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學學生證有什麼用
小學生出遊某些景點、展覽館、博物館等可以購買半價門票。
享受乘坐火車、汽車、外出旅遊等優惠待遇。
在暑假期間,某些針對少年兒童開放的公共服務平台針對持有學生證的學生往往會有一定程度的優惠。
小學學生證是該校已獲得學籍的學生的身份證明證件,用以證明學生在該校就讀並證明學生身份。
(1)小學學生證有哪些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學生證是國家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學生證是由學校簽發給該校已獲得學籍的學生的身份證明文件,用以證明學生在該校就讀並證明學生身份。學生應妥善保管、愛護和使用,謹防丟失。新生入學後,經復查合格並取得學籍者,可發給學生證。
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持學生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所在系辦公室辦理注冊手續,加蓋「注冊章」後有效。
學生證和校徽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凡不慎損壞或丟失學生證或校徽者,允許申請補發一次,申請補發時按下列程序辦理:
1、不慎損壞學生證、校徽,現有本人交付書面補發申請,向學院領取「學生證補辦申請表」,如實填寫,經輔導員(班主任)簽署意見,院辦公室蓋章,攜帶損壞的原件到學生處辦理。
2、不慎丟失學生證、應及時向學院辦公室報失、登記;對丟失學生證者,須登報聲明該證作廢,要求補發時,應填寫「學生證補發申請表」並經輔導員簽署意見,院辦公室審核、蓋章後報學生處,辦理登記手續,繳納登報費。
3、補發的學生證、校徽需繳納成本費和手續費。
4、學生證各欄內容不得擅自塗改,經審定的各欄內容需要更改,應持本人書面申請和相關單位、部門的證明材料,到學生處辦理。
5、學生退學或畢業離校時應繳回學生證,由學校統一注銷後,給學生留作紀念,學生帶著畢業證離校。對丟失或故意不繳者,視情況給予適當罰款。
② 中小學生有學生證買火車票可以優惠多少
對象:在普通大、專院校 (含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有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大學, 國務院或國家宗教事務局批準的正式宗教院校) ,軍事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就讀,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學校不在同一城市時。(不包括各類職工大學、電視大學、業余廣播大學、函授學校。)
票種:半價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 (簡稱學生票) 。
區間:學生票限售區間為家庭住地至院校 (實習地點) 所在地。
次數:學生每年僅限於購買四次單程減價票,當年未使用的次數,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時間: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新生延長到10月31日),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憑證:中學生憑學生證及減價優待證,小學生憑書面證明,其他憑優費卡。新生憑錄取通知書,畢業生憑學校書面證明(只可買一次)。
限制:學生票應按近徑路購買,但有直達列車或換車次數少的遠徑路也可購買。學生回家或返校,全程旅行中需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時,在不繞道的原則上,經確認後可分段購買學生票。在返程站和中轉站有席位和鋪位時,學生也可以購買異地票和往返票。
學校所在地有學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或者學生因休學、復學、轉學、退學,以及學生往返於學校與實習地點時,不能購買學生票。
學生因丟失而新領優費卡時, 當年不得購買學生票。
