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對退伍大學生士兵有何優惠待遇,具體如何規定
鼓勵大學生走向軍營,國家規定,凡應征入伍的大學生將享受包括減免部分學費、立功者復學後可轉其他專業或保送讀研究生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大學生在入伍後,原學校將保留其學籍,在退伍後准其復學,並不會影響其學業。對表現優秀的大學生士兵,在學技術、選取士官、報考軍校、直接提升軍官方面將優先安排。 學費減免。即退出現役後復學,其家庭經濟困難的,學費酌情減免;入伍前享受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復學後提高一個獎學金等級(不含一等獎學金);在部隊榮立一次三等功獎勵的,復學後學費減免不低於50%;榮立兩次三等功或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的,被授予榮譽稱號,復學後學費全免。 對原就讀學校撤銷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安排轉入同等學歷相關專業高等學校復學;院所在專業撤銷的,由學校安排轉入其他專業復學。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可申請延長學習時間。對專升本、本科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的,所學本科專業畢業後可免試保送研究生。在部隊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原本科生可申請轉到本校其他專業學習,原專科生可以免試轉入本校同專業或先進專業的本科學習,屬獨立設置的專科學校的專科,由學校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安排。 優秀學生可提干 對於不願意復學的大學生,退役後在原戶口所在地安排其就業。
② 大學生參軍退役後有哪些優惠政策
根據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決定:
第五十五條
現役軍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服役期間保留入學資格或者學籍,退出現役後兩年內允許入學或者復學,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獎學金、助學金和減免學費等優待;入學或者復學後參加國防生選拔、參加國家組織的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選選拔,以及畢業後參加軍官人選選拔的,優先錄取。
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職工的,服役期間保留人事關系或者勞動關系;退出現役後可以選擇復職復工。
義務兵和士官服現役期間,入伍前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保留。
第六十條
義務兵退出現役,按照國家規定發給退役金,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可以發給經濟補助。
義務兵退出現役,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其免費參加職業教育、技能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並推薦就業。退出現役義務兵就業享受國家扶持優惠政策。
義務兵退出現役,可以免試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報考普通高等學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優惠政策;在國家規定的年限內考入普通高等學校或者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的,享受國家發給的助學金。
義務兵退出現役,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或者聘用。
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以及屬於烈士子女和因戰致殘被評定為五級至八級殘疾等級的義務兵退出現役,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本人自願選擇自主就業的,依照本條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辦理。
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調整退役金的標准。退出現役士兵安置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
③ 甘肅省退役軍人創業就業優惠政策
中國退役軍人網: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等部門印發實施的《關於扶持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優惠政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未經政府安排正式工作、選擇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包括義務兵、復員士官、轉業士官),除可以享受一定的經濟補助優惠外,還可憑《甘肅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證》在戶口所在地享受就業服務、教育培訓、稅費貸款等諸多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意見》提出,無正當理由,中途退役的;弄虛作假,仿造塗改檔案的;被部隊開除軍籍、除名、勞動教養或被判刑事犯罪的;退役後不按規定時限到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報到的不予享受本意見規定的政策。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地縣級安置部門按照退役時全省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發給兵役優待補助金。服現役滿12年以上的轉業士官政府安排工作有困難的,按照義務兵兵役優待補助金標准發放後,每多服役一年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增發兵役優待補助金。
《意見》明確,在就業服務上,中央在甘企業和省屬國有以及國有控股企業和國有資本佔主導地位的企業招收錄用或者聘用人員的,要拿出不少於招聘計劃5%的指標,用於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市、縣級後勤服務型事業單位,要拿出不少20%的空缺崗位,用於定向招聘符合崗位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聘用)。用人單位對軍齡10年以上的退役士兵,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教育培訓方面,《意見》明確,退役士兵凡退役1年內自願報名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的,享受「三免一補」優惠政策。退役士兵報考成人高等學校、退役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的,總成績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士兵,在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限文史、理工類考生)。而大學生士兵退役後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錄取。此外,退役士兵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含復學退役士兵),享受每生每學年最高6000元的學費資助,應交學費低於6000元的,按照收費金額進行資助。
《意見》確定,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經濟實體,經營資金不足時,可向當地相關部門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貸款額度一般不超過5萬元,貸款期限一般為2年,符合條件的享受財政貼息。而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部門批准其經營之日起,3年內免交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等有關登記類、管理類的收費項目。同時,退役士兵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享受相應社會保險待遇。農村籍退役士兵入伍前通過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承包期內不得違法收回或者強制流轉。沒有承包農村土地的,可以申請承包農村土地。
④ 甘肅大學生服役兩年後能拿多少錢甘肅大學生當兵服役後能拿多少錢
1.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縣級民政府部門每年為義務兵家庭發放優待金。我省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的年發放標准為:農村不低當地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100%,城鎮不低於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進藏、進疆和在高原條件下服役的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按現行標準的3倍發放。因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省內各地實際發放金額也有所不同。若按2013年全省城鄉居民收入水平計算,我省城鎮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可達4500—13500元/人/年,兩年共9000—27000元,農村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可達3500—11000元/人/年,兩年共7000—22000元。
2.一次性退役金:義務兵和服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役後由國家發給一次性退役金,發放標准為:4500元×服役年數。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自主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比例增發。其中: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軍隊軍區級單位授予的榮譽稱號,或者榮獲一等功的,增發15%;榮獲二等功的,增發10%;榮獲三等功的,增發5%。
