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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

發布時間: 2021-01-21 00:50:07

⑴ 大學生開店(創業)有在稅收上有什麼優惠政策

大學生創業幫助國家緩解就業壓力,擴大就業渠道,因此國家一直是從就業這個角度來看待和鼓勵大學生創業的,並從財政、金融、稅收方面給予優惠。其中,現行有效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有三個:2010年10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台的《關於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4號),2010年11月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出台的《關於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具體實施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0年第25號公告),2011年5月國務院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

上述3項政策的核心內容就是: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從事個體經營,3年內每年能按8000元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如果小於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如果大於上述扣減限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

然而大學生創業要享受這一稅收優惠,需要特別注意政策規定的限制條件。

第一,身份限制。根據規定,從事個體經營的大學生必須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方能享受稅收優惠。具體來說,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如果是在校期間就開始創業的,須先向所在學校申請《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然後持此證向創業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如果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離校後才開始創業的,可憑畢業證直接向創業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縣級以上)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創業大學生只有申領了合法有效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獲取稅收優惠。

第二,行業限制。根據規定,大學生干個體如果從事以下9類行業則無法享受稅收優惠。這9類行業是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

第三,時間限制。按照規定,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的審批期限為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以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手續之日起作為稅收優惠的起始時間。也就是說,稅收優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執行到期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另外,享受稅收優惠的高校畢業生限於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畢業年度內是指高校大學生畢業所在自然年內,即1月1日~12月31日。一旦超過畢業年度,大學生將無資格申領相關證明,自然無法享受相關稅收優惠。

⑵ 大學生自主創業國家有何扶持政策

大學生自主創業國家有何扶持政策:

一、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並且可以申請1萬元的創業實體補助。

二、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審批期限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手續之日起作為優惠政策起始時間。稅收優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執行到期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在2010年12月31日未執行到期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

拓展資料

大學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為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從畢業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稅收減免的優惠政策。其中,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創業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領《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離校後創業的,可憑畢業證書直接向創業地縣以上人社部門申請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作為享受政策的憑證。

⑶ 下崗再就業有哪些新的稅收優惠政策

下崗再就業有以下新的稅收優惠政策:
(1)企業招收下崗失業人員的稅收減免額度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 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 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 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 菅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准 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動20%,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 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准,並報財政 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按上述標准計算的稅收扣減額應在企業當年 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稅 額中扣減,當年扣減不足的,不得結轉下年使用,對2005年底前核准 享受再就業減免稅政策的企業,在剩餘期限內仍按原優惠方式繼續享 受減免稅政策至期滿。
這樣,稅收減免不再計算下崗失業人員的比例,不再實行稅收全 面減免,而是每新招用一名下崗職工,允許每年減免稅款4000元,按 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的順序依次減免, 就是說當年營業稅如果不夠減免額,就再減附加稅,還不夠減免額則 再減免企業所得稅,直到達到減免4000元稅款為止。需要注意的是, 稅款只能在當年扣減,當年扣減不足的,不得結轉下年使用;2005年 底以前已享受稅收減免的企業,在剩餘期限內仍按原優惠方式繼續享 受減免稅政策至期滿。新政策只針對2006年1月1日以後才享受優惠 政策的企業。
(2)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稅收減免額度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個體 經營的(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 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 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 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於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 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於上述扣減限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 對2005年底前核准享受再就業減免稅優惠的個體經營人員,從2006 年1月1日起按上述政策規定執行,原政策優惠規定停止執行。需要注意的是,將3年內免徵營業稅及附加和個人所得稅改為每戶每年減 免8000元稅款,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和個人所得稅一次減免;對2005年底前核准享受再就業減免稅優惠的 個體經營人員,從2006年1月1日起按新政策規定執行,原政策優惠 規定停止執行。這一點和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是不同的。
(3)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的稅收規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文件對此方面在優惠政策上沒作調整,還是免3年企業所得稅,但在條件上作了一些調整,主要變化就是原來 建築業不在優惠政策的范圍內,現在改為建築業中從事工程總承包的 以外的也可享受優惠政策,但從事工程總承包以外的建築企業吸納原 企業富餘人員必須達到本企業職工總數70%以上(含70%)。
(4)對新辦企業的標准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新辦企業 認定標準的通知》文件對新辦企業進行了重新界定,文件規定,享受 企業所得稅定期減稅或免稅的新辦企業標準是: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設 立登記,新注冊成立的企業。
新辦企業的權益性出資人(股東或其他權益投資方)實際出資 中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的累計出資額佔新辦企業注冊 資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25%。
新辦企業在享受企業所得稅定期減稅或免稅優惠政策期間,從 權益性投資人及其關聯方累計購置的非貨幣性資產超過注冊資金25% 的,將不再享受相關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政策優惠。
對於新辦企業這里界定得比較清晰,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一是 新注冊的企業;二是對非貨幣性出資占注冊資本的比例有了新的限制 性規定,即不得高於25%,同時享受減免稅期間從權益性投資人及其 關聯方累計購置的非貨幣性資產超過注冊資金25%的,也不得繼續享 受減免稅政策,這樣規定是為增加新辦企業的難度,新辦企業必須注 入不少於注冊資本75%的貨幣資金,以防止為享受優惠政策用原企業 的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成立新公司。
(5)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為個體經營戶不享受個人所得稅再就業優 惠政策
對於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為個體經營戶是否享受個人所得稅再就業 優惠政策,國家稅務總局在給安徽省地方稅務局的批復中進行了明確, 即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有關稅收政策 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個體經營是指《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 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下發後,即2002年9月30日以後 從無到有建立起來的新辦個體經營戶。由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為個體經 營戶,不符合上述文件精神,不得享受個人所得稅再就業優惠政策。

