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義務兵退伍再上大學有什麼政策優惠
根據《軍人優待撫恤條例》
第二十二條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發給優待金或者給予其他優待,優待標准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支付優待金所需經費在縣級財政預算中列支。
在校大學生服義務兵役期間,其家庭由其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按當地對義務兵家庭優待的規定給予優待。
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二十八條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報考成人高等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優待。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退役士兵,退出現役後2年內允許入學或者復學,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獎學金、助學金和減免學費等優待,家庭經濟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資助;入學後或者復學期間可以免修公共體育、軍事技能和軍事理論等課程,直接獲得學分;入學或者復學後參加國防生選拔、參加國家組織的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選選拔,以及畢業後參加軍官人選選拔的,優先錄取。
『貳』 義務兵退伍上大學有什麼優惠政策
根據《軍人優待撫恤條例》
第二十二條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回民政府發給優待金答或者給予其他優待,優待標准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支付優待金所需經費在縣級財政預算中列支。
在校大學生服義務兵役期間,其家庭由其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按當地對義務兵家庭優待的規定給予優待。
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二十八條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報考成人高等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優待。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退役士兵,退出現役後2年內允許入學或者復學,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獎學金、助學金和減免學費等優待,家庭經濟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資助;入學後或者復學期間可以免修公共體育、軍事技能和軍事理論等課程,直接獲得學分;入學或者復學後參加國防生選拔、參加國家組織的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選選拔,以及畢業後參加軍官人選選拔的,優先錄取。
『叄』 大學生作為義務兵應征入伍享有哪些優惠政策
1、對表現優秀的大學生士兵,在學技術、選取士官、報考軍校、直接提升軍官等方面優先安排。對退伍後復學的大學生,如本人自願,且符合相關條件,在校學習期間應優先選拔為國防生或畢業後直接接收補充軍隊幹部隊伍。取得全日制高校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的大學生入伍,當兵兩年後可直接提干成為軍官。 2、服役期間優撫安置和有關工資補助問題。對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學生,服役期間,部隊每月發給200元以上的津貼費,伙食費每月450元以上。義務兵服役滿兩年後,如果部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由義務兵轉為士官。士官實行的是工資制,一級士官每月發給1300元以上,二級士官每月發給1700元以上,三級士官每月發給1900元以上的工資。其家屬享受軍屬待遇,並由其入學前戶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義務兵家屬優待的規定給予優待。退出現役後,不願復學的大學生,由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的退伍軍人安置機構負責接收,並按照城鎮退役士兵的有關政策規定,做好安置工作(分貨幣化安置和工作安置)。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義務兵退役後,報考公務員時,其2年服役期作為基層工作經歷。並可適當在筆試加分(由各地自行決定)。4、學費補償:入伍服義務兵役兩年,可獲得每學年最高6000元的標准補償學費或代償助學貸款。5、懲罰:對應征公民到部隊因拒服兵役導致退兵的,應征公民在接受經濟處罰的同時,不得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是預備黨員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是黨員的開除黨籍;兩年內不得錄用為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不得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不得出國、出境或者升學。
『肆』 關於大學生士兵退伍安置政策
這里整理了2015年最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解答內容,請閱讀下面的文章了解。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問答
1.退役士兵包含哪些對象
答: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規定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士官。
2.退役士兵安置由哪個部門負責
答:《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規定,國務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目前,負責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門是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3.士兵退出現役的條件是什麼
答: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退出現役:
(1)義務兵服現役期滿未被選取為士官的;
(2)士官服現役滿本級規定最高年限未被選取為高一級士官的,在本級服現役期限內因崗位編制限制不能繼續服現役的;
(3)服現役滿30年需要退出現役的或者年滿55周歲的;
(4)因戰、因公、因病致殘被評定殘疾等級後,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5)患病醫療期滿或者醫療終結,經軍隊醫院證明和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審核確認,不適宜繼續服現役的;
(6)因軍隊編制調整需要退出現役的;
(7)因國家建設需要退出現役的;
