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學生坐高鐵有優惠嗎
大學生坐高鐵有優惠。
學生持學生證坐高鐵二等座7.5折優惠,購買一等座、商務座個沒有這個優惠。
學生回火車票優惠時間:春冬季12月1日至3月31日,夏秋季6月1日至9月30日。
大學生享受學生票優惠,一年有兩個時段的限制,其學生證必須辦理優惠磁卡,並且每年只享受四次優惠。學答生票的發售范圍包括了普通硬座票、普通卧鋪票和動車組車票。
(1)大學生乘火車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不能發售學生票情況
1.學校所在地有學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時;
2.學生因休學、復學、轉學、退學時;
3.學生往返於學校與實習地點時;
4.學生證未按時辦理學校注冊的。
5.學生證優惠乘車期間更改但未加蓋學校公章的。
6.沒有「學生火車票優惠卡」、「學生火車票優惠卡」不能識別或者與學生證記載不一致的。
Ⅱ 有木有什麼針對大學生的坐火車的優惠政策
學生每年僅限於購買四次單程減價票,僅限在優惠乘車區間之內,且優惠乘車區間限於家庭至院校(實習地點)之間。
所以單獨出去玩,且不在學生證乘車區間的票是不打折的,全價票的。
Ⅲ 關於大學生火車票優惠的
這個是可以的,沒有直達車的話,轉車點只要在你學校和老家之間,就可以享受優惠的。目前學生火車票優惠區間主要是指學校和老家之間,你在辦理優惠卡時就應該說明白。
Ⅳ 大學生乘車票半價嗎
大學生乘車票是半價。
一、半價人群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二十條規定:
在普通大、專院校(含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有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大學)、軍事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就讀,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研究生。
以及家庭居住地和學校不在同一城市的,憑附有加蓋院校公章的減價優待證的學生證(小學生憑書面證明),每年可享受四次家庭至院校之間的半價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新生憑錄取通知書、畢業生憑學校書面證明可買一次學生票。
二、購票時間
鐵道部、教育部日前聯合出台《學生往返票管理辦法》,首次明確限定學生票辦理時間為寒假12月1日至3月31日,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學生在其他時間乘車將不能享受票價半價優惠。
三、不能發售的情況
1.學校所在地有學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時;
2.學生因休學、復學、轉學、退學時;
3.學生往返於學校與實習地點時;
4.學生證未按時辦理學校注冊的;
5.學生證優惠乘車期間更改但未加蓋學校公章的;
6.沒有「學生火車票優惠卡」、「學生火車票優惠卡」不能識別或者與學生證記載不一致的。
四、發票原則
《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第十七條規定:
發售學生票要求出示相應的證件外,還應按如下原則發售:
(1)普通大、專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門所規定的年限、學期和課程等制度並經相應級別的教育機關注冊的院校,不包括各類職工大學、電視大學、業余廣播大學、函授學校;
(2)「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是指沒有固定工資收入的學生。學生有無工資收入,由學校確定,鐵路憑學校發給的減價優待證售票。如能夠確認有工資收入的學生持減價優待證購票時,車站可以拒絕發售學生票,並通知學校處理;
(3)學生父、母都不在學校所在地,並分兩處居住地,由學生選擇其中一處,並登記在學生減價優待證上。如學生父母遷居時,根據學生申請,經學校確認,可將學生減價優待證上的乘車區間更改並加蓋公章或更換新證。學生回家後,院校遷移或調整,也可憑學校證明和學生減價優待證,發售從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的學生票;
(4)學生每年僅限於購買四次單程減價票,當年未使用的次數,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5)學生票應按近徑路發售,但在直達列車後換車次數,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6)在乘降所上車的學生(其減價優待證上註明上車地點不為乘降所),可以在列車上售給全程學生票,並在減價優待證相當欄內,有列車長註明「某年某月某日乘某某列車」,加蓋名章,作為登記一次乘車次數;
(7)超過減價優待證上記載的區間乘車時,對超過區間按一般旅客辦理,核收全價;