其他:學生父,母都不在學校所地在。並分兩處居住時,由學生選擇其中一處。並登記在學生減價優待證上。如學生父母遷居時,根據學生申請,經學校確認,可將學生減價優待證上的乘車區間更改並加蓋公章或更換新證,學生回家後。院校遷移或調整,也可憑學校證明和學生減價優待證。購買從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地的學生票。
減價優待證記載的車站是沒有快車或直通車停靠的車站時,離該站最近的大站(可以超過減價優待證規定的區間)可以購買學生票。超過減價優待證上記載的區間乘車時,對超過區間按一般旅客辦理。
學生票遇春運票價上浮時不上浮。
③ 小學生證有什麼優惠
根據各個地方政策不一樣優惠就不一樣,比如重慶小學生證可以辦公交卡刷卡5折,成都學生卡2折,火車這個是全國統一的5折哈
④ 小學生的學生證買火車票可以享受半價票待遇嗎
不是有學生證就能買半價火車票,必須要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和乘車區間內使用。
根據鐵專路部門相關規定,學生票屬乘車時限為:暑假6月1日-9月30日;寒假12月1日-3月31日。在這期間,鐵路部門將發售針對學生優惠的火車票,符合購票條件的學生將享受5折至7.5折的優惠折扣車票。
購票時,大中專學生憑附有加蓋院校公章的減價優待憑證、火車票電子優惠卡和經學校注冊的學生證,新生憑學校錄取通知書,畢業生憑學校書面證明;小學生憑學校書面證明方可享受學生票優惠待遇。但學校所在地有學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時;學生因休學、復學、轉學、退學時;學生往返於學校與實習地點時;學生證未按時辦理學校注冊的;學生證優惠乘車區間更改但未加蓋學校公章的;沒有「學生火車票優惠卡」、「學生火車票優惠卡」不能識別或者與學生證記載不一致的,不能發售學生票。
⑤ 小學學生證如何辦理
小學中學生的學生證為新生入學報到兩周後開始辦理,具體如下:
1、新生版學生證和校徽的發放:
2、輔權導員根據新生報到人數領取學生證和校徽。
3、學校統一組織人員填寫學生證內容和詳細資料。
4、學生管理科核對填寫內容。
5、加蓋鋼印和旅費優惠章。
6、輔導員將學生證和校徽發給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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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規定
對下列情況之一者將分別給予處理:故意轉借他人使用,經查實後,除沒收外,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校紀處分,由此而造成丟失者,一律不予補發。
擅自塗改學生證各欄內容,將給予嚴肅處理,對利用學生證弄虛作假者,給予校紀處分。
以欺騙行為辦理多證者,一經查實,除沒收外,將給予校紀處分。
利用學生證、校徽從事不正當活動者,一經查實,除沒收外,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⑥ 學生證買火車票有哪些規定政策
1、在普通大專院校(含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有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大學),軍事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就讀,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學校不在同一城市時,憑附有加蓋院校公章的減價優待證的學生證(小學生憑書面證明),每年可購買家庭至院校(實習地點)之間四次單程的學生票。
2、新生憑錄取通知書、畢業生憑學校書面證明可買一次學生票。學生票限於使用普通旅客列車硬座和動車組列車二等座,使用普通旅客列車硬卧時應當補收票價差額。
3、學生證未按時辦理學校注冊的不能發售學生票。
4、學生證優惠乘車區間更改但未加蓋學校公章的不能發售學生票。
5、沒有「學生火車票優惠卡」、「學生火車票優惠卡」不能識別或者與學生證記載不一致的不能發售學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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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火車的注意事項:
