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殘疾人子女就業優惠政策
教育就業
一、扶殘助學
依據京殘發[2009]4號《關於北京市殘疾人學生和生活困難殘疾人子女學生助學補助暫行辦法》的通知的精神規定
(一)扶助對象
具有本市戶籍的殘疾人學生、生活困難的殘疾人子女學生,范圍包括普通高中學生、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中專、職業技術學院附屬的中專部)學生、大學生(含本科生、專科生、高等職業教育學生)、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本辦法所稱生活困難殘疾人是指享受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殘疾人或享受重殘人生活困難補助的重殘人。
(二)扶助標准
1、高中學生,每人每學年補助1000元;
2、職業學校學生,每人每學年補助2000元(按照《北京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規定,享受一等國家助學金的學生,不再補助;享受二等、三等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在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基礎上,補足到2000元)
3、大學生(參加統招考試並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研究生(在普通高校或科研院所全日制學習且無工資性收入學生),每人每學年補助4000元(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國家助學補助的學生,高於補助標準的不再補助,低於補助標準的補足到4000元)
4、對參加全國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研究生考試的殘疾人,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後按照大專4000元、本科5000元和研究生60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的助學補助;同等學歷只補助一次;
5、對免交學費的公辦特教學校學生和就讀農、林、師范專業的學生,不享受本辦法規定的助學補助。
(三)提交材料:
1、殘疾人學生提交入學錄取通知書或在校學習的證明、學費發票、本人的《身份證》或戶口薄、《殘疾人證》;
2、取得成人高考、自學高等學歷和成人研究生學歷的殘疾人,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殘疾人證》、學歷證書、學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3、生活困難的殘疾人子女學生,提交入學錄取通知書或在校學習的證明、學費發票、本人的《身份證》或戶口薄、父(母)的戶口薄和《殘疾人證》、享受低保待遇或重殘人生活困難補助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申請程序
1、申請:符合助學補助條件的學生本人或直系親屬(監護人),填寫助學補助申請審批表,並由學校審核蓋章。於每年10月10日前持有關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殘聯提出申請。
表一:殘疾人高中學生、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填寫《北京市殘疾人高中(中職)學生助學補助申請審批表》
表二:生活困難的殘疾人子女高中學生、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填寫《北京市生活困難的殘疾人子女高中(中職)學生助學補助申請審批表》
表三:生活困難的殘疾人子女大學生、研究生填寫《北京市生活困難殘疾人子女大學生、研究生助學補助申請審批表》
表四:殘疾人大學生、研究生和取得成人高考、自學高等學歷和研究生學歷的殘疾人,填寫《北京市殘疾人大學生、研究生助學補助申請審批表》
二、技能培訓
依據京殘發〔2001〕43號關於印發《北京市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學費補貼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規定
(一)補助對象
凡是本地區城鎮戶口的殘疾人,符合法定勞動年齡且自願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殘疾人可享受職業技能培訓的學費補貼。
(二)補助標准
未就業殘疾人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參加前3次專業培訓,取得專業培訓結業、畢業證書的,每次補貼所需學費的90%,其中享受北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的,每次補貼所需學費的100%;參加三個專業培訓後仍未就業的,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一年內補貼學費不超過兩次,每次補貼學費的50%。對未就業的盲人學習初級保健按摩補貼所需學費100%;對晉升中級保健按摩補貼學費70%;對晉升高級保健按摩師以及按摩技師補貼所需學費的50%。
失業殘疾人參加勞動保障部門免費培訓的基礎上,失業期間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第一次補貼學費80%;第二次補貼學費70%;第三次補貼學費的60%。
在職在崗的殘疾人為穩定就業,提高職業技能水平和學習第二職業技能,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一次性補貼學費50%。
凡參加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的殘疾人必須向戶口所在地的街道殘聯提出書面申請,由街道殘聯簽署意見後報送區殘聯審批,經批准後方可參加學習。
殘疾人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必須到殘聯制定的勞動部門、教育部門、殘聯專門的培訓機構參加學習。
(三)所需材料
《北京市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審批表》;殘疾人證,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身份證;本人書面申請;結業證或證書復印件以及發票原件一式兩份。
三、殘疾人困難補助
(一)城鎮居民殘疾人困難臨時生活補助
依據通字發〔2000〕32號《朝陽區關於做好城鎮殘疾人臨時生活困難補助工作的通知》和朝殘發〔2009〕年3號《關於調整城鎮和農村殘疾人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精神規定
1、補助對象:具有北京市正式城鎮戶口(非農業戶口)、勞動年齡段內(男16歲至59歲、女16歲至54歲)已滿十六歲以上的未就業殘疾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城市居民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殘疾人。(享受低保殘疾人)
2、補貼標准每人每月50元。
3、所需材料:《朝陽區城鎮居民殘疾人臨時生活困難補助申請審批表》;殘疾證;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身份證;本人書面申請;低保證;各兩份復印件;兩張一寸照片。
註:請詳細填寫審批表及所需材料復印件缺一不可。
(二)城鎮殘疾人生活特困補助
依據京殘發[1999]99號《關於對城市居民特困殘疾人給予生活困難補助的通知》
