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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學生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發布時間: 2021-01-25 18:18:48

A. 在校大學生在校自主創業能享受什麼優惠政策

小額無息貸款1-100w

B. 大學生自主創業有哪些優惠政策要想享有優惠政策需要哪些手續

為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畢業生從畢業年度起三年內自主創業可享受稅收減免的優惠政策。

其中,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創業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領《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離校後創業的,可憑畢業證書直接向創業地縣以上人社部門申請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作為享受政策的憑證。畢業生在畢業後兩年內自主創業,到創業實體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注冊資金(本)在50萬元以下的,允許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資金不低於注冊資本的10%(出資額不低於3萬元),1年內實繳注冊資本追加到50%以上,餘款可在3年內分期到位。

大學生自主創業貸款,是銀行等資金發放機構對各高校學生(大專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發放的無抵押無擔保的大學生信用貸款。

大學生創業貸款是國家給大學生提供的創業優惠措施。 需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經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因創業或再創業提出資金需求申請,經銀行認可有效擔保後而發放的一種專項貸款。最高可獲得單筆50萬元的貸款支持,創業貸款的期限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3年。

其辦理手續流程如下:

1.受理。申請人向大學生創業園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申報材料,由大學生創業園管理服務中心進行初審;

2.審核。對初審通過的商業貸款貼息對象及金額,由人事局會同財政局等有關部門按產業導向、企業規模、就業人數、注冊資本和利稅等要素對申請商業貸款貼息對象的資料進行審核,並核定貼息金額;

3.公示。經評審通過的商業貸款貼息對象和貼息金額由人事局和申請人所在單位或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核准。經公示後無異議的,由人事局下發核准通知書;

5.撥付。根據核准通知書,財政局在貼息對象提供付息憑證後從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專項資金中撥付資助資金;

6.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材料。

C. 大學生創業就業都有哪些優惠政策

各個地方的創業貸款優惠政策不一樣,如果你想申請創業貸款,你可以去平安普惠專網上金融機構申屬請下。

平安普惠,平安普惠有專項的創業貸款,你也可以申請免息創業貸款。希望可以幫到你。

可以大學生創業貸款如下
申請資料 :
1、身份證明;
2、在校學生需提供學生證、在校成績單;
3、已畢業學生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
4、常用存摺或銀行卡過去6個月對賬清單;
5、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個人或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文件;
6、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及配偶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證原件)和婚姻狀況證明;
7、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擔保材料。
8、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的經營許可證,貸款用途中的相關協議、合同或其他資料;

D. 在校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或補貼

隨著大學生越來越多,就業形勢也越來越難,近幾年「畢業就失業」這一說法也漸漸變成了現實。面對「大學生越來越不值錢」的現象,國家近幾年也出台了不少保障措施,畢業之後有相應的補貼,在校時部分符合條件的人也能領取補貼。

為了鼓勵更多畢業生畢業進行自主創業,國家也出台了不少優惠政策,補貼力度都比較大。各省的補貼標准略有差異,具體補貼標准要根據各個地方的具體政策而定。

現在大學生畢業之後除了在各單位就業或創業之外,還有不少人選擇成為一名自由職業者。由於這類人沒有公司為其繳納社保,所以一般都是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繳納社保,但是你知道嗎,如果按照這種方式繳納社保的話,那麼個人繳納的部分是可以有補貼可以享受的!

以上是畢業之後可以領取的一些福利補貼,那麼還有一類人不僅畢業時能享受上述創業補貼、社保補貼,在校期間還有四種補貼能夠領取,這類人就是農村貧困大學生。
補貼一:特殊貧困補助款此補貼主要是針對出生於貧困家庭的大學生,在入學前攜帶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及復印件)、戶口本(及復印件)前往當地扶貧辦進行辦理,具體補貼標准需要咨詢當地政府。
補貼二:民政局發放的補助金對於考上二本及以上的孩子,不少地區的民政局也會為其發放一次性獎金,具體的數額也需要大家攜帶好相關證件咨詢當地的民政局。
補貼三:助學貸款助學貸款為無息貸款,分為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前者需要帶上證件去戶口所在地開發銀行辦理,後者則可以入學報到之時由大學老師指導辦理。
補貼四:入學補貼根據本科和專科的區別,補貼金額略有差異,專科3000元/年,3年一共9000元;本科5000元/年,4年一共20000元,當然這個也只是針對農村戶口貧困大學生的生活補助。