⑷ 大學生創業國家有相關補助嗎

有。如下:

1、稅收優惠:經稅務部門批准,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新辦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一年。

2、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大學畢業生在畢業後兩年內自主創業,到創業實體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注冊資金(本)在50萬元以下的,允許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資金不低於注冊資本的10%(出資額不低於3萬元),1年內實繳注冊資本追加到50%以上,餘款可在3年內分期到位。

3、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4、享受培訓補貼:國家免費提供有關內容培訓。並給與相關資金補貼。

5、免費創業服務: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

(4)大學生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大學生創業優勢:

1、大學生往往對未來充滿希望,他們有著年輕的血液、充滿激情,以及「初生牛犢不怕虎」的精神,而這些都是一個創業者應該具備的素質。

2、大學生在學校里學到了很多理論性的東西,有著較高層次的技術優勢,而目前最有前途的事業就是開辦高科技企業。技術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大學生創業從一開始就必定會走向高科技、高技術含量的領域,「用智力換資本」是大學生創業的特色和必然之路。一些風險投資家往往就因為看中了大學生所掌握的先進技術,而願意對其創業計劃進行資助。

3、現代大學生有創新精神,有對傳統觀念和傳統行業挑戰的信心和慾望,而這種創新精神也往往造就了大學生創業的動力源泉,成為成功創業的精神基礎。大學生心中懷揣創業夢想,努力打拚,創造了財富。

4、大學生創業的最大好處在於能提高自己的能力,增長社會實戰經驗,以及學以致用;最大的誘人之處是通過成功創業,可以實現自己的理想,證明自己的價值。

⑸ 大學生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的規定:“1.對持《就業創業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准,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於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於上述扣減限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
上述人員是指:(1)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2)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3)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⑹ 常見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呢

就業復和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制所謂的就業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就是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照一種比較低的標准來繳納稅費就可以了。這種繳納稅費的基本標准就是每戶每年8000元為一種限額,然後再一次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以及其他的一些稅費,並且是有一定的限額的,這個限額標准就是最高只能上浮20%。
高新技術、軟體開發、集成電路產業的優惠政策: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不收取營業稅是可以為大家起到節稅的目的,另外還會有研發費用的扣除,這樣就能夠將總稅費降到最低。

農副產品加工業和農業產業優惠政策:部分農副產品免徵增值稅。農產品、農具等適用13%增值稅稅率。收購農產品允許扣抵進項稅額。免徵蔬菜、部分鮮活肉蛋流通環節增值稅。這些就是對於農夫產品的一些基本稅收優惠政策,通過這些政策能夠讓大家節省大量的稅收,降低稅收支出,實現利益最大化。