1、補助對象:享受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補助;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並符合下列情況的重度殘疾人,納入城市居民特困殘疾人生活困難補助范圍。(享受低保殘疾人)
2、補助標准:每人每月100元。
3、所需材料:《北京市居民特困殘疾人生活困難補助審批表》;殘疾證;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身份證;本人書面申請;低保證;重殘人證明,各兩份復印件;兩張一寸照片。
註:請詳細填寫審批表及所需材料復印件缺一不可。
(三)重殘無業無固定性收入人員生活補助
1、補助對象:具有北京市城鎮戶口,勞動年齡段內(男16歲至59歲、女16歲至54歲)年齡在16—60周歲之間,沒有固定性收入、無業、生活靠親屬或家人照料。無業重度殘疾人。(該辦法不限家庭收入)
2、審批程序:由本人到社區提出申請;社區公示7天無異議後,由社區填寫《重殘無業人員生活補助審核表》蓋章後,上報街道殘聯。
3、補貼標准每人每月410元
4、所需材料:重殘證明;殘疾證、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身份證、由勞動部門出示的失業證明各兩份復印件;社區公示證明;三張一寸照片。
註:請詳細填寫審批表及所需材料復印件缺一不可。
(四)重殘人員生活補助(民政)
1、補助對象:具有北京市城鎮戶口,勞動年齡段內(男16歲至59歲、女16歲至54歲)重度殘疾人。家庭收入高於本市城市居民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低保)且低於北京市最低人均收入800元的重度殘疾人。
2、審批程序:由本人到社區提出申請;社區公示7天無異議後,由社區填寫《重殘人員生活補助審核表》蓋章後,上報街道民政科。
3、補貼標准每人每月410元。
4、所需材料:重殘證明;殘疾證、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身份證、(各復印兩份)三張一寸照片。
註:請詳細填寫審批表及所需材料復印件缺一不可。
四、城鎮殘疾人個體保險補貼
依據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聯合下發《關於印發城鎮個體就業殘疾人社會保險補貼暫行辦法的通知》(京殘字[2007] 號),對城鎮個體就業殘疾人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一)補貼對象:具有北京市城鎮戶籍、持有《殘疾人證》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從事個體經營並領取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殘疾人個體戶和從業的其他殘疾人(含盲人按摩個體);在農貿市場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有街道或社區安排,在社區內從事便民服務的殘疾人。
(二)實施細則
1、個體就業殘疾人沒有檔案的,由街道殘聯配合勞動保障部門為其建立檔案。個體就業殘疾人在勞動保障部門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存檔的,減半繳納存檔費。
2、自2007年4月1日起,按下列標准對個體就業殘疾人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根據2008年個體保險補貼報銷標准⑴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每月1329元,個人繳費標准為繳費基數的20%,個人應繳費265.8元。補貼標準是繳費基數的14%,殘聯應補貼186.0元⑵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是每月1329元,個人繳費標准為繳費基數的2%,個人應繳費26.59元。補貼標準是繳費基數的1.5%,殘聯應補貼19.94元⑶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是每月2325元,個人繳費標准為繳費基數的7%,個人應繳費162.76元。補貼標準是繳費基數的6%,殘聯應補貼139.5元⑷本市社會保險如有調整,按新標准執行。
3、對個體就業殘疾人社會保險補貼,採取「先繳納後補貼,一年一補的方法。
4、如正在享受勞動保障部門針對4050人員《北京市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辦法》政策的失業殘疾人,可先享受勞動保障部門保險補貼政策,停止勞動保障部門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後,可繼續享受本辦法規定的補貼政策;享受勞動保障部門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間,不能享受本辦法的補貼政策。
6、享受重殘無業困難生活補助的殘疾人不可享受該政策(不含低保殘疾人)。
(三)所需材料:身份症、戶口本、殘疾人證、個體工商營業執照或集貿市場個體經營證明、實現靈活就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靈活就業證明由社區出示)。繳納社會保險費證明原件。
註:請詳細填寫審批表及所需材料復印件缺一不可。
五、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各社區記錄登記轄區內自己通過按比例就業、社區就業人員的就業情況隨時報到街道殘聯。
六、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獎勵政策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不含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等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本單位職工總數1.7%比例後,每多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每年給予該單位3000元的獎勵。
七、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
依據北京市殘聯《關於北京市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個體就業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規定
(一)扶持對象:具有本市戶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在法定年齡段內(男16-60歲,女16-50歲)自主創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的失業殘疾人。
(二)扶持標准
1、對自主創業並取得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殘疾人按照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標准給予創業扶持;對租賃場地的,再給予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場地租賃費扶持。
2、對從事個體經營(含農村民俗旅遊經營)實現就業並取得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殘疾人按照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標准給予扶持;對租賃場地的,再給予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場地租賃費扶持。
3、對進入市場從事個體經營或由街道(鄉鎮)、社區安排,在社區內從事個體經營或便民服務的殘疾人按照最高不超過5000元的標准給予扶持。