E. 在校大學生創業有什麼優惠政策

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大學生創業完全手冊政策關注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近年來,為支持大學生創業,國家各級政府出台了許多優惠政策,涉及融資、開業、稅收、創業培訓、創業指導等諸多方面。對打算創業的大學生來說,了解這些政策,才能走好創業的第一步。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關規定,上海地區應屆大學畢業生創業可享受免費風險評估、免費政策培訓、無償貸款擔保及部分稅費減免四項優惠政策,具體包括:
■高校畢業生(含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研究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批准經營日起,1年內免交個體戶登記注冊費、個體戶管理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規企業,只需到所在區縣街道進行登記,即可免稅3年。
■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向銀行申請開業貸款擔保額度最高可為7萬元,並享受貸款貼息。
■上海市設立了專門針對應屆大學畢業生的創業教育培訓中心,免費為大學生提供項目風險評估和指導,幫助大學生更好地把握市場機會。
大學生創業必備硬體專家分析大學生創業必備硬體
大學生有創業熱情,但由於經驗欠缺、能力不足、意識偏差等原因,導致創業成功率明顯偏低。對此,大學生創業指導專家、上海市創業教育培訓中心校長徐本亮分析認為,大學生創業必須具備以下硬體:
硬體一:經驗
大學生長期呆在校園里,對社會缺乏了解,特別在市場開拓、企業運營上,很容易陷入眼高手低、紙上談兵的誤區。因此,大學生創業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備,一方面,去企業打工或實習積累相關的管理和營銷經驗;另一方面,積極參加創業培訓,積累創業知識,接受專業指導,提高創業成功率。
硬體二:資金
一項調查顯示,有四成大學生認為「資金是創業的最大困難」。的確,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有資金,再好的創意也難以轉化為現實的生產力。因此,資金是大學生創業要翻越的一座山,大學生要開拓思路,多渠道融資,除了銀行貸款、自籌資金、民間借貸等傳統途徑外,還可充分利用風險投資、天使投資、創業基金等融資渠道。
硬體三:技術
用智力換資本,這是大學生創業的特色之路。一些風險投資家往往就因為看中大學生所掌握的先進技術,而願意對其創業計劃進行資助。因此,打算在高科技領域創業的大學生,一定要注意技術創新,開發具有自己獨立知識產權的產品,吸引投資商。
硬體四:能力
大學生由於長期接受應試教育,不熟悉經營「游戲規則」,技術上出類拔萃,理財、營銷、溝通、管理方面的能力普遍不足。要想創業獲得成功,創業者必須技術、經營兩手抓。

F. 大學生創業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創業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1、享受培訓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專1日起的12個月)內參加創屬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2、免費創業服務: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各地在充分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並給予相關政策扶持。對基地內大學生創業企業要提供培訓和指導服務,落實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創業成功率,延長企業存活期。
3、享受創業補貼:大學生自主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根據項目吸納就業能力、科技含量、潛在經濟社會效益、市場前景等因素,可以申請2萬元至15萬元資金扶持。
4、享受創業(開業)補貼:大學生創業可以申請5000元創業(開業)補貼,創業(開業)補貼主要用於降低大學生開業成本,幫助大學生順利創辦企業。
5、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允許高校畢業生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G.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2011年出台的針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優惠政策有三方面新的突破:

1、我國首次對大學生自主創業出台了稅收優惠的政策。世界各國都非常重視大學生創業工作,美國、日本、英國等國均對大學生創新創業有稅收減免方面的政策。新出台的政策在這方面填補了我國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的空白。

2、創業優惠政策首次覆蓋畢業年度內在校創業的大學生。隨著創業教育的蓬勃開展,在校大學生創業人數越來越多,而以往的扶持政策都只針對社會人員。2011年,國家對在校創業的大學生「扶上馬,送一程」,讓他們能夠更早更快地開創自己的事業。

3、首次採用網路申領方式,便捷、高效,充分體現了教育部「高校畢業生就業優質服務年」的工作理念。據悉,2011年教育部將繼續把創新創業教育和大學生自主創業作為工作重點,袁貴仁部長強調,要「認真做好《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審核發放工作,把好事辦好,全力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7)在校大學生就業創業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關於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第一條 對持《就業創業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限額標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准,並報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備案。

