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最新的江蘇省大學生關於自主創業要求及優惠條件!
先說下你想辦什麼廠,以什麼項目為主,不一樣的項目產品都是不一樣的稅收和補貼。
B. 南京和江蘇省對大學生創業的詳細政策是什麼
一、培育自主創業主體
1、在法律、法規許可行業內創辦企業實體,或領取個體工商經營執照從事初始型自主創業活動的本市戶籍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復轉軍人、新生勞動力、農村勞動力及「零就業家庭」人員、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殘疾人等就業困難人員,均為鼓勵初始型自主創業的扶持對象。
本通知所稱初始型自主創業,是指扶持對象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寧創辦企業實體或從事個體工商經營,首次實現自主創業的實踐活動。
2、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自主創業的扶持對象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降至3萬元;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注冊資本可分期到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最低為注冊資本的20%,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
3、自主創業的扶持對象申辦私營企業,股東為本市郊縣自然人的,不再要求提交暫住證;申辦個體工商戶,不再因戶籍原因核發臨時營業執照,一律核發正式營業執照。對於合法經營的農村流動性小商小販,以及農民進城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等流動商販不再進行工商登記。
4、允許以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形式作價出資。知識產權、科技成果等出資額,經社會專門機構評估後,可由投資方協商約定,其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不受限制,但是貨幣出資額不得低於公司注冊資本的30%。
知識產權經專門機構評估認定後,可以作為質押擔保向銀行、投融資等機構貸款,銀行、投融資等機構應予以支持,促進專利技術、產品的轉化實施。
二、實施稅費減免
5、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按照《關於對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實行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蘇財綜〔2006〕8號、蘇價費〔2006〕46號)的規定,免收屬於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6、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且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日期是在其畢業後2年以內的,自工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按照《關於對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實行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蘇財綜〔2006〕8號、蘇價費〔2006〕46號)規定執行。
7、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創辦個體工商戶,自工商部門批准其經營之日起,憑《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3年內免交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收費項目。
8、對2008年底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9、對開展自主創業及家庭型創業的新生勞動力,凡領取《再就業優惠證》的,可享受再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在校大學生休學創辦的科技型企業或科技咨詢類中介服務機構,可按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2年;其從事技術咨詢、技術轉讓和與之相關的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在技術交易合同經科技主管部門認定後,報主管地方稅務局備案,可免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10、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幹部,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11、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12、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13、對個人或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且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其取得的「四業」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14、提高增值稅按期納稅的起征點,個人、個體銷售貨物起征點為月銷售額5000元;銷售應稅勞務起征點為月銷售額3000元,按次納稅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200元。
提高營業稅起征點,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5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100元。
15、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或生產,享有著作權且經認定的軟體產品,享受超3%稅負退還增值稅政策。
16、單位、個人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農產品指種植、養殖、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動植物的初級產品。
17、殘疾人個人提供加工勞務、修理修配勞務免徵增值稅。對殘疾人個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對殘疾人個人取得的勞動所得,按照省政府規定的減征幅度和期限減征個人所得稅。
三、發揮財政引導效應
18、持《再就業優惠證》的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且符合規定條件的,按照新一輪就業再就業政策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19、本市在領失業保險金人員開展初始型自主創業,且經營一年以上的,可給予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所需資金按人員戶籍,分別由市、縣(區)承擔。
20、本市「低保」就業困難人員申領工商營業執照,開展初始型自主創業後,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1.5倍、但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保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個月不變,第7個月退出保障;創業後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1.5倍以上的,保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個月不變,第4個月退出保障。