火車票背面新版《乘車須知》將禁止攜帶物品描述得更加詳細。舊版寫明:「禁止攜帶危險品及違章物品進站、乘車。」新版則進一步說明:「不得攜帶危險品等可能威脅公共安全的禁止或限制運輸物品、可能對其他旅客造成傷害的大件硬質物品、妨礙公共衛生以及能夠損壞或污染車輛的物品。」禁止攜帶物品的外延更加具體化。
新版《乘車須知》中出現了一個新的條款:「鐵路部門可能調整列車運行時刻,對已經購票的旅客將免費提供改簽、退票服務。」
全國火車票預售期調整為60天,旅客會在兩個月前購買火車票,但不能排除兩個月後乘車時,鐵路對運行圖進行微調,發車時刻、運行車站出現變化,出現這種情況,根據鐵路部門印刷在《乘車須知》上的承諾,旅客就可以免費進行退改簽車票了。
⑦ 小學生學生證能買半價火車票么
小學生學生證是可以買半價火車票的。小學生憑書面證明購買學生票。
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二十條在普通大專院校(含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有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大學),軍事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就讀,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學校不在同一城市時,憑附有加蓋院校公章的減價優待證的學生證(小學生憑書面證明),每年可購買家庭至院校(實習地點)之間四次單程的學生票。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畢業生憑學校書面證明可買一次學生票。學生票限於使用普通旅客列車硬座和動車組列車二等座,使用普通旅客列車硬卧時應當補收票價差額。
(7)小學學生證有哪些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第十七條發售學生票除要求出示相應的證件外,還應按如下原則發售:
1、普通大、專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門所規定的年限、學期和課程等制度並經相應級別的教育機關注冊的院校,不包括各類職工大學、電視大學、業余廣播大學、函授學校。
2、「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是指沒有固定工資收入的學生。學生有無工資收入,由學校確定,鐵路憑學校發給的減價優待證售票。如能夠確認有工資收入的學生持減價優待證購票時,車站可以拒絕發售學生票,並通知學校處理。
3、學生父、母都不在學校所在地,並分兩處居住時,由學生選擇其中一處,並登記在學生減價優待證上。如學生父母遷居時,根據學生申請,經學校確認,可將學生減價優待證上的乘車區間更改並加蓋公章或更換新證。學生回家後,院校遷移或調整,也可憑學校證明和學生減價優待證,發售從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地的學生票。
4、學生每年僅限於購買四次單程減價票,當年未使用的次數,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5、學生票應按近徑路發售,但有直達列車或換乘次數少的遠徑路也可發售。學生購買聯程票或乘車區間涉及動車組列車的,可分段購票。學生票分段發售時,由發售第一段車票的車站在學生優惠卡中劃銷次數,中轉站憑上一段車票售票,不再劃銷乘車次數。
6、在乘降所上車的學生(其減價優待證上註明上車地點為乘降所),可以在列車上售給全程學生票,並在減價優待證相當欄內,由列車長註明「×年×月×日乘××列車」,加蓋名章,作為登記一次乘車次數。
7、減價優待證記載的車站是沒有快車或直通車停靠的車站時,離該站最近的大站(可以超過減價優待證規定的區間)可以發售學生票。
8、超過減價優待證上記載的區間乘車時,對超過區間按一般旅客辦理,核收全價。
9、華僑學生和港澳台學生回家時,車票發售至邊境車站。
10、符合減價優待條件的學生無票乘車時,除補收票款外,同時應在減價優待證上登記蓋章,作為登記一次乘車次數。
⑧ 學生證優惠卡具體有那些優惠
1.火車優惠,硬座半價,也就是除以2,卧鋪價格=硬座全價除以2+卧鋪全價除以2..但是要專在寒暑假期間,其餘時間不屬優惠,而且學生證上有寫乘車區間,也就是家和學校之間,還有就是要有那個卡片,10快錢買4次,貼到學生證裡面,每買一次刷一次卡.(以上說的是大學生)飛機票不優惠.汽車具體不大清楚.公交卡貌似小學到高中都可以辦.
2,可以辦肯德基,麥當勞學生優惠卡.
3,有時候公園門票什麼的也給半價.