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於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於上述扣減限額的,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

上述人員是指: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三條 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人員按以下規定申領《就業創業證》:

(一)按照《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24號)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的城鎮常住人員,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申領《就業創業證》。對其中的零就業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記失業人員,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在其《就業創業證》上予以註明。

(二)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憑學生證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規定申領《就業創業證》,或委託所在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規定代為其申領《就業創業證》;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直接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規定申領《就業創業證》。

(三)上述人員申領相關憑證後,由就業和創業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人員范圍、就業失業狀態、已享受政策情況進行核實,在《就業創業證》上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企業吸納稅收政策」字樣,同時符合自主創業和企業吸納稅收政策條件的,可同時加註;主管稅務機關在《就業創業證》上加蓋戳記,註明減免稅所屬時間。

H. 在讀大學生創業有哪些扶持政策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是我國寶貴的人力資源。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國就業形勢十分嚴峻,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加大,為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市社區建設和應征入伍。圍繞基層面向群眾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產服務、生活服務、救助服務等領域,大力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並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照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列支;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渠道解決,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並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在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也要進一步擴大招考錄用的比例。

繼續實施和完善面向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擴大項目范圍。相關項目由各有關部門繼續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做好各類基層就業項目之間的政策銜接。2009年,中央有關部門繼續組織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開展地方項目,鼓勵和引導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鼓勵高校畢業生在項目結束後留在當地就業,今後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對參加項目的高校畢業生給予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資金渠道解決,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各專門項目相關待遇政策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中央組織部、共青團中央等有關部門另行研究制定。

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主要渠道。要進一步清理影響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制度性障礙和限制,為他們提供檔案管理、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職稱評定以及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務,形成有利於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的社會環境。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招用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等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高為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

三、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積極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創造條件,更多地吸納有技術專長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充分發揮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科技企業集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作用,加強人才培養使用和儲備。各地在實施支持困難企業穩定員工隊伍的工作中,要引導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更多地保留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幹,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按規定在2009年內給予6個月以內的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困難企業開展在崗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資金補助。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的單位要積極聘用優秀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其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補助按規定從項目經費中列支,具體辦法由科技、教育、財政等部門研究制定。高校畢業生參與項目研究期間,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項目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或到其他崗位就業,就業後工齡與參與項目研究期間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四、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鼓勵高校積極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落實鼓勵殘疾人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以及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等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和創業經營場所安排等扶持政策。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規定適當擴大貸款規模;從事當地政府規定微利項目的,可按規定享受貼息扶持。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強化高校畢業生創業指導服務,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的「一條龍」服務。各地要建設完善一批投資小、見效快的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並給予相關政策扶持。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並保障其合法權益,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五、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和就業指導。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強化公共就業服務的功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及高校要加強協作,採取網路招聘、專場招聘、供求洽談會和用人單位進校園等多種方式,大力開展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為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費就業信息和各類就業服務。高校要強化對大學生的就業指導,開設就業指導課並作為必修課程,重點幫助畢業生了解就業政策,提高求職技巧,調整就業預期。加強高校就業指導服務機構建設,落實人員、場地和經費。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招聘活動安全保障,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

六、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大力組織以促進就業為目的的實習實踐,確保高校畢業生在離校前都能參加實習實踐活動。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制度,鼓勵見習單位優先錄用見習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補助。拓展一批社會責任感強、管理規范的用人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從2009年起,用3年時間組織100萬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加強高等職業院校學生的技能培訓,實施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努力使相關專業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高校畢業生需要,提供專場或其他形式的職業技能鑒定服務,教育部門及高校要給予積極配合。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鑒定補貼。

七、強化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對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對離校後未就業回到原籍的高校畢業生,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摸清底數,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人事檔案託管等服務,並組織他們參加就業見習、職業技能培訓等促進就業的活動。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將他們納入當地失業人員扶持政策體系。對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幫扶措施,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等就業援助政策。

八、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地要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將高校畢業生就業納入當地就業總體規劃,統籌安排,確定目標任務,實行目標責任制,加強工作考核和督查。各有關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落實工作責任。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牽頭制定和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做好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教育部門要指導高校大力加強在校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並繼續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財政部門要根據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和實際需要,統籌安排資金用於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其他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動工作。要大力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宣傳,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成才觀,形成全社會共同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的良好輿論環境。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千方百計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