(8)士兵家庭成員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災難等變故,確需本人維持家庭正常生活,經士兵家庭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證明,經師(旅)級以上單位司令機關批准退出現役的;
(9)其他原因不適宜繼續服現役,經師(旅)級以上單位司令機關批准退出現役的。
4.實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現役的條件是什麼
答:《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管理規定》第63條對實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現役的條件作了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在本級服役期內各個年度安排退出現役:
(1)家庭成員遇有重大變故,經縣級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證明,本人申請退出現役的;
(2)因戰、因公、因病致殘被評定殘疾等級後,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3)患病醫療期滿或者醫療終結,經軍隊醫療體系醫院證明和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審核確認,不適宜繼續服現役的;
(4)年度考評不稱職的;
(5)受降職、降銜以上處分的;
(6)留用察看期滿後拒不改正錯誤的;
(7)受刑事處罰未被開除軍籍服刑期滿或者被處勞動教養(2013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法規的決定以前,下同)期滿後不適宜留隊服現役的;
(8)圖謀行凶、自殺或者搞其他破壞活動,繼續留隊確有現實危險的;
(9)因其他特殊原因不適宜在部隊繼續服現役的。
5.實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現役後怎麼安置
部隊對符合全程退役條件的士官應嚴格把關,列入年度退役計劃,統一下達退役命令。地方安置部門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接收,落實與其實際服役年限、立功受獎等情形相對應的待遇。
符合全程退役條件第(6)、(7)、(8)項情形之一的,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可以隨時安排退出現役。對於此類人員,部隊要嚴格掌握條件,書面告知地方安置部門;安置部門要及時接收,按自主就業方式安置。
士兵被開除軍籍或除名的,離隊時不予辦理退役手續,由入伍前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不享受退役士兵相關待遇。
6.士兵退出現役後的安置方式有哪幾種
答:兵役法第54條規定,國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業為主,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以及繼續完成學業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士兵退出現役安置制度。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施行前(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施行以後退出現役士兵可按入伍時的政策執行。
7.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29條規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退役時可以選擇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2)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3)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4)是烈士子女的。
8.退役士兵的「服現役年限」如何計算
答: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士兵服現役年限「自兵役機關批准服現役之日起,至部隊下達退役命令之日止計算」。士兵服役期間被處以刑罰、勞動教養的,服刑和勞動教養時間不計入服現役年限。
9.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戰時如何理解」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451條規定,戰時,「是指國家宣布進入戰爭狀態、部隊受領作戰任務或者遭敵突然襲擊時。」「部隊執行戒嚴任務或者處置突發性暴力事件時,以戰時論」。上述情況下榮立的三等功,按「戰時三等功」認定。
10.因戰致殘是如何界定的
答: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可以評定為因戰致殘:對敵作戰負傷致殘的;因執行任務遭敵人或者犯罪分子傷害致殘,或者被俘、被捕後不屈遭敵人折磨致殘的;為搶救和保護國家財產、人民生命財產或者執行反恐怖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致殘的;因執行軍事演習、戰備航行飛行、空降和導彈發射訓練、試航試飛任務以及參加武器裝備科研試驗致殘的;在執行外交任務或者國家派遣的對外援助、維持國際和平任務中致殘的。
11.烈士子女是如何認定的
答:士兵的父親或母親有一方被批准為烈士,士兵本人即為烈士子女。士兵與其養父、養母收養關系依法確立,其養父、養母有一方被批准為烈士的,也是烈士子女。
12.哪些退役士兵可以辦理退休安置
答:《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41條規定,中級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1)年滿55周歲的;
(2)服現役滿30年的;
(3)因戰、因公致殘被評定為1級至6級殘疾等級的;
(4)經軍隊醫院證明和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審核確認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
2011年11月1日前已經批准作退休安置的初級士官,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施行前政策繼續移交地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施行後(2011年11月1日以後),不再批准初級士官作退休安置。
13.符合什麼條件的退役士兵可以由國家供養終身
答:《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42條規定,被評定為1級至4級殘疾等級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退出現役的,由國家供養終身。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43條規定,因戰、因公致殘被評定為1級至4級殘疾等級的中級以上士官,本人自願放棄退休安置的,可以選擇由國家供養。
14.復工、復職、復學的退役士兵,其安置方式如何認定
答:復工、復職、復學的退役士兵,其安置方式按自主就業對待,享受安置地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同等待遇,地方安置部門不再出具安排工作介紹信。大學生士兵退役後繼續完成學業的,由徵集地人民政府發放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享受教育資助等優惠政策。
15.退役士兵安置地是如何規定的
