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藏族經商有什麼優惠政策么
當然有,三年內免交下列費用:
(1)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注冊專登記屬費(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2)衛生部門收取的民辦醫療機構管理費。(3)勞動保障部門收取的勞動合同鑒證費。(4)市、區人民政府及其財政、計劃(物價)部門執行省政府及省財政、省物價部門批准免繳的涉及個體經營的登記類和管理類收費項目。(5)其他相關登記類、管理類的收費項目。
2. 我是漢族,老公是藏族,現在關於寶寶戶籍問題還在糾結當中,請問關於少數名族有什麼優惠政策如果我寶寶
考試可以加分等優惠。(我要吐槽一下,ZF口口聲聲說民族平等,可是人家少數民族優惠一大堆,漢族這個主體民族啥都沒有,別忘了南斯拉夫是怎麼分裂的)
3. 在西藏,藏族和漢族結婚有什麼優惠政策
並沒有,因為婚姻是建立在男女雙方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的,政府不刻意推動或阻止不同民族間的婚姻關系。
4. 媽媽是藏族,我是漢族,我的戶口遷到我媽的戶口本上,我能否享受西藏的高考優惠政策
這樣只遷戶口是不行的,你可以申請該為藏族,之後才能享受政策,但是現在很難修改民族。
5. 國家和政府對西藏有什麼優惠政策
修鐵路,宗教信仰自由,
。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中央人民政府與西藏地方政府簽訂《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西藏實現和平解放,為西藏實行
奠定了基礎。
一九五九年,西藏上層統治集團中的一些人為維護封建農奴制度「永遠不變」,在帝國主義勢力的支持下,於三月十日發動全面武裝叛亂,圖謀把西藏從中國分裂出去。同年三月二十八日,國務院宣布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委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職權。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區籌委會領導西藏人民,迅速平息叛亂,並實行民主改革,推翻了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廢除了封建等級制度、人身依附關系和各種野蠻刑罰,百萬農奴和奴隸獲得翻身解放。
一九六一年,西藏各地開始實行西藏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普選,翻身農奴和奴隸破天荒第一次獲得了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
一九六五年九月,西藏自治區正式成立。
改革開放以後,鄧小平明確提出實行
的關鍵是使少數民族地區發展起來,為西藏在新時期更加全面地實施
確立了指導方針。
一九八四年,中國頒布實施了《
》,將
確立為國家的一項
,為西藏人民充分行使自治權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改革開放以來,中央政府做出了中央政府關心西藏、全國各地支援西藏的重大決策,制定了一系列加快西藏發展的特殊優惠政策和措施,形成了國家
西藏建設項目、中央政府實行
、全國進行對口支援的全方位支持西藏現代化建設的格局,有力地推動了西藏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評論 | 給力1不給力02013-06-06 16:08 熱心網友 最快回答西藏自治區成立40年來,中央在西藏實行一系列特殊優惠的政策,投入巨資建立和改善經濟基礎設施,使西藏社會生產力實現了三次飛躍。 據西藏經濟界人士介紹,第一次飛躍是1959年開始的民主改革時期;第二次是改革開放後,全面實行「兩個長期不變」政策時期;第三次是中央召開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以後。1959年,西藏一舉砸碎了封建農奴制枷鎖,建立
,從根本上改變了生產資料所有權。百萬翻身農奴第一次有了屬於自己的土地、牲畜和生產工具,極大地調動了他們的生產積極性。僅糧食生產一項就從1951年的近15萬噸增加到1965年自治區成立時的29萬噸,人民生活得到初步改善。1980年3月,中央召開的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談會,貫徹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使西藏實現了工作重點轉移。1984年,中央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決定幫助西藏建設43項工程,明確實行了「土地歸戶使用、自主經營、長期不變」和「牲畜歸戶、私有私養、自主經營長期不變」、免徵農牧業稅等一系列促使農牧民休養生息的優惠政策。耕地、牲畜分到農牧民手中,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分配原則推廣,進一步調動和激發了廣大農牧民的生產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帶來了西藏社會生產力的第二次飛躍。這次生產關系的調整使西藏
得到充分開發與利用,科技成為農業發展新的生產力。西藏每年有33萬農民接受化肥施用、良種精選、葯劑播種、機械耕作等技術培訓,土地的產出率因而得到提高,多數群眾溫飽問題得到解決。僅僅10多年間,種子更新了幾代,畝產一年比一年高。同時,一批輕工、建材、水泥、啤酒等工廠建立起來,民族工業迅速崛起。據西藏自治區統計,在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的經濟增長中,科技