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
我省2011年11月1日後退役的義務兵和自主就業的士官,在退役第二年的8月底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一次性經濟補助。其中,義務兵每服現役1年補助4500元,其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額為4500元×2年=9000元。士官在發放退役義務兵一次性經濟補助(即9000元)的基礎上,每多服役一年增發20%,其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額為9000元×[1+(服現役年數-2)×20%]。
3.根據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 第二十條國家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全國職工年平均工資收入和軍人職業特殊性等因素確定退役金標准,並適時調整。國務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軍隊有關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負責確定和調整退役金標準的具體工作。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根據服現役年限領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現役年限不滿6個月的按照6個月計算,超過6個月不滿1年的按照1年計算。
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隊按照下列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
(一)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軍隊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獲一等功的,增發15%;
(二)榮獲二等功的,增發10%;
(三)榮獲三等功的,增發5%。
多次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隊按照其中最高等級獎勵的增發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
⑤ 甘肅國企招錄員工須留5%崗位給退役士兵這個政策是不是真的
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等部門印發實施的《關於扶持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優惠政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未經政府安排正式工作、選擇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包括義務兵、復員士官、轉業士官),除可以享受一定的經濟補助優惠外,還可憑《甘肅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證》在戶口所在地享受就業服務、教育培訓、稅費貸款等諸多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意見》提出,無正當理由,中途退役的;弄虛作假,仿造塗改檔案的;被部隊開除軍籍、除名、勞動教養或被判刑事犯罪的;退役後不按規定時限到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報到的不予享受本意見規定的政策。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地縣級安置部門按照退役時全省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發給兵役優待補助金。服現役滿12年以上的轉業士官政府安排工作有困難的,按照義務兵兵役優待補助金標准發放後,每多服役一年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增發兵役優待補助金。
中國退役軍人整理如下:《意見》明確,在就業服務上,中央在甘企業和省屬國有以及國有控股企業和國有資本佔主導地位的企業招收錄用或者聘用人員的,要拿出不少於招聘計劃5%的指標,用於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市、縣級後勤服務型事業單位,要拿出不少20%的空缺崗位,用於定向招聘符合崗位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聘用)。用人單位對軍齡10年以上的退役士兵,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教育培訓方面,《意見》明確,退役士兵凡退役1年內自願報名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的,享受「三免一補」優惠政策。退役士兵報考成人高等學校、退役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的,總成績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士兵,在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限文史、理工類考生)。而大學生士兵退役後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錄取。此外,退役士兵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含復學退役士兵),享受每生每學年最高6000元的學費資助,應交學費低於6000元的,按照收費金額進行資助。
《意見》確定,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經濟實體,經營資金不足時,可向當地相關部門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貸款額度一般不超過5萬元,貸款期限一般為2年,符合條件的享受財政貼息。而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部門批准其經營之日起,3年內免交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等有關登記類、管理類的收費項目。同時,退役士兵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享受相應社會保險待遇。農村籍退役士兵入伍前通過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承包期內不得違法收回或者強制流轉。沒有承包農村土地的,可以申請承包農村土地。
⑥ 退役士兵享有優惠政策到底有哪些
退役士兵享受以下就業、社保優惠政策
1.免費職業技能培訓。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現役1年內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免費組織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並推薦就業。教育培訓期限一般為2年,最短不少於3個月。
2.創業培訓補貼。有創業意願的退役士兵,可以在就業培訓定點機構參加創業培訓,根據其辦理工商稅務登記情況,享受800—1200元的一次性創業培訓補貼。
3.一次性創業補貼。屬於就業困難人員的退役士兵自主創業,依法進行工商和稅務登記的,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4.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除從事非國家限制性行業外,自主創業退役士兵可在創業地申請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或創辦小企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捆綁式」貸款,並按規定享受財政貼息。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退役士兵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30%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申請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5.稅費減免。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行業外,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並限額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准為每戶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商貿企業和服務型、加工型企業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3年內按實際新接收安置人數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
6.公務員等考錄優惠。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財政支付工資的各類工勤輔助崗位遇有空缺時,首先用於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崗位條件的退役士兵。 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佔主導地位企業在新招錄職工時應拿出5%的工作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之間公開競爭,用人單位擇優招錄。
7.政府安排工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士官服役滿12年的;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是烈士子女的。用人單位及時與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軍齡10年以上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8.公益性崗位補貼。以政府開發或購買的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屬於就業困難人員的退役士兵,由政府給予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60%的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享受補貼延長至退休。