⑺ 應屆畢業生在幾年內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大學生創業最新優惠政策政策如下:
(一)大學畢業生在畢業後兩年內自主創業,到創業實體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注冊資金(本)在50萬元以下的,允許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資金不低於注冊資本的10%(出資額不低於3萬元),1年內實繳注冊資本追加到50%以上,餘款可在3年內分期到位。
(二)大學畢業生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兩年;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新辦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一年。
(三)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有條件的城市信用社要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提供小額貸款,並簡化程序,提供開戶和結算便利,貸款額度在2萬元左右。貸款期限最長為兩年,到期確定需延長的,可申請延期一次。貸款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確定,擔保最高限額為擔保基金的5倍,期限與貸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免費為自主創業畢業生保管人事檔案(包括代辦社保、職稱、檔案工資等有關手續)2年;提供免費查詢人才、勞動力供求信息,免費發布招聘廣告等服務;適當減免參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勞務交流活動收費;優惠為創辦企業的員工提供一次培訓、測評服務。
天津鼓勵自主創業 大學生開公司可零首付注冊
日前,國家多個部門共同出台創業新規,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通過創業帶動整體就業。從天津市工商局獲悉,天津市制定的創業政策更加優惠,惠及范圍更廣。比如,對高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冊,開辟「綠色通道」支持自主創業。
鼓勵自主創業
鼓勵科技人員、退役軍人、留學回國人員、高校畢業生、征地農轉非人員、下崗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員自主創業。開辟「綠色通道」,對上述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企業,優先咨詢,優先受理,優先登記,同時免交涉及工商登記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在市場內從事食品經營的,由市場主辦單位統一為場內食品經營者到衛生部門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場內食品經營者可憑市場主辦單位統一申辦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執照。鼓勵個體工商戶向私營企業轉制。對個體工商戶轉為個人獨資或合夥企業,在主要投資人不變的情況下,按「一歇一開」的簡易程序辦理,其名稱可延續使用。允許企業、個體工商戶轉讓其名稱或字型大小,轉讓方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受讓方憑名稱轉讓協議及相關文件向登記機關申請核准名稱。
杭州出台新政力挺大學生自主創業 大學生創業可獲資助20萬
以創業帶動就業,讓更多大學生實現夢想,將杭州打造成大學生創業天堂。近日,杭州市政府出台了《關於鼓勵和扶持大學生在杭自主創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在杭及來杭創業的大學生提供全面的政策支持。據介紹,這在全國范圍內尚屬首創,政策優惠力度也屬國內領先。
不分本地外地生源均可享受
大學生在杭自主創業,是指普通高校在校生及畢業後五年內的大學生(畢業時間為2005年及以後)在杭州市區范圍內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工商經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從事當年度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中非禁止、非限制類發展項目。2.大學生在杭創辦企業,必須由大學生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學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出資總額不低於注冊資本的30%。
只要是符合以上條件的大學生來杭、在杭創業,不管他是本地生源大學生還是外地大學生,都一視同仁,可以享受《意見》中的相關優惠政策。
免收工商注冊費用
為出台這一政策,今年上半年,杭州市人事局積極開展調研,實地考察部分大學生創業企業,廣泛徵求意見。
在調研中,工作人員發現,大學生普遍反映不知道如何開辦企業。就此情況,《意見》從多個方面為大學生注冊企業提供便利:一是開通注冊綠色通道。在杭州市工商局和各城區工商分局注冊大廳設立大學生創業注冊登記專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務;在各工商所辦事窗口安排專人負責大學生創業注冊登記事項。二是實行工商注冊免收費。對大學生自主創業不管是從事個體經營還是成立企業的,一律免收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三是放寬市場准入條件。大學生自主創業成立的企業,除法律、行政法規和依法設立的行政許可另有規定外,企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一律降低為3萬元;鼓勵大學生以知識產權、實物、科技成果等可評估資產作價出資;允許大學生自主創業企業以股權出質融資。四是放寬經營場所限制。允許大學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圍內的相應場地作為經營場所進行注冊登記。
該政策還規定,杭州市行政服務中心開設大學生創業服務窗口,為大學生創業提供一站式受理服務。在杭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審批的大學生創業項目,由杭州市投資項目審批代辦服務中心提供全程代辦服務。
創業資助提高一倍
加大對大學生創業企業的資助力度是《意見》中最大的亮點。在「優化創業資助政策」中,將現有的創業資助政策適用范圍由畢業大學生擴大到大學生在校接受孵化並在杭落地轉化的創業項目,使在校大學生也可以享受資助政策。對大學生創業項目申請無償創業資助的,資助金額的額度從原來的最高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同時,簡化創業資助資金撥付流程,將首期撥付比例從20%提高到70%,其餘部分在首期資助資金通過考核或審計後再予撥付,同時要求區級配套資助資金應在市創業資助資金文件下達後1個月內到位。
「實行房租補貼機制」是針對大學生創辦企業租用住房存在一定困難的客觀情況,採取了對大學生創業園內和園外企業分別給予不同補貼的措施,明確大學生創業園所在城區政府為入園企業提供兩年50平方米的免費用房,引導大學生集中到創業園內創業,形成整體效應;對在創業園外租房用於創業的,由納稅地財政在兩年內按標准給予房租補貼,補貼標准為第一年補貼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補貼0.5元/平方米·天(實際租用面積超過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計算;房租補貼超過實際租房費用的,按實際租房費用補貼)。這樣既可為創業大學生提供適度幫助,又避免少數畢業生利用政策租用高價商鋪、寫字樓,加重財政負擔的可能。
「實施會展補貼」主要是為鼓勵大學生企業參加各類會展,盡快拓展市場而採取的措施,對單家企業每年最多可補貼3萬元,可連續補貼3年。同時也有一些限制:一是堅持展費以大學生創業企業自行承擔為主,財政按展位費的50%給予補貼;二是對給予補助的會展范圍進行限定,必須是參加市政府(或經市政府批准)舉辦或組織參加的會展,並經企業納稅地政府認可。
享受稅費優惠政策
稅務部門將為大學生自主創業提供稅務辦事綠色通道和便捷服務,免費辦理稅務登記證,提供注冊培訓。大學生新辦軟體生產企業、小型微利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技術貿易企業和服務業企業、農業企業均可按規定分別享受稅費優惠政策,體現了政府對大學生創辦企業類型的政策導向。對大學生自主創業企業為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在按規定據實抵扣的基礎上,再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實際發生的技術研究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

⑻ 哪些人員創業就業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1、 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
2、零就業回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答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

3、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⑼ 營改增後,大學生創業的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1、對持《就業創業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准最高可上浮2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准,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2、.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准,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上述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期限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納稅人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