4、以上均為一次性扶持。扶持實物的,應計入扶持資金。
(三)申請扶持的殘疾人必須符合的條件
1、在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進行了求職登記
2、城鎮戶籍的辦理了就業登記並按時足額繳納了社會保險費;農村戶籍的辦理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登記,並持有《北京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證》
3、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或有一年以上的場地租賃合同(服務協議)
(四)向戶籍所在地街鄉殘聯出具以下證明、材料
1、填寫《北京市殘疾人自主創業個體就業扶持申請審批表》
2、書面申請:說明自主創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便民服務的項目、時間、地點、資金投入和申請扶持的金額、用途等情況
3、殘疾人本人的《身份證》、《戶籍簿》、《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
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給予繳費補貼政策
《關於對本市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給予繳費補貼的通知》(京殘發〔2009〕99號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勞動保障局關於落實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朝政辦發〔2009〕18號)
一、補貼對象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持有二代殘疾人證
2、男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未滿55周歲
(不含在校生)
3、未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或不符合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城鄉居民
二、朝政辦發〔2009〕18號文件規定的補貼標准
(一)參保的重度殘疾人(以下簡稱「重殘人」,詳見附件)
按照1328元的繳費標准,補貼95%的繳費。(1261.6元/年)
(二)參保的低保殘疾人
按照1328元的繳費標准,補貼90%的繳費。
(三)參保的其他殘疾人
1、男性45周歲以上、女性40周歲以上的殘疾人
農村居民:按照1328元的繳費標准,由區財政和集體各補貼40%的繳費。(80%)
城鎮居民:按照1328元的繳費標准,由區財政補貼40%的繳費。
2、男性45周歲以下、女性40周歲以下的殘疾人
城鎮和農村居民均按照1328元的繳費標准,補貼40%的繳費,由區財政從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
三、繳費補貼的申請
(一)殘疾人享受繳費補貼,應在每年9月3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鄉殘聯提出申請。
(二)初次申請的,應攜帶本人的《戶籍簿》、《身份證》、《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和3張同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填寫《北京市朝陽區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審批表》),申領《北京市殘疾人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審核證》(以下簡稱《審核證》)。
(三)續繳保險費的,持《審核證》、《身份證》和《殘疾人證》按年度提出續繳保險費補貼申請。
四、繳費補貼的審批
(一)對初次申請繳費補貼的殘疾人,街鄉殘聯負責對其申請情況和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在其《申請審批表》上簽署意見並在其《審核證》相應欄內蓋章後,於每月10日前報區殘聯審批,區殘聯自接到街鄉殘聯上報的有關材料之日起,在10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反饋給街鄉殘聯,由街鄉殘聯向經批准享受繳費補貼的殘疾人發放《審核證》。(2010年集中申辦審核證時間為5月-8月)
對初次申請繳費補貼的重殘人,由區經辦機構於每月25日前將當月辦理參保手續的重殘人名單提交區殘聯復核,區殘聯核對後確認並蓋章。
(二)街鄉殘聯負責殘疾人續繳保險費補貼的審批工作。對符合續繳保險費補貼條件的,在其《審核證》相應年度欄簽署意見、加蓋公章,並於每月10日前將《北京市朝陽區殘疾人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花名冊》報區殘聯。
五、辦理手續
經批准享受繳費補貼的殘疾人,初次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應按照《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到指定商業銀行開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專用存摺》並存入應繳納的保險費,在每年4月1日至10月10日期間,持本人《戶籍簿》、《身份證》、《專用存摺》、《審核證》,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鄉社保所辦理參保和繳費手續。
以後年度,個人需要繳納保險費的,應在《專用存摺》內存入應繳納的保險費後,在每年4月1日至10月10日期間,持《審核證》和《專用存摺》,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鄉社保所辦理續繳保險費手續。
二
康 復
一、殘疾兒童少年康復補助
依據朝殘康〔2008〕16號關於轉發《關於印發北京市殘疾兒童少年康復補助辦法的通知》《關於印發北京殘疾兒童少年康復補助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北京市殘疾兒童少年康復補助
補助對象:屬於本轄區戶籍,持有殘疾人證的各類殘疾兒童少年
補助范圍:年齡不滿16周歲的持有殘疾人證的各類殘疾兒童少年
(一)社區康復訓練
不滿16周歲各類殘疾兒童,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康復訓練。每年有1000元康復訓練卡。
(二)機構康復訓練
1、年齡不滿7周歲的各類殘疾兒童在區殘聯指定的康復醫療機構進行康復訓練,每個月可享受500元的補貼。(全年)
2、享受低保、城市重殘人生活補助家庭的殘疾兒童在康復救助定點機構接受康復訓練,免費。
(三)重度聽力殘疾兒童植入人工耳蝸補助
1、條件:年齡不滿7周歲的重度聽力殘疾兒童
2、到市殘聯指定康復機構進行評估。
3、補貼標准:當年11月底持有效票據,實報實銷。
(四)0-15歲殘疾兒童人工電子耳蝸升級(自費)
1、范圍:年齡不滿16周歲。已經自費植入人工電子耳蝸後,需對處理器升級的聽力殘疾兒童少年。
2、補貼標准:實報實銷
申請流程:
所帶材料: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首、本人頁)、殘疾證(第一頁、第二頁)一式三份、3張一寸照片、相關診斷證明。帶齊上述材料到居委會填寫《北京市殘疾兒童少年康復補助申請審批表》。
二、成年貧困聾人配戴助聽器補貼
(一)中老年貧困聾人,更換助聽器,到區殘聯指定部門進行驗配。(一次性給予200元標准),或由殘聯給予免費配發。
(二)材料:身份證(戶口本)、殘疾證、家庭收入證明,一式三份。
(三)貧困聾人填寫《朝陽區配發輔助器具/裝配假肢、矯形器審批表》一式三份。
三、7—16歲腦癱、智障、孤獨症殘疾兒童少年參加機構康復訓練補貼