答:一般情況下,退役士兵安置地為退役士兵入伍時的戶口所在地,但符合規定條件的,也可以易地安置。入伍時是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現役後不復學,其安置地為入學前的戶口所在地。
16.易地安置有哪些條件
答: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1)服現役期間父母戶口所在地變更的,可以在父母現戶口所在地安置;
(2)符合軍隊有關現役士兵結婚規定且結婚滿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戶口所在地安置;
(3)因其他特殊情況,由部隊師(旅)級單位出具證明,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准易地安置的。
結婚滿2年,是指自士官夫妻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並領取結婚證書之日起,至士官被批准退出現役之日止滿2周年。
其他特殊情況通常指:一是國家和軍隊建設需要,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安置部門批准;二是需要照顧就醫、就業、生活困難的殘疾退役士兵;三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自行找到接收安置單位的退役士兵;四是服役期間有重大立功受獎表現,當地政府和有關用人單位願意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
易地安置進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及其他嚴格控制人口規模的大城市,還應符合當地落戶的相關規定。
17.退役士兵申請易地安置由什麼機關批准
答:申請在同一省級行政區域內易地安置的,由該省級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審核批准。由政府安排工作、國家供養的退役士兵,符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易地安置條件的,由軍隊大單位匯總上報總參謀部主管部門統一審核,並經國務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審批後下達計劃。作退休安置的,參照軍官退休的有關規定執行。
18.退役士兵申請易地安置的程序是什麼
答:由本人申請,軍隊相關單位審核,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准。
19.退役士兵申請易地安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按民政部辦公廳、總參謀部軍務部《退役士兵檔案移交審核工作規程(試行)》(參務〔2013〕360號)的規定辦理。具體是:
(1)隨配偶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結婚證原件、配偶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原件(或集體戶口復印件蓋戶口專用章)、工作單位證明信(無工作單位的由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證明);
(2)隨父母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父母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原件(或集體戶口復印件蓋戶口專用章)、工作單位證明信(無工作單位的由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證明);
(3)隨配偶父母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配偶父母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原件(或集體戶口復印件蓋戶口專用章)、工作單位證明信(無工作單位的由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證明)、結婚證原件、配偶與其父母的關系證明。
地方安置部門審核時需要查證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原件的,可以要求安置對象提供有關原件。審核發現弄虛作假的,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門不批准易地安置申請,並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部隊單位。相關部隊單位應根據有關規定對造假者作出處理後按實際情況移交。
20.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能否享受安置地士兵同等的安置待遇
答:能。《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11條規定,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與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伍』 大學生義務兵退伍後就業安置費多少
你是大學生而且是城市戶口的話根據政策可以補助你學費6000/年
你上四年大學的
退伍的時候能補助你24000塊錢
算上退伍費18000/年
兩年回家能拿60000塊錢
『陸』 大學應屆畢業生當兵退伍後安置有什麼具體的優惠政策啊
大學應屆畢業生當兵的優惠政策有八項:
一是按每學年最高限6000元返還學費或者是助學貸款,就相當於是免費上大學;
二是畢業班生可以提前畢業入伍;
三是入伍享受選取士官、考軍校、安排在技術崗位等等方面優先;
四是退役以後,參加政法院校為公檢法系統定向崗位招生考試,優先錄取;
五是高職高專畢業生可以免試入讀成人本科,也可參加所在省專升本考試,入讀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六是參加碩士研究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試入讀碩士研究生;
七是退役後由入伍地方政府接收安置;
八是退役以後,自主擇業,憑用人單位就業協議,參照應屆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證、遷移戶口。
其中,退役安置的優惠政策為最後五項。特別是安置工作一項,政策要求由入伍地方政府接受安置,因為大學畢業生入伍是按照城鎮人員來對待的,國家民政部對城鎮人員退伍以後的政策是由當地政府接收安置,如北京市政府說的是回來由當地政府安排工作。
『柒』 大學生士兵退役後可享受哪些就業安置優惠政策
按照國家抄規定發給退役金,由襲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可以發給經濟補助;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其免費參加職業教育、技能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並推薦就業;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或者聘用;國有企業在新招錄職工時,應拿出一定數量的工作崗位擇優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基層專職武裝幹部重點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捌』 在讀大學生退伍政策是什麼
一、學費補償代償。國家對服義務兵役的大學應屆畢業生和在校生,按照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的標准,予以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今年國家進一步簡化了學費補償代償程序,縮短了申領兌現周期,實行「當年先行撥付,次年據實結算」,由學校先行墊付,並將往屆畢業生納入補償范圍。同時,大學在校生和剛被高校錄取的高中畢業生在批准入伍後可保留學籍,退出現役復學後享受國家學費資助政策。