⑨ 關於學生票的優惠。
學生票就是這樣規定的。
辦票人群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20條規定:在普通大、專院校(含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有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大學)、軍事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就讀,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學校不在同一城市時,憑附有加蓋院校公章的減價優待證的學生證(小學生憑書面證明),每年可享受四次家庭至院校之間的半價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新生憑錄取通知書、畢業生憑學校書面證明可買一次學生票。 華僑學生和港澳台學生按照上述規定同樣辦理。 發售學生票時應以近徑路或換乘次數少的列車發售。
購票時間
鐵道部、教育部日前聯合出台《學生往返票管理辦法》,首次明確限定學生票辦理時間為寒假1月1日至3月31日,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學生在其他時間乘車將不能享受票價半價優惠。
不能發售情況
(1)學校所在地有學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時; (2)學生因休學、復學、轉學、退學時; (3)學生往返於學校與實習地點時。
發票原則
《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第17條規定:發售學生票要求出示相應的證件外,還應按如下原則發售: (1)普通大、專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門所規定的年限、學期和課程等制度並輕相應級別的教育機關注冊的院校,不包括各類職工大學、電視大學、業余廣播大學、函授學校。 (2)「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是指沒有固定工資收入的學生。學生有無工資收入,由學校確定,鐵路憑學校發給的減價優待證售票。如能夠確認有工資收入的學生持減價優待證購票時,車站可以拒絕發售學生票,並通知學校處理。 (3)學生父、母都不在學校所在地,並分兩處居住地,由學生選擇其中一處,並登記在學生減價優待證上。如學生父母遷居時,根據學生申請,經學校確認,可將學生減價優待證上的乘車區間更改並加蓋公章或更換新證。學生回家後,院校遷移或調整,也可憑學校證明和學生減價優待證,發售從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的學生票。 (4)學生每所僅限於購買四次單程減價票,當年未使用的次數,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5)學生票應按近徑路發售,但在直達列車後換車次數,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6)在乘降所上車的學生(其減價優待證上註明上車地點不為乘降所),可以在列車上售給全程學生票,並在減價優待證相當欄內,有列車長註明「某年某月某日乘某某列車」,加蓋名章,作為登記一次乘車次數。 (7)超過減價優待證上記載的區間乘車時,對超過區間按一般旅客辦理,核收全價。 (8)華僑學生和港澳台學生回家時,車票發售至其他地方旅遊觀光或探親訪友時,在規定的次數內可發售學生票,由學校所在地車站和返程站售票時各加蓋依次站名戳以記錄售票次數。 (9)符合減價優待條件的學生無票乘車時,除補收票款外,同時應在減價優待證上登記蓋章,作為依次乘車次數。
補充規定
1、2000年7月3日第152號電報《關於嚴格按<客規>發售學生票的通知》(2000年第258號電報) 近年來,由於學生證管理和社會辦學存在一些問題,給准確發售學生票帶來了難度,為解決這一問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客規》中「正規院校」是指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統一考試錄取入學、有教育部批準的學歷教育資格的學校。 (2)學生票限定在寒假12月1日-次年3月31日、暑假6月1日-9月30日期間發售,其他時間不再發售學生票。學生票的發售范圍只限普通硬座票、普通硬卧票和動車組二等車(75折)。軟座(卧)、動車組一等車不發售學生票。 (3)學生票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期間發售,不能變更發、到站,也不能分段購票。 (4)應屆畢業生購買學生票時,必須憑學校書面證明,不得憑派遣證購票。 (5)對學生實習、舉辦夏令營或其他社會實踐活動,不得發售學生票。 (6)發售學生票必須在「減價優待證」上登記購票次數。 (7)發現有塗改「減價優待證」或一人持兩個以上學生證的,可以暫扣學生證並通過車站通知其學校,拒絕發售其學生票。 (8)對學生證丟失後補發的學生證,補發證當年不予發售學生票。 2、運營客營電[2002]48號電《關於發售學生聯程票的通知》 隨著聯網售售票范圍的擴大和售票系統軟體功能的不斷完善,異地票的發售范圍不斷擴大。為此,自即日起,允許發售學生聯程票、往返票,但必須在購票站能購買到中轉換乘站或折返站有席位或輔位的車票時方可發售。除此之外,學生票仍不得分段售票。 發售學生往返票的車站須在學生減價優待證同時加蓋兩個名章,第二個站名章後註明(返)字。 3、運營客營電[2001]1220號電報: 受一些因素影響,北京、上海、黑龍江等地有少數大、專院校推遲到10月份以後開學。考慮到情況特殊,凡有上述情況發生,由學校所在地和學生家庭所在地鐵路局共同確認後,通知車站發售學生票。發站因上述情況發售的學生票,沿途站車和到站不得再補收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