依據朝殘康〔2009〕11號《關於對朝陽區7—16歲腦癱、智障、孤獨症殘疾兒童少年參加機構康復訓練給予補貼》的通知
(一)補助對象:屬於本地區持有殘疾人證的腦癱、智障、孤獨症兒童少年
(二)補助范圍:7-16歲(含7歲、不含16歲)
(三)補貼標准:經評定可在康復機構接受康復訓練的,給予每人每月最高500元的康復訓練補貼。
(四)享受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腦癱、智障、孤獨症兒童少年在指定康復機構接受康復訓練的,給予每人每月最高1500元的康復訓練補貼(以每月實際交納費用為依據)。
(五)申請審批程序
1、每年12月,符合救助條件的腦癱、智障、孤獨症兒童少年的監護人持殘疾人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針對低保家庭)、一寸同版彩色證件照3張到戶口所屬街道(地區)殘聯提出申請並填寫《朝陽區7—16歲殘疾兒童少年康復補助審批表》一式三份,街道(地區)殘聯進行初審。
四、成年智力殘疾人康復補助
依據朝殘康[2008]7號《關於成年智力殘疾人康復補助的通知》精神規定
(一)補助對象: 具有朝陽區常住戶口,持有殘疾人證
(二)補助范圍:成年智力殘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重殘補助,屬於一戶多殘、老殘一體、單親的貧困成年智力殘疾人,入住指定康復機構均可按照規定享受康復補助。
(三)機構名稱:啟蕊康復中心、新運弱智兒童養育院、智光特殊教育學校、安華學校
(四)補貼標准:入住康復機構每月可享受520元補貼,每人每年限6個月。
(五)申請流程:每年11月初,由監護人持殘疾人證、戶口本復印件、3張1寸照片和本年度入住康復機構的收費憑證。(發票貼在A4紙上)
五、貧困重性精神病人精神科診療費用
依據朝衛通字[2009]16號關於印發《2009年朝陽區貧困重性精神病人精神科診療費用補助方案》的通知精神規定
(一)門診補助
1、補助標准:全年最高限額500元
2、補助范圍:精神科用葯及血常規(全年兩次)、心電圖(一次)、肝功能(不含澳抗、乙肝五項)、尿常規、血糖、血脂檢查
(三)指定醫院:朝陽區第三醫院、亞運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門診報銷流程:就診後,憑底方、發票或醫療救助手冊等憑證當月到社區精防醫生(鄭潔大夫)登記當月精神疾病相關診療費用中自付部分金額。
(二)住院補助
1、補助標准:享受住院費自付部分,全年補助標准最高限額2000元(自費項目除外)。
2、指定醫院:朝陽區第三醫院
(三)住院報銷流程
1、享受醫保的患者:出院後持住院費用發票、出院結賬單到社區精防醫生(鄭潔醫生)登記並上交,可享受住院費自付部分。全年補助標准最高限額2000元(自費項目除外)。
2、享受醫療救助的患者:先到戶口所在街道社保所報銷。再持住院費用發票、出院結賬單復印件以及醫療救助報銷分割單到社區精防醫生(鄭潔醫生)登記並上交,可享受住院費自付部分,全年補助標准最高限額2000元(自費項目除外)。
轉院:如需到其它專科醫院門診或住院,必須到朝陽區第三醫院門診開具轉院單,方可到其它醫院就診,在出院後可享受住院費補貼。
(四)申請流程
1、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帶齊: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首、本人頁)、殘疾證(第一頁、第二頁)、低保證、醫保手冊、醫療救助手冊,復印件(一式三份)。
2、帶齊上述材料到居委會填寫《朝陽區貧困重性精神病人精神科醫療費用補助申請審批表》。
3、居委會接到申請審批材料後,在3個工作日內報街道殘聯並做好存檔。
五、貧困精神殘疾人入住康復機構
依據朝殘康[2008]7號《關於貧困精神殘疾人入住康復機構補貼標準的通知》精神規定
(一)條件:持本地區殘疾人證的精神殘疾人享受低保、重殘無業補、老殘一體、單親家庭的精神殘疾人。
(二)補貼標准:個人負擔280元,無特殊原因每年補貼3個月;特殊(病情嚴重)的可延長半年。
(三)入住康復機構:大柳樹、託管中心。
(四)申請流程
1、從未住過康復機構需帶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首、本人頁)、殘疾證(第一頁、第二頁)、重殘證明、復印件(一式四份),殘疾人本人1寸照片4張。到街道殘聯填寫《北京市貧困精神殘疾人康復服務審批表》。
2、住過康復機構需帶殘疾人本人1寸照片4張,殘疾人證復印件(一式四份)。到街道殘聯填寫《北京市貧困精神殘疾人康復服務審批表》。
六、調整裝配假肢、矯形器補貼
依據朝殘康[2008]8號關於調整裝配假肢、矯形器的補貼通知精神規定
(一)范圍:初次安裝或確需更換假肢的可享受全額免費裝配服務。
(二)裝配假肢:僅限下肢
(三)裝配矯形器:上、下肢均可
七、白內障復明手術補貼標准
依據朝殘康[2008]8號關於調整白內障復明手術補貼標準的通知精神規定
(一)范圍:無醫保的白內障患者(有證、無證都可以)
(二)補貼標准:低保、重殘補、老殘一體、一戶多殘及單親家庭人員免費手術。
(三)不享受免費手術人員,由個人負擔400元(不限制家庭收入)
(四)申請流程: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帶齊: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首、本人頁)、殘疾證(第一頁、第二頁)、重殘補、低保(民政)
(五)指定醫院:英智、華信、民航眼科醫院
(六)帶齊上述材料到居委會填寫《朝陽區貧困重性精神病人精神科醫療費用補助申請審批表》。
三
助殘券發放工作
依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民政局市殘聯關於北京市市民居家養老(助殘)服務(「九養」)辦法的通知》(市政辦發[2009]104號)文件精神。
(一)服務對象及范圍
1、本市長住戶口並長期居住在朝陽區,持有二代《殘疾人證》的16至59歲重度殘疾人,主要是指:享受重殘無業生活補助的重殘人和未在用人單位(含福利企業、鄉鎮企業)就業、未領取各類營業執照的其他重殘人。60至79歲重度殘疾人。
2、重殘人員標准:
肢體殘疾:一級,二級
視力殘疾:一級,二級
智力殘疾:一級,二級,三級
精神殘疾:一級,二級,三級
(二)補貼辦法及補貼標准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向符合享受居家養老助殘券標準的殘疾人每人每月發放一百(100)元養老助殘券。殘疾人可通過養老助殘券購買的社區和社會各項養老助殘服務。
(三)申請條件及應提供材料
1、16至59周歲無工作的重度殘疾人
(1)北京市市民居家養老(助殘)服務券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
(2)兩寸免冠同版近照兩張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兩份(首頁及本人頁)
(4)身份證復印件兩份
(5)殘疾證復印件兩份(首頁及殘疾等級頁)
(6)未工作證明原件(統一格式,社區蓋章)
(7)委託他人申請並領取補充提供材料:受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兩份。
(8)戶籍所在地與居民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請人補充提供材料: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地區辦事處)主管部門出具的未在戶籍所在地申請並享受居家養老(助殘)券的證明材料。
(9)以下情況不在此政策享受范圍
l 在用人單位就業(含內退職工)的;
l 實現個體就業活靈活就業的;
l 領取各類營業執照的;
l 享受退休、退職待遇的(含提前退休);
l 按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
l 征地「農專非」享受「超轉人員」待遇的;
l 參加職業康復站勞動或享受溫馨家園托養服務和日間照料的;
l 入住民政部門福利院活光榮優撫機構的;
l 享受殘疾人專職委員補貼的;
l 普通全日制在校學生
⑵ 殘疾人就業,對殘疾人本身有什麼優惠政策
