存郵箱或硬碟(派出所要),去駐地派出所報案,現在打擊網路詐騙,性質跟現實詐騙一樣處理的
⑧ 網上購物被騙了,屬於網路詐騙么
多少錢!
舉報他啊!315
了
比較容易得到幫助!
先爆光他的網站
你被騙的過程
⑨ 網路購物詐騙怎麼處理
網路詐騙金額達到三千元可能構成詐騙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回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了: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⑩ 網路購物詐騙名詞解釋
網路詐騙也是詐騙的一種,網路詐騙超過3000元以上就涉嫌詐騙罪。詐專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屬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