9.社會保險服務優惠。用人單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續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關系,退役士兵的軍齡視同社會保險繳費年限,並和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役士兵實現靈活就業後,向街道(社區)申報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費、失業保險費三項保險費額的60%。
10.保留入伍前福利待遇。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職工的,退出現役後可以選擇復職復工,其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平均水平。
退役大學生士兵除享受上述政策外,還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重辦就業報到手續。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一年內,可視同當年的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檔隨遷。
2.就業服務。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3.優先招錄。A.大學生退役士兵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招錄考試,視同大學生服務基層「四項目」(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師特崗、西部志願者)人員,納入定向招錄比例范圍。B.在基層初任職專職人民武裝幹部選拔中,大學生退役士兵享受重點優先錄用政策。C.在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中,全省每年拿出20%以上的招錄培養計劃,專門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服役期間獲個人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同等條件下優先報名和錄用。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⑦ 大學生退伍有哪些優惠
大學生參軍入伍既履行了依法服兵役的職責和義務,也可以接受組織的培養和考驗,成為一個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優秀青年,在人生履歷中寫下濃墨重彩的光榮一筆。除此之外,對於退役後想回校深造的大學生,國家還有一系列優惠政策來幫助他們退伍後就學。
退役後入學或復學
①服役期間按國家規定保留入學資格或者學籍,退役後2年內允許入學或者復學,免修軍事技能訓練,直接獲得學分。
②退役復學在校大學生優先選拔為國防生和畢業後優先推薦接收入伍。
③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經歷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歷。
退役後專科升本科
①具有高職(專科)學歷畢業生,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高職(專科)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學業後參加普通本科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
②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後,可免試入讀普通本科。
退役後專科升讀研
從教育廳了解到,為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國防部徵兵辦公室、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在原有優惠政策基礎上,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將服兵役情況納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將考研加分范圍擴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3項新的關於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研的優惠政策。
1
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根據實際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數量專項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專項計劃規模控制在5000人以內,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
2
將服兵役情況納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
鼓勵開展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選辦法時,結合本校具體情況,將在校期間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
將考研加分范圍擴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
在繼續實行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役後按規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礎上,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學業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今年,大學生入伍繼續實行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優先安排使用「四個優先」政策。各地開辟入伍綠色通道,為志願參軍的大學生提供便利,將在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完成體檢、政治考核和預定兵工作。
⑧ 在校大學生退伍復學有沒有什麼優惠政策
在校大學生退伍復學有下列四項優惠政策:
1、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役後3年內參版加全國碩士研究權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優先錄取。
2、在部隊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報名條件的可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政府設立了每年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專項研究生招生計劃,滿足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可以報考。
4、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的,服役年限視為工齡。
(8)甘肅大學生退伍士兵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大學生入伍的其他優惠政策:
1、國家資助學費。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享受最高不超過8000元的學費減免(本科生享受4年,專科生享受3年)。
2、首次選取為士官的授予士官軍銜和確定工資起點標准,在高校學習時間視同服役時間。
3、本科以上學歷,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為提干對象;符合一定條件的,優先列為提干對象。
4、參加優秀士兵保送入學對象選拔年齡放寬1歲,按有關規定保送入軍隊院校培訓,本科的6個月任職培訓;專科的2年本科層次學歷培訓。
5、大專畢業生士兵參加全軍本科層次招生考試,錄取的到有關軍隊院校學習2年,畢業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長幹部學員畢業分配計劃。
⑨ 大學生當兵的具體優惠政策,退伍後的怎麼安置
大學生士兵退役後就學優待:
國務院頒布的《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第12條規定:「義務兵入伍前原是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和技術學校)未畢業的學生,退伍後要求繼續學習而本人又符合學習條件的,在年齡上可適當放寬,原學校應在他們退伍後的下一學期准予復學。如果原學校已經撤銷、合並或者由於其他原因在原學校復學確有困難,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學校申請縣、市以上教育部門另行安排他們到相應的學校學習。」《徵兵工作條例》第25條規定:「依法可以緩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願應征並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准服現役,原就讀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其學籍,退伍後准其復學。」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也有相應規定,如《天津市徵兵工作若干規定》第13條規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願應征並且符合條件的,經批准可以服現役。學生依照前款規定應征服現役的,原就讀學校應當保留其學籍;退出現役後復學的,學校可以酌情減免學費;本人申請調整專業的,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照顧,妥善解決。」《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暫行辦法》第17條規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學業的,退役後可以回原學校復學。不要求復學的,按本辦法第14條的規定辦理。復學的退役士兵,視為自謀職業,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