21、本市農村「低保」戶、低收入純農戶家庭及農村單親家庭等農村就業困難群體,依法自主開辦個體工商戶,創業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1000元/ 戶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22、實施「千名初始創業者培訓計劃」,在「十一五」期間,委託職業培訓機構對扶持鼓勵初始型自主創業對象中具備一定職業技能和創業願望的人員開展創業培訓,可根據培訓合格率、成功創業率,由市、區縣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23、對領取工商執照,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經區縣殘聯審核,由區縣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給予一次性補助。
四、拓展融資渠道
24、持《再就業優惠證》、《就業登記證》或《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下崗失業人員、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和城鎮新生勞動力從事個體經營開辦經費或流動資金不足的,以及符合條件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照現有政策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
25、在勞動保障基層所、站現有設立的小額擔保貸款窗口基礎上,在人事部門增設小額擔保貸款窗口,對初始型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等新生勞動力,按照現有政策審核推薦貸款,方便大中專畢業生獲得創業資金。
26、適當擴大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范圍,在原有微利行業的基礎上,選擇工藝品零售、小五金和水暖器材銷售、租賃服務、個體運輸、園林綠化、服裝鞋帽加工製造、種植、養殖等符合政府產業導向、適合被列為扶持初始型創業者創業的行業,按規定給予財政貼息。
27、加大對初始創業者的融資扶持,在市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中安排200萬元,用於融資補貼。擔保公司對初始創業者的擔保費按1%收取,不足2%的部分由基金補助。
五、鼓勵創業帶動就業
28、吸納本市持《再就業優惠證》或《就業登記證》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並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等各類自主創業實體,可按實際招用人數在勞動合同簽訂的相應期限內給予崗位補貼;符合社會保險補貼要求的,還可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29、納稅人同時符合再就業政策和其他所得稅優惠政策的,由企業選擇最優惠的一項所得稅減免稅政策執行。
30、就業困難人員被各類初始型自主創業實體和勞務派遣企業、勞動密集型加工企業招用,享受原3年期限的就業再就業政策期滿後,與原企業續簽勞動合同或被其他企業重新招用的,招用企業仍可按規定繼續享受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收費減免等新一輪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
31、新辦的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城鎮下崗失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含60%),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含1年)期限勞動合同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免徵所得稅3年;免稅期滿後,當年新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含30%)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含1年)期限勞動合同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半徵收所得稅2年。
32、對為安置隨軍家屬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凡安置隨軍家屬占企業總人數60%(含60%)以上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企業所得稅。
33、為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凡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占企業總人數60%(含6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34、對於新辦的從事商品零售兼營批發業務的商業零售企業,凡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每吸納1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每年可享受企業所得稅2000元定額稅收扣減優惠。當年不足扣減的,可結轉至下一年繼續扣減,但結轉期不能超過2年。
35、對在南京行政區劃內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由科技人員領辦、創辦或具有較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創業的前3年,通過對創業項目擇優給予資金扶持的方式,促進創業企業快速成長。
36、對安置殘疾人單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個體經營戶),凡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文件規定條件的,可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六、完善創業服務體系
37、區縣政府應充分運用各類資源,引導、鼓勵新辦貿易市場將其經營攤位,按一定比例優先優惠安排給初始型自主創業人員。
38、鼓勵各類資本參與創業載體建設,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以免費或低價租賃方式提供創業場地的,政府給予適當扶持。
39、加強公共、民辦等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創業培訓的質量評估,將學員培訓合格率、創業成功率和帶動就業等情況納入考核,給予相應的創業指導和培訓經費補貼。
40、各級勞動保障、人事部門應面向社會廣泛徵集適合的創業小型項目,並優先、免費推薦給本市初始型自主創業人員,引導其開展自主創業和家庭型創業。對創業項目推薦方及創業中介服務機構,按《關於印發〈南京市「1118」創業項目運作和補貼試行辦法〉的通知》(寧勞社職培〔2004〕4號)的有關規定給予補貼。
七、加強組織領導
41、強化各級各有關部門責任,把鼓勵和扶持自主創業促進就業工作納入各級各有關部門的年度考核目標。市發展改革、經濟、建設、勞動保障、工商、國稅、地稅、財政、人事、科技、物價、市容、房管、民政、人行南京營管部等部門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人民團體,要加強協調配合、督促檢查,認真落實各項鼓勵和扶持創業帶動就業優惠政策措施,為初始型自主創業人員提供便捷、高效的管理服務。
42、建立相關統計信息制度,全面、及時反映全市和區縣鼓勵和扶持初始型自主創業帶動就業工作進展情況,為各級政府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43、加大扶持創業投入,除現行創業扶持政策安排的支出外,市、區縣政府應在每年就業再就業資金預算中安排扶持創業促進就業資金,用於開展創業扶持工作。區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整合各類創業扶持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並通過扶持創業,更好地帶動就業。
44、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市級報紙、廣播、電視和政府網站等媒體要開辟公益性專版、專欄,發布鼓勵、扶持創業的政策和信息,推廣成功做法和經驗,培育選樹先進典型,培育傳播創業文化,弘揚自強自立、艱苦奮斗的創業精神,激發社會創業激情。
C. 江蘇省大學生畢業創業貸款有哪些政策
具體首先詢問政府!