(8)華僑學生和港澳台學生回家時,車票發售至其他地方旅遊觀光或探親訪友時,在規定的次數內可發售學生票,由學校所在地車站和返程站售票時各加蓋依次站名戳以記錄售票次數;
(9)符合減價優待條件的學生無票乘車時,除補收票款外,同時應在減價優待證上登記蓋章,作為依次乘車次數。
(4)大學生乘火車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補充規定
1、2000年7月3日第152號電報《關於嚴格按<客規>發售學生票的通知》(2000年第258號電報)
由於學生證管理和社會辦學存在一些問題,給准確發售學生票帶來了難度,為解決這一問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客規》中「正規院校」是指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統一考試錄取入學、有教育部批準的學歷教育資格的學校;
(2)學生票限定在寒假12月1日-次年3月31日、暑假6月1日-9月30日期間發售,其他時間不再發售學生票。學生票的發售范圍只限普通硬座票、普通硬卧票和動車組二等車(75折)。軟座(卧)、動車組一等車不發售學生票;
(3)學生票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期間發售,不能變更發、到站,也不能分段購票;
(4)應屆畢業生購買學生票時,必須憑學校書面證明,不得憑派遣證購票;
(5)對學生實習、舉辦夏令營或其他社會實踐活動,不得發售學生票;
(6)發售學生票必須在「減價優待證」上登記購票次數;
(7)發現有塗改「減價優待證」或一人持兩個以上學生證的,可以暫扣學生證並通過車站通知其學校,拒絕發售其學生票;
(8)對學生證丟失後補發的學生證,補發證當年不予發售學生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學生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鐵路旅客運輸規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
Ⅳ 關於大學生火車票優惠政策的問題
第一
不能購買
只能購買
學校到惠州的學生票
但是到惠州以後找個車坐到東莞回就可以了答
很近
第二
可以充磁
正常一個學期有四次使用也就是兩次回家和兩次回學校
但是如果想多次使用的話
去找教導處的主任,給點好處他就也許會給你一張新磁條的
第三
學生票只有在每年的
1
2
3
6
7
8
9
12月份可以購買學生票
其他月份不可以
Ⅵ 應屆畢業生買火車票優惠政策
學生火車票火車票優惠政策:
1、在普通大、中專院校。中、小學生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就讀,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學校不在同地城市時,任附有加蓋院校公章的減速價優待證的學生證(小學生憑局面證明),每年可享受四次家庭至院校(實習地點)之間的半價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
2、新生任錄取通知書、畢業生任學校局面證明可買一次學生票。
3、華僑學生和港澳學生按照上述規定同樣辦理。
4、發售學生票時應以近徑路或換乘次數少的列車發售。
5、根據鐵道部、教育部聯合出台《學生往返票管理辦法》,首次明確限定學生票辦理時間為寒假12月1日至3月31日,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學生在其他時間乘車將不能享受票價半價優惠。
(6)大學生乘火車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2004年11月16日鐵道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聯合頒布《關於高等學校學生購火車票使用優惠卡的通知》(辦運發[2004]73號)規定,自2004年寒假起,高等學校中符合購買火車票硬座半價條件的學生,一律憑優惠卡購票乘車。通知要求各高等院校:
1、嚴格按照《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對學生票的規定,做好學生證和火車票優惠卡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因沒有優惠卡影響學生乘車的,由學校負責。
2、積極配合鐵路部門做好學生票發售工作,教育學生購票和乘車要自學遵守鐵路規章規定。
3、學生火車票優惠必須貼於學生證內空白部位,無空白處的貼在插入封皮的任何一面,封皮遮擋無礙(封皮與內頁分開的不能帖於封皮),但一經粘貼就不能揭下重貼。
4、學生火車票優惠卡中已儲存購票數4次,以後學生注冊時由學校在優惠卡中按每年4次增輸。
Ⅶ 大學生買火車票享有哪些優惠政策
火車票優惠卡