江蘇省級無業重度殘疾人社保補貼辦法目前不清楚,下面有的市區出台了相信的政策,蘇州和宿遷就出台了的,就具體情況咨詢當地社保局
國家的政策是鼓勵殘疾人就業,為鼓勵企業接收殘疾人,凡製造業的企業接收殘疾人在10人以上,占職工總人數25%以上的,每年可退還增值稅每個殘疾人是3.5萬元,同時企業所得稅部份對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對企業自有的房產及土地應繳納房產稅及土地稅也都有一定的優惠政策,但對殘疾人本身沒有減免社保的規定。所有企業每年都按在職人數計算應安排的殘疾人人數,安排的殘疾人達不到應安排的部份,按一定的比例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但各省市都有自己的標准。
江蘇省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
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安置殘疾人員實行最低比例和絕對人數限制,具體比例為25%(含)以上,且安置人數不少於10人。
「四殘」(盲、聾、啞、肢體殘疾)人員擴大到「六殘」人員,新增加智力殘疾人和精神殘疾人兩類人員。江蘇省福利企業每安置一名殘疾職工,每年可退還的增值稅或減征的營業稅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在所得稅方面,實行按照企業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稅前據實扣除,並加計100%扣除的辦法。同時,對單位按照規定取得的增值稅退稅或營業稅減稅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對江蘇省單個企業而言,每安置一名殘疾職工即可退3.5萬元增值稅,扣除其實際支付的工資、養老保險等「四金」,加上加計扣除所得稅所享受的優惠,企業實際可享受優惠約2.2萬元。
企業必須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員簽訂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並且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在單位實際上崗工作;必須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員按月足額繳納所在縣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必須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員實際支付不低於企業所在縣(市)適用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必須具備安置殘疾人員就業的基本設施和規章制度。
蘇州市區無業重度殘疾人社保補貼辦法出台
蘇州《市區無業重度殘疾人社會保險補貼試行辦法》3月1日出台,享受低保和低保邊緣救助的重殘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可補貼75%,其他無業重殘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可補貼50%。此辦法從今年1月1日起試行。
適用此辦法的無業重度殘疾人員是指具有本市市區戶籍,年滿18周歲、未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退休年齡,未在用人單位就業,持有區級以上殘聯核發的《殘疾人證》,且登記為1—2級肢體、智力、精神、盲視力殘疾的殘疾人。因工受傷的殘疾人,根據工傷保險有關規定執行,不適用此次出台的辦法規定。
重殘人員按《蘇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辦法》的規定,可到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形式參加社會保險,參加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的,可申請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准為市勞動保障部門公布的當年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標准或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計算所繳社會保險費的50%,享受低保和低保邊緣救助的重殘人員,補貼標准為75%。
重殘人員到達國家和省規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合計不滿15年的,享受一次性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如本人書面申請,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後延繳費至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滿15年及其以上,再申請辦理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手續。後延繳費期間符合條件的,仍可繼續享受社會保險補貼。重殘人員符合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達到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和規定實際繳費年限的,可以享受職工醫療保險退休待遇;繳費年限不足的,允許本人以退休時上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6%的繳費比例一次型補足繳費年限後,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不予補足的,終止職工醫療保險關系。一次性補足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醫療保險費給予50%的補貼,享受低保和低保邊緣救助的重殘人員給予75%的補貼。
符合條件的重殘人員應在繳費次月向戶籍所在地街道殘聯提出申請,社會保險費先由本人全額交納、後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於每年2月、5月、8月、11月的20日發放。社會保險補貼由各區殘聯統一發放至重殘人員本人社會保險繳費銀行賬戶。
符合條件的重殘人員首次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時,應提供《蘇州市無業重殘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報表》、《殘疾人證》、身份證、戶口簿和社會保險繳費銀行存摺的原件和復印件。低保和低保邊緣重殘人員還應提供《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和復印件。
希望能幫助你
⑶ 社會對殘疾人有哪些優惠政策
殘疾證事實上就是一抄個身份證明,就跟身份證一樣,只是證明你是一個殘疾人。如果是地方殘疾證的話,一至四級,可以申請低保。殘疾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在市區的公園內享受免費,但在郊區一些特殊景點不免費。其他方面的優惠如下:搭乘火車、飛機,優先購票和搭乘;市內公共汽車免費;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免費攜帶。殘疾人專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費停放;盲人讀物普通郵件免費寄遞;殘疾人就醫,優先掛號、就診,盲人、雙下肢殘疾人、多重殘疾人免交掛號費;殘疾人免費進入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宮)等場所;使用收費公廁免費;影劇院、體育場(館)提供半價優惠。
