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出台了一系列對大學生就業政策有什麼鼓勵政策是什麼
一、鼓勵和引導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的政策措施
第一,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補貼政策。
第二,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第三,選聘招錄優惠政策。
第四,繼續實施和完善面向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擴大項目范圍。
二、鼓勵畢業生到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政策
第一,清理影響就業的制度性障礙和限制。
第二,取消落戶限制。
第三,落實就業扶持政策。
三、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積極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
第一,鼓勵企業更多吸納高校畢業生。
第二,鼓勵困難企業更多保留高校畢業生。
第三,鼓勵科研項目聘用高校畢業生。
四、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政策措施
四項政策鼓勵自主創業
--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
--提供小額擔保貸款。
--享受職業培訓補貼。
--享受更多公共服務。
五、對困難畢業生的就業援助措施
一是對困難家庭畢業生,高校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時免收報名費和體檢費。
二是對離校後未就業回到原籍的畢業生,各地要摸清底數,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人事檔案託管等服務,並組織其參加就業見習、職業技能培訓等促進就業活動。
三是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納入當地失業人員扶持政策體系,抓好政策落實。
② 大學畢業生買房有什麼優惠政策
您好,根據《大連市購房補貼和獎勵政策實施細則》規定:在大連市內四區(中山區,西專崗區,沙河口區,屬甘井子區)購買新建商品房,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網簽備案的,大學生畢業五年內,統招專科以上或本科每平方米補貼200元,研究生每平方米補貼300元,博士每平方米補貼400元。截止日期為2018年8月30日。感謝您的提問,希望能夠幫到您。
③ 大學生創業有哪些優惠政策

3、對符合大學生自主創業條件的,可以在創業地按照規定申請2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需要注意的是國家限制行業不在此內;
4、大學生自主創業開辦小微型企業,其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並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並交納社會保險費將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5、國家對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給予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一條龍服務;
6、國家對大學生自製創業提供畢業生落戶手續,畢業生可以在創業地申請辦理戶口落戶;
7、大學生創業可以享受各地各高校的系列卓越計劃以及科教結合協同與人行動計劃等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機會。
看了以上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解讀一文是否對創業優惠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呢?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關最新資訊、政策可以登錄深圳問明途官網查看.
④ 國家對在基層就業的大學畢業生有哪些優惠政策
(1)完善工資待遇進一步向基層傾斜的辦法,健全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鼓勵畢業生到鄉鎮特別是困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2)對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3)落實完善見習補貼政策,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准,允許就業見習補貼用於見習單位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
(4)結合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推進,在基層特別是街道(鄉鎮)、社區(村)購買一批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優先用於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5)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機關招錄高校畢業生可適當放寬學歷、專業等條件,降低開考比例,可設置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具有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市、縣長期生活的高校畢業生。
(6)將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對象范圍擴展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以及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
⑤ 國家對大學生自主創業有哪些優惠政策
優惠政策包括稅費減免和小額貸款。一是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按政策規定,三年內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二是符合殘疾人就業、失業人員再就業以及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等規定的,享受現行稅收政策和創業經營場所安排政策;三是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和基層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等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一些地方規定更高),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適當擴大貸款規模,從事微利項目的享受貼息扶持。目前就是這樣
(1)大學畢業生在畢業後兩年內自主創業,到創業實體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注冊資金(本)在50萬元以下的,允許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資金不低於注冊資本的10%(出資額不低於3萬元),1年內實繳注冊資本追加到50%以上,餘款可在3年內分期到位。
(2)大學畢業生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兩年;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新辦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一年。
(3)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有條件的城市信用社要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提供小額貸款,並簡化程序,提供開戶和結算便利,貸款額度在 2萬元左右。貸款期限最長為兩年,到期確定需延長的,可申請延期一次。貸款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確定,擔保最高限額為擔保基金的5倍,期限與貸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免費為自主創業畢業生保管人事檔案(包括代辦社保、職稱、檔案工資等有關手續)2年;提供免費查詢人才、勞動力供求信息,免費發布招聘廣告等服務;適當減免參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勞務交流活動收費;優惠為創辦企業的員工提供一次培訓、測評服務。
(5)以上優惠政策是國家針對所有自主創業的大學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為了扶持當地大學生創業,也出台了相關的政策法規,而且更加細化,更貼近實際。例如: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關規定,上海地區應屆大學畢業生創業可享受免費風險評估、免費政策培訓、無償貸款擔保及部分稅費減免四項優惠政策。
⑥ 國家對大學生就業有哪些優惠政策
一、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到中西部地區就業:
1、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公益性崗位就業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
2、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並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由政府補償學費,代償助學貸款;
3、對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優先錄取;
4、對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的,給予生活補貼,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項目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的,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高職(高專)學生可免試入讀成人本科;今後相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參加項目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
二、鼓勵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
1、由政府補償學費,代償助學貸款;
2、在選取士官、考軍校、安排到技術崗位等方面優先;
3、退役後參加政法院校為基層公檢法定向崗位招生考試時,優先錄取;
4、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
5、退役後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後免試推薦入讀碩士研究生。
三、積極聘用優秀高校畢業生參與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
高校畢業生在參與項目研究期間,享受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補助,戶口、檔案可存放在項目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滿,根據需要可以續聘或到其他崗位就業,就業後工齡與參與項目研究期間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四、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和自主創業:
1、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2、為到中小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檔案管理、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等方面的服務;
3、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並享受國家相關扶持政策;
4、登記失業並自主創業的,如自籌資金不足,可申請5萬元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規定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5、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6、靈活就業並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五、強化對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
1、就業困難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享受公益性崗位安置、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等就業援助政策;
2、機關、事業單位免收招聘報名費和體檢費;
3、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
4、對離校後未就業回到原籍的高校畢業生,由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提供就業服務並組織就業見習和職業技能培訓。
⑦ 大學畢業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創業優惠政策
年我國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優惠扶持政策
大學生自主創業優惠回政策為鼓勵高校畢業答生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從畢業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稅收減免的優惠政策。其中,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創業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領《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離校後創業的,可憑畢業證書直接向創業地縣以上人社部門申請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作為享受政策的憑證。
創業主要是由在校大學生和大學畢業生群體組成。現今大學生創業問題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密切關注,因為大學生屬於高級知識人群,並且經過多年的教育往往背負著社會和家庭的種種期望。在現今社會經濟不斷發展就業形勢卻不容樂觀的情況下,大學生創業也自然成為了大學生就業之外的新興的現象。
⑧ 國家鼓勵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主要優惠政策包括哪些
1、完善工資待遇進一步向基層傾斜的辦法,健全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鼓勵畢業生到鄉鎮特別是困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2、對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3、結合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推進,在基層特別是街道(鄉鎮)、社區(村)購買一批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優先用於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4、落實完善見習補貼政策,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准,允許就業見習補貼用於見習單位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
5、將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對象范圍擴展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以及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
6、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機關招錄高校畢業生可適當放寬學歷、專業等條件,降低開考比例,可設置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具有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市、縣長期生活的高校畢業生。
(8)大學生畢業生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國家鼓勵畢業生到基層就業遵循的原則
1、堅持服務基層和培養人才相結合。將促進基層經濟社會發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營造有利於高校畢業生立足基層成長成才的良好環境,更好鼓勵高校畢業生紮根基層、服務基層。
2、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推動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健全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加強對在校大學生的思想引導,實施基層服務示範引領項目,建立健全有利於高校畢業生向基層流動的長效機制。
3、堅持政策支持和完善服務相結合。把轉變政府職能和創新管理方式結合起來,著力完善各項支持政策,加強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有利於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