又稱火車票學生優惠卡、學生購票優惠卡等,是學生購買火車票打折用的卡,貼在學生證的後面。只有買了這個卡才能享受學生優惠。 購票以來,給發售、查驗學生票工作帶來了方便,也有效地遏制了偽造、販賣假學生證購票行為。為進一步規范學生票購售工作,鐵道部、教育部決定比照高等學校學生購買火車票使用優惠卡的辦法,對全國實施學歷教育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寒暑假往返家庭住地與就讀學校區間須乘坐火車的,也實行憑附有火車票半價優惠卡的學生證購票
2014年春運,為便於學生買票,在自動售(取)票機上增設了學生票購、取票功能,同時火車票優惠卡也進行了升級。
引用
http://ke..com/link?url=Kco0poB_P77RdhFTnpin7IRXwFW8y-_MbQ79yREu1UdVa
Ⅷ 大學生火車票優惠政策
1、學生票購票時間是按學年算,即每年的12月1日到次年的9月30日。
2、一學年4次,但沒內有寒暑假的區分,可以容一個假期都用掉。
3、沒有來回的規定,可以單方向買票,4次都買一個方向也行。
4、每學年注冊時充入4次(持卡者),當年沒用完作廢。
Ⅸ 關於大學生火車票優惠政策的問題
第一 不能來購買 只能購買 學校到自惠州的學生票 但是到惠州以後找個車坐到東莞就可以了 很近
第二 可以充磁 正常一個學期有四次使用也就是兩次回家和兩次回學校 但是如果想多次使用的話 去找教導處的主任,給點好處他就也許會給你一張新磁條的
第三 學生票只有在每年的 1 2 3 6 7 8 9 12月份可以購買學生票 其他月份不可以
Ⅹ 憑學生證坐火車半價的優惠政策具體是什麼
學生票就是在普通大、專院校(含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有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大學),軍事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就讀,沒有工資收的學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學校不在同一城市時
2.憑附有加蓋院校公章的減價儔的學生證(小學生憑局面證明),每年可以享受4次家庭至院校(實習地點)之間的半價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
3.售票點出售的帶有「學」字的車票 (如圖) 學生票和常規票樣的差別就是上面帶「學」字,價格通常較正常票價有所優惠,折扣根據車次類型和硬座/卧鋪類型有所不同。高鐵學生票為二等座票價的基礎上7.5折。
4.鐵道部、教育部日前聯合出台《學生往返票管理辦法》,首次明確限定學生票辦理時間為寒假12月1日至3月31日,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學生在其他時間乘車將不能享受票價半價優惠。
(10)大學生乘火車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發票原則
《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第17條規定:發售學生票要求出示相應的證件外,還應按如下原則發售:
(1)普通大、專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門所規定的年限、學期和課程等制度並經相應級別的教育機關注冊的院校,不包括各類職工大學、電視大學、業余廣播大學、函授學校。
(2)「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是指沒有固定工資收入的學生。學生有無工資收入,由學校確定,鐵路憑學校發給的減價優待證售票。如能夠確認有工資收入的學生持減價優待證購票時,車站可以拒絕發售學生票,並通知學校處理。
(3)學生父、母都不在學校所在地,並分兩處居住地,由學生選擇其中一處,並登記在學生減價優待證上。如學生父母遷居時,根據學生申請,經學校確認,可將學生減價優待證上的乘車區間更改並加蓋公章或更換新證。學生回家後,院校遷移或調整,也可憑學校證明和學生減價優待證,發售從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的學生票。
(4)學生每年僅限於購買四次單程減價票,當年未使用的次數,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5)學生票應按近徑路發售,但在直達列車後換車次數,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6)在乘降所上車的學生(其減價優待證上註明上車地點不為乘降所),可以在列車上售給全程學生票,並在減價優待證相當欄內,有列車長註明「某年某月某日乘某某列車」,加蓋名章,作為登記一次乘車次數。
(7)超過減價優待證上記載的區間乘車時,對超過區間按一般旅客辦理,核收全價。
(8)華僑學生和港澳台學生回家時,車票發售至其他地方旅遊觀光或探親訪友時,在規定的次數內可發售學生票,由學校所在地車站和返程站售票時各加蓋依次站名戳以記錄售票次數。
(9)符合減價優待條件的學生無票乘車時,除補收票款外,同時應在減價優待證上登記蓋章,作為依次乘車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