⑷ 殘疾人就業有哪些優惠政策
你好!
政府對扶助殘疾人就業有哪些優惠政策呢?
《殘疾人保障法》規定:「政府有關部門鼓勵、幫助殘疾人自願組織起來從業或者個體開業。」那麼,政府對扶助殘疾人就業有哪些優惠政策呢?
根據有關規定,對於申請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優先核發營業執照,工商、衛生、公安、房管、勞動、城管、文化等部門減半收取有關規費,並在場地、攤點、攤位等方面提供方便。
殘疾人員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營業收入,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予以免徵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殘疾人從事商業經營的,如營業額較小,未達到起征點的,免徵增值稅。殘疾人員個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的,免徵增值稅。對農村殘疾人,減免義務工、公益事業費和其他社會負擔。對各類殘疾人工療傷,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予以減免稅收和管理費。
盲人就業仍以個人私營和組織起來從事保健按摩為重點,飯店、浴室、保健康樂機構等有關按摩業務的服務行業和社會醫療機構的按摩推拿科室,應優先錄用有按摩技術並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盲人按摩人員。
另外,國家對殘疾人福利性事業組織和城鄉殘疾人個人勞動者,實行稅收減免政策。國稅部門對生產銷售供殘疾人專用的假肢、輪椅、矯形器,經批准免徵增值稅;對殘疾人工商戶從事其他經營所取得的應征增值稅的收入,按適用稅率(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地稅部門對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從事個體經營所的,經批准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對殘疾人員個體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殘疾人個體工商管理費、個體協會會員費予以酌情減免。
殘疾人個體工商戶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和復印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副縣長本以及申請減免報告書直接向當地國稅、地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經批准後予以減免。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作者: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發布時間:2007-12-27
發布時間:2007-12-27
各市國家稅務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以下以文號簡稱)、《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征管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7〕67號,以下以文號簡稱)下發以來,省局陸續接到各市一些反映,要求對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調整過渡期中的有關問題予以明確。經研究明確如下:
一、原有福利企業稅收優惠問題
(一)根據財稅〔2007〕92號文件第六條第(三)項規定,對2007年7月1日前的原有福利企業(經省國稅、地稅、民政部門共同認定的,下同),在2007年7月至9月間,雖未為殘疾人辦理繳納「四險」,但符合財稅〔2007〕92號文件第五條其他條件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直接提出退減稅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查認定後,按照新的稅收優惠政策辦理退減稅。
(二)原有福利企業在2007年10月1日前,經民政部門按照《民政部關於印發福利企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103號)要求重新認定為福利企業的,從2007年10月1日起繼續享受財稅〔2007〕92號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原有福利企業在2007年10月1日以後,經民政部門按照《民政部關於印發福利企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103號)要求重新認定為福利企業的,從民政部門重新認定為福利企業的次月起,享受財稅〔2007〕92號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四)經過民政部門重新認定的原有福利企業,其自2007年10月1日至民政部門重新認定的當月如何享受稅收優惠問題,待國家稅務總局明確後,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二、新辦福利企業稅收優惠問題
新辦福利企業在取得民政部門的資格認定後,應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並從稅務機關審批的次月起享受稅收優惠。
三、福利企業稅收優惠審批問題
根據《行政許可法》的原則和財稅〔2007〕92號、國稅發〔2007〕67號文件的規定,福利企業享受稅收優惠屬於稅務行政審批項目,由縣級稅務機關進行審批、稅政部門具體辦理。
在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省局反饋。
自強不息
⑸ 如何招聘殘疾大學生有何利弊可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的辦法。
(一)實際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年可退還的增值稅或減征的營業稅的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單位所在區縣(含縣級市)適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
(二)主管稅務機關對符合減免稅條件的納稅人應當按月退還增值稅,本月已交增值稅不足退還的,可在本年度(指納稅年度)內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稅扣除已退
增值稅的余額中退還,仍不足退還的可結轉本年度內以後月份退還。本年度應納稅額小於核定的年度退稅限額的,以本年度應納稅額為限;本年度應納稅額大於核定
的年度退稅限額的,以核定的年度退稅限額為限。納稅人本年度應納稅額不足退還的,不得結轉以後年度退還。納稅人本月應退增值稅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本月應退增值稅額=納稅人本月實際安置殘疾人員人數×縣級以上稅務機關確定的每位殘疾人員每年可退還增值稅的具體限額÷12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第09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征管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7〕67號)
目前我所知道的,就是對企業的所得稅上有一定的優惠政策。
⑹ 國家對殘疾人有哪些具體優惠政策