國家為方便大學生應征,規定大學應屆畢業生和在校生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應征,也可以在學校所在地應征。從學校所在地入伍服義務兵役的,由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發給家庭優待金。
二、考學升學優惠。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報考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時,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退役後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後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退役後可根據需要參照應屆高校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
國家制定了被高校錄取的高中畢業生入伍後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後入學的具體辦法,還規定大學生退役復學後,入伍經歷可作為實習經歷,免修軍事技能訓練,直接獲得學分。
(8)大學生義務兵退伍安置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就業安置扶持。國家規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可參加國有企業招錄、基層專職武裝幹部配備、村居「兩委」班子選舉等。
根據人社辦發〔2012〕406號等有關文件規定,退役大學生士兵服現役期間視為基層工作經歷,與「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享有同等待遇。
各地把大學生退役士兵納入當地黨委、政府選拔任用幹部體系,給予重點培養,基層專職武裝幹部重點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在報考我省事業單位時,在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摺合後、與面試成績摺合前的筆試總成績加2分。
部隊團級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累計不超過6分。
『玖』 大學生當兵的具體優惠政策,退伍後的怎麼安置
大學生士兵退役後就學優待:
國務院頒布的《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第12條規定:「義務兵入伍前原是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和技術學校)未畢業的學生,退伍後要求繼續學習而本人又符合學習條件的,在年齡上可適當放寬,原學校應在他們退伍後的下一學期准予復學。如果原學校已經撤銷、合並或者由於其他原因在原學校復學確有困難,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學校申請縣、市以上教育部門另行安排他們到相應的學校學習。」《徵兵工作條例》第25條規定:「依法可以緩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願應征並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准服現役,原就讀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其學籍,退伍後准其復學。」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也有相應規定,如《天津市徵兵工作若干規定》第13條規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願應征並且符合條件的,經批准可以服現役。學生依照前款規定應征服現役的,原就讀學校應當保留其學籍;退出現役後復學的,學校可以酌情減免學費;本人申請調整專業的,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照顧,妥善解決。」《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暫行辦法》第17條規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學業的,退役後可以回原學校復學。不要求復學的,按本辦法第14條的規定辦理。復學的退役士兵,視為自謀職業,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
『拾』 大學生參軍退役後有哪些優惠政策
根據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決定:
第五十五條
現役軍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服役期間保留入學資格或者學籍,退出現役後兩年內允許入學或者復學,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獎學金、助學金和減免學費等優待;入學或者復學後參加國防生選拔、參加國家組織的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選選拔,以及畢業後參加軍官人選選拔的,優先錄取。
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職工的,服役期間保留人事關系或者勞動關系;退出現役後可以選擇復職復工。
義務兵和士官服現役期間,入伍前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保留。
第六十條
義務兵退出現役,按照國家規定發給退役金,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可以發給經濟補助。
義務兵退出現役,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其免費參加職業教育、技能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並推薦就業。退出現役義務兵就業享受國家扶持優惠政策。
義務兵退出現役,可以免試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報考普通高等學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優惠政策;在國家規定的年限內考入普通高等學校或者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的,享受國家發給的助學金。
義務兵退出現役,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或者聘用。
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以及屬於烈士子女和因戰致殘被評定為五級至八級殘疾等級的義務兵退出現役,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本人自願選擇自主就業的,依照本條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辦理。
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調整退役金的標准。退出現役士兵安置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