大學生創業貸款是國家政府針對大學生創業推出內的一項政策,不是容銀行也不是其它部門的政策,既然是國家針對大學生創業推出的政策那肯定跟直接在銀行貸款不一樣,創業基金是沒有利息的,也無抵押。但是有年限,這個每個政府的政策就不一樣了。所以你帶齊能證明你是學生的證件、身份證什麼的去你戶口所在地的當地政府就行了。
不過說到底這個貸款政府不是隨便就給貸的,要看你的創業是什麼,如果能給當地政府帶來稅收,能夠增加當地的就業崗位,而且是綠色環保的項目(這幾點很重要)等等。你只要努力或者有點關系就可以。
等你所在的當地政府給你開出證明,你就可以去政府指定銀行去貸款了。
祝你成功!!!
申請報表注意!!!這幾個方面!!
1、項目的課操作性 2、項目的市場前景 3、項目給周邊地區帶來的輻射效應 4、政府稅收等 5、環保方面 ,這幾點望朋友注意羅!
望能幫到朋友你!!
D. 現在大學生農村創業有那些扶持優惠政策
我前幾天注冊了個 苗圃創業 注冊了家公司 我是做設備的 優惠好像很多! 比如佔地價格優惠 國家免費提供技術支持 ,具體扶持及其優惠政策每個地區不同還是要到當地有關部門准確咨詢下 望採納謝謝
E. 江蘇省對大學生創業有什麼優惠政策
你到你戶口所在地的人事部門申請.
F. 江蘇省大學生畢業個人創業有哪些優惠政策
有兩項目,貸款和稅收政策,你可以到你戶口所在地的人事局申請.
G. 江蘇省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及申報流程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是我國寶貴的人力資源。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國就業形勢十分嚴峻,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加大。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拓寬就業門路,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和中小企業就業,鼓勵自主創業,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為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市社區建設和應征入伍。圍繞基層面向群眾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產服務、生活服務、救助服務等領域,大力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並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照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列支;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渠道解決,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並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在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也要進一步擴大招考錄用的比例。 繼續實施和完善面向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擴大項目范圍。相關項目由各有關部門繼續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做好各類基層就業項目之間的政策銜接。2009年,中央有關部門繼續組織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開展地方項目,鼓勵和引導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鼓勵高校畢業生在項目結束後留在當地就業,今後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對參加項目的高校畢業生給予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資金渠道解決,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各專門項目相關待遇政策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中央組織部、共青團中央等有關部門另行研究制定。 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主要渠道。要進一步清理影響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制度性障礙和限制,為他們提供檔案管理、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職稱評定以及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務,形成有利於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的社會環境。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招用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等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高為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 三、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積極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創造條件,更多地吸納有技術專長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充分發揮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科技企業集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作用,加強人才培養使用和儲備。各地在實施支持困難企業穩定員工隊伍的工作中,要引導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更多地保留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幹,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按規定在2009年內給予6個月以內的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困難企業開展在崗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資金補助。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的單位要積極聘用優秀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其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補助按規定從項目經費中列支,具體辦法由科技、教育、財政等部門研究制定。高校畢業生參與項目研究期間,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項目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或到其他崗位就業,就業後工齡與參與項目研究期間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四、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鼓勵高校積極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落實鼓勵殘疾人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以及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等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和創業經營場所安排等扶持政策。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規定適當擴大貸款規模;從事當地政府規定微利項目的,可按規定享受貼息扶持。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強化高校畢業生創業指導服務,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的「一條龍」服務。各地要建設完善一批投資小、見效快的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並給予相關政策扶持。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並保障其合法權益,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五、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和就業指導。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強化公共就業服務的功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及高校要加強協作,採取網路招聘、專場招聘、供求洽談會和用人單位進校園等多種方式,大力開展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為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費就業信息和各類就業服務。高校要強化對大學生的就業指導,開設就業指導課並作為必修課程,重點幫助畢業生了解就業政策,提高求職技巧,調整就業預期。加強高校就業指導服務機構建設,落實人員、場地和經費。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招聘活動安全保障,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 六、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大力組織以促進就業為目的的實習實踐,確保高校畢業生在離校前都能參加實習實踐活動。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制度,鼓勵見習單位優先錄用見習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補助。拓展一批社會責任感強、管理規范的用人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從2009年起,用3年時間組織100萬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加強高等職業院校學生的技能培訓,實施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努力使相關專業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高校畢業生需要,提供專場或其他形式的職業技能鑒定服務,教育部門及高校要給予積極配合。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鑒定補貼。 七、強化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對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對離校後未就業回到原籍的高校畢業生,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摸清底數,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人事檔案託管等服務,並組織他們參加就業見習、職業技能培訓等促進就業的活動。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將他們納入當地失業人員扶持政策體系。對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幫扶措施,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等就業援助政策。 八、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地要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將高校畢業生就業納入當地就業總體規劃,統籌安排,確定目標任務,實行目標責任制,加強工作考核和督查。各有關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落實工作責任。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牽頭制定和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做好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教育部門要指導高校大力加強在校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並繼續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財政部門要根據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和實際需要,統籌安排資金用於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其他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動工作。要大力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宣傳,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成才觀,形成全社會共同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的良好輿論環境。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千方百計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新華社北京2月15日電)
H. 國家扶持大學生到農村發展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其實大學生,只要是 自主創業,國家都是有相關的政策扶持的,比如在稅收上有優惠甚至減免,而且有些還可以申請創業基金!下面是相關資料,你可以了解一下!