一、稅收優惠
(1)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
(2)殘疾人員的所得,由納稅人提出申請,報市地方稅務局審核批准,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3)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和街道辦的非中途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含35%)以上,暫免徵收所得稅。
(4)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用地,凡安置殘疾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含35%)以上的,暫免徵收土地使用稅。
二、減免規費
(1)凡殘疾人本人從事手工業、商業、服務業、修理業等,規模較小的,登記費、個協會費、管理費減半收取。
(2)經核實,確屬家庭特別困難的殘疾人從事經營活動的,各所報請局裡同意後,可免收登記費、會費和管理費。
(3)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中的殘疾人就業人員達30%以上的,按福利企業對待,管理費按核定標準的70%收取。
(4)殘疾人領辦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的,登記費減半收取。
(5)凡殘疾人本人從事圖書、電子游戲、歌舞廳(卡拉ok)、檯球、錄相、影碟出租等經營,規模較小的,管理費免收。
(6)殘疾大學生就業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殘疾特殊照顧:
1、公共服務機構應當積極創造條件,為殘疾人提供優先服務和輔助性服務;
2、殘疾人搭乘公共汽車、電車、地鐵、輪船、渡船、火車、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時,應當對殘疾人給予方便和照顧;對殘疾人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應當准予免費攜帶;
3、盲人應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地鐵、渡船,凡是盲人讀物郵件,都應當免費寄遞;
4、縣級和鄉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具體情況減免農村殘疾人的義務工、公益事業費和其他社會負擔。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增加對殘疾人的其他照顧和扶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殘疾人
⑺ 殘疾人享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殘疾人享有的稅收優惠政策如下:
1、殘疾人的所得,經批准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注意:是減征不是免徵,要申請當地地方稅務局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
2、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
3、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的辦法。(財稅[2007]92號)
4、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並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財稅[2007]92號)
5、國家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條)
(7)殘疾大學生就業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三、對殘疾人個人就業的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6號)第六條第(二)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93)財法字第40號〕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對殘疾人個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4號〕第三條的規定,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徵增值稅。
⑻ 殘疾人有哪些優惠政策
殘疾證事實上就是一個身份證明,就跟身份證一樣,只是證明你是一個殘疾人。如專果是地方殘屬疾證的話,一至四級,可以申請低保。殘疾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在市區的公園內享受免費,但在郊區一些特殊景點不免費。其他方面的優惠如下:搭乘火車、飛機,優先購票和搭乘;市內公共汽車免費;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免費攜帶。殘疾人專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費停放;盲人讀物普通郵件免費寄遞;殘疾人就醫,優先掛號、就診,盲人、雙下肢殘疾人、多重殘疾人免交掛號費;殘疾人免費進入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宮)等場所;使用收費公廁免費;影劇院、體育場(館)提供半價優惠。
⑼ 困難家庭大學生就業有優惠政策嗎
一、什麼是就業困難人員,具體對象包括那些?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以及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能實現就業的人員。
根據《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做好促進就業工作通知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08〕18號)等規定,凡具有本區城鎮戶口、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了失業登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按規定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一)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及以上的失業人員(簡稱 「4050」人員);
(二)持《殘疾證》的殘疾失業人員(簡稱殘疾人員);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簡稱低保人員);
(四)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員(簡稱長期失業人員);
(五)失去土地的農民轉為城鎮戶口的失業人員(簡稱失地農民);
(六)零就業家庭中的勞動適齡成員;
(七)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
(八)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對象。
零就業家庭是指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家庭人員均處於失業狀況的城市居民家庭。
二、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需要提供那些材料?