達到28%。中央第三次、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以後,決定對西藏實行「對口支援、分片負責、定期輪換」的政策,國家在保證正常項目建設的同時,支援西藏建設了62項工程和117項工程,並在財稅、貿易、金融等方面賦予優惠政策。滿拉水利樞紐工程、羊湖電站、青藏
整治改建等工程的建成,改變了西藏落後的基礎設施,基本建成了適應市場經濟的基礎設施。在10年多的時間里,西藏在抓好
增長的同時,重視結構的調整,努力轉變
,依託優勢資源培育以旅遊、藏醫藏葯、礦產為主的
,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社會生產力第三次得到快速發展。農牧民糧油肉基本實現自給,作為生產力基本要素的生產工具得以更新換代。傳統生產、生活方式被現代方式代替,信息技術、高新技術的作用日益增強。國家的特殊優惠政策使西藏生產力持續快速發展,西藏國民經濟連續持續增長。西藏
1999年超過100億元大關後,去年又突破200億元大關,達
6. 在上海,漢族女方與藏族男方結婚有沒有優惠政策
在上海漢族女方嫁藏族男方結婚沒有什麼優惠政策。如果在西藏結婚多,給個紇念。
7. 國家對西藏的政策
西藏自治區總人口219萬多人,其中藏族佔95%。西藏地方的社會經濟、歷史和地理條件在中國具有很大的特殊性。西藏自治區在中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享有充分的自治權利。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簽訂的《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第三條明確規定:「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西藏人民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權利。」1956年,經國務院批准,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成立。這個委員會是一個具有政權性質的協商辦事機構。基本職責是,組織實施西藏的民主改革,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創造必要的條件。1965年9月,西藏自治區正式成立。標志著憲法賦予西藏人民的民族區域自治權利和其他民主權利已經開始實現。
國家賦予的地方性立法權。根據中國的法律規定,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可以根據當地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截止1991年,西藏已頒布了60件單行條例、地方性法規和法律性決議、決定。內容涉及政權建設、社會經濟發展、婚姻、教育、語言文字、司法、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等方面。這些條例和法規的頒行,對西藏人民各項民主權利的實現,對地方社會經濟、文化事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保障藏族人民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自由的權利。根據中國法律關於「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的規定,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於1987年通過了《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的若干規定》(試行),確定了在西藏自治區、藏漢語文並重,以藏語文為主的原則,並成立了藏語文工作指導委員會。自治區人民政府於1988年10月頒布了該規定的實施細則。
管理和自由安排本地經濟建設的權利。黨和中央和國務院歷來十分關心西藏的經濟社會發展,從80年代以來,在西藏實行了一系列優惠政策:為農牧區休養生息,免徵農業稅,取消農畜土特產品計劃收購和反派購;實行關稅輕稅政策;增加財政補貼;實行優惠貸款利率。
依照國家法律,自主地保護、開發和利用本地自然資源的權利。西藏有豐富的資源,森林面積達600萬公頃以上,已發現的礦藏70餘種。西藏自治區先後頒布了《森林保護條例》、《礦產資源保護條例》、《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等,並於1990年成立了自治區環境保護委員會。西藏已建立珠穆朗瑪自然保護區、野生動物保護區等7個自然保護區,總面積達5000平方公里。各種森林、植被和野生動物得到了有效保護。
有進行對外貿易活動的自治權。1985年7月,自治區人民政府負責人在西藏四屆人大二次會議上宣布了西藏開展對外經貿活動的一系列優惠政策。為了促進西藏對外經貿活動的開展,中央政府採取了特殊的政策,規定西藏地區進出口商品稅率低於全國統一稅率,所得外匯收入金額留成。1990年藏自治區對外貿易進出口總額已達2.45億元。
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貫徹執行國家法律和政策,制定和實施特殊政策和措施的權利。西藏實行的特殊政策主要有:
8. 藏族學生考國家公務員具有的優惠政策
沒有,針對民族一般沒有優惠,不過如果回到當地會有優惠,鼓勵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