大學生創業完全手冊政策關注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近年來,為支持大學生創業,國家各級政府出台了許多優惠政策,涉及融資、開業、稅收、創業培訓、創業指導等諸多方面。對打算創業的大學生來說,了解這些政策,才能走好創業的第一步。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關規定,上海地區應屆大學畢業生創業可享受免費風險評估、免費政策培訓、無償貸款擔保及部分稅費減免四項優惠政策,具體包括:
■高校畢業生(含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研究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批准經營日起,1年內免交個體戶登記注冊費、個體戶管理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規企業,只需到所在區縣街道進行登記,即可免稅3年。
■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向銀行申請開業貸款擔保額度最高可為7萬元,並享受貸款貼息。
■上海市設立了專門針對應屆大學畢業生的創業教育培訓中心,免費為大學生提供項目風險評估和指導,幫助大學生更好地把握市場機會。
審核條件
大學生創業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是要有成熟的心理准備,這樣更適合創業;二是不要迷信自有創意項目,或者自己持有的專利技術或成果,而是要進行充分的市場研究;三是不要想「一口吃個胖子」,要有一個平穩的創業心態;四是大學生創業最好不要單打獨頭,最好合夥創業。
銀行對貸款申請者的要求
(1)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貸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證明,有固定的住所或營業場所;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的經營許可證,從事正當的生產經營活動,有穩定的收入和還本付息的能力;
(3)借款人投資項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資金;
(4)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本行信貸政策規定,不允許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
(5)在本行開立結算帳戶,營業收入經過本行結算。
貸款申請者需提供申請資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證原件)和婚姻狀況證明;
(2)個人或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文件;
(3)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的經營許可證,貸款用途中的相關協議、合同或其他資料;
(4)擔保材料:抵押品或質押品的權屬憑證和清單,有權處分人同意抵(質)押的證明,本行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質)押物估價所告
每個城市不一樣,全日制的本科生和專科生畢業了一般都享有稅收和工商的優惠.每個地方不一樣,不過沒有太多優惠,就是能省點錢.你可以到當地的行政管理中心,或者國稅局和地稅局問問,還有工商局.不過1個畢業證只能享受1次優惠,一般是限制在畢業後兩年或者三年之內,工商局和稅務局在你登記備案後會在畢業證背面蓋印.
比如大連的大學生登記個體戶政策是:免1年工商管理費和國稅,登記的N種費用免除或者半價.但地稅的沒有優惠.
而沈陽的則是一年之內免8000元的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兩樣相加8000).工商和國稅沒有優惠
望採納!!!!
I. 江蘇大學生創業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海安縣來創業小額貸款扶持政源策的基本原則是:失業人員和大中專(技)畢業生創業的,可提供2-5萬元的擔保貸款。如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給予貼息(下崗失業人員貼息100%,大中專畢業生貼息50%) 大學生創業完全手冊政策關注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近年來,為支持大學生創業,國家各級政府出台了許多優惠政策,涉及融資、開業、稅收、創業培訓、創業指導等諸多方面。對打算創業的大學生來說,了解這些政策,才能走好創業的第一步。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關規定,上海地區應屆大學畢業生創業可享受免費風險評估、免費政策培訓、無償貸款擔保及部分稅費減免四項優惠政策,具體包括: ■高校畢業生(含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研究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批准經營日起,1年內免交個體戶登記注冊費、個體戶管理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規企業,只需到所在區縣街道進行登記,即可免稅3年。 ■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向銀行申請開業貸款擔保額度最高可為7萬元,並享受貸款貼息。 ■上海市設立了專門針對應屆大學畢業生的創業教育培訓中心,免費為大學生提供項目風險評估和指導,幫助大學生更好地把握市場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