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請持下列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領取並填寫《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表》(一式二份),經鄉(鎮)公示、審核並登錄貴州省勞動就業信息網且簽署意見後,再持下列資料到區就業局辦理。
(一)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應復印戶主頁和本人頁);
(二)加蓋有鄉(鎮)社會救助和勞動保障所印章的《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表》(一式二份);
(三)本人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其他材料:
1、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及以上的失業人員(簡稱「4050」人員),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持《殘疾證》的殘疾失業人員,持《殘疾證》原件和復印件或區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殘疾證明;
3、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業人員,持正在領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或區民政部門出具的正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證明;
4、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員(是指從領取《登記證》之日起,滿一年以上的失業人員),持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出具的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證明;
5、失去土地的農民轉為城鎮戶口的失業人員,持國土部門出具的土地被徵用證明和鄉(鎮)派出所出具的農民轉為城鎮戶口的證明;
6、零就業家庭就業困難人員應出具《零就業家庭認定證明》;
7、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持相關證明及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主要包括《零就業家庭認定證明》,或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證》或民政部門出具的正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證明,或在校期間申請並獲得助學貸款證明,或父母持有的《殘疾證》,或本人在校期間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災難且經民政部門認定屬社會扶助對象的證明,或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證明。
8、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對象,持相關證明材料。
三、就業服務機構如何認定就業困難人員?
(一)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收到《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表》後,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調查、核實,對符合條件且申請資料完備的,應在申請人居住的村(社區)公示3天,經公示無異議後簽署意見上報區就業局辦理;
(二)區就業局收到加蓋有鄉(鎮)或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印章的《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表》後,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首先登錄勞動就業信息系統確認,並在其《就業失業登記證》中的「就業援助卡」上進行標注,然後通知鄉(鎮)取回《就業失業登記證》發還給就業困難人員,且告知其妥善保管,不得出租、轉讓、租借。若有違反行為,將嚴肅處理。
四、就業困難人員如何申請就業援助?
就業困難人員可以向所在地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就業援助。經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確認屬實的,納入就業援助范圍。
五、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如何實施就業援助?
(一)建立就業困難人員幫扶制度,通過落實各項就業扶持政策、提供就業崗位信息、組織技能培訓等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和公益性崗位援助,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
(二)在公益性崗位上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按照國家規定給予崗位補貼。
(三)建立零就業家庭即時崗位援助制度,通過拓寬公益性崗位范圍,開發各類就業崗位等措施,及時向零就業家庭中的失業人員提供適當的就業崗位,確保零就業家庭至少有一人實現就業。
(四)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對轄區內就業援助對象進行登記,建立專門台賬,實行就業援助對象動態管理和援助責任制度,提供及時、有效的就業援助。
六、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如何管理就業困難人員?
(一)建立就業困難人員基礎台賬,詳細記載就業困難人員的年齡、技能、接受就業服務、就業願望、實現就業情況及享受扶持政策情況等基本信息。
(二)對轄區內新產生的就業困難人員,要及時受理其認定申請並予以申報認定。對不再具備就業困難人員條件或已經就業的,要及時調整、更新相關台賬和資料庫。同時建立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失業狀況統計制度,及時掌握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或失業狀況,為實施援助提供依據。
(三)將認定就業困難人員的有關信息及時輸入電腦,待省廳統一建勞動就業信息系統後及時載入。
(四)對就業困難人員進行跟蹤隨訪,入戶調查。對已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若出現下列情形的,鄉(鎮)應按照規定,報區就業局進行注銷失業登記。
1、入學、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2、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被勞動教養的;
3、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4、認定後實現了就業但未辦理就業登記手續的。
5、從認定之日起,應按要求每季要到勞動保障就業服務機構接受一次就業指導,連續兩次未接受就業指導的。
6、兩次以上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勞動保障就業服務機構的就業推薦或用人單位同意招用但本人無正當理由拒絕的。
7、經就業服務機構推薦上崗後,本人無正當理由辭職的。
8、向就業服務機構提供虛假信息的。
9、不應當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其他情形。
(五)加強對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申請人弄虛作假的,由區就業局撤銷認定,鄉(鎮)應追收其不應得的各項就業援助補貼資金。
⑽ 請問,殘疾人上大學可以享有哪些優惠政策
來自七維教育發展中心: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國家規定對於生活能版夠自理、不影響權所報專業的學習及畢業後所從事工作的殘疾考生,在德、智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不應僅因殘疾而不予錄取。這也就是說,滿足條件的殘疾人上大學至少在法律層面上是有保障的。
談到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上大學前以及上大學後,在高考的時候,存在肢體障礙的殘疾人可以申請適當延長考試時間;畢業之後,學校也會優先幫助安排適合的就業崗位。但是在上大學期間,其實除了殘疾人本來就可以享受的外,並沒有什麼其他特別的優惠,更多的是學校會給予更多關心以及生活上的幫助。比如盲生可以收到語音版的課件,在考試的時候也會提供相應的盲文試卷;行動不便的殘疾人的宿舍一般安排在底樓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