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市90平米以上總價80萬以下的普通住房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通知
契稅是1.5%,印花稅0.05%。維修基金是房價的2%,沒有其他優惠。
② 求問確定本市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標準的依據是什麼
本市確定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標準的依據,就是國務院七部委版《關於做好穩權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中的規定。該意見明確,享受優惠政策的住房原則上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單套建築面積和價格標准適當浮動,但向上浮動的比例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20%。根據這一精神,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本市對單套建築面積和價格標准作了上浮,確定了本市的具體標准。其中對價格標准,一方面從劃分區域的合理性出發,根據七部委提出的「同級土地」的要求,確定「二環三區」的劃分原則,反映本市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區域特徵;另一方面從住房價格的穩定性出發,按照2004年二季度到今年一季度一年的住房實際成交平均價格來確定。需要說明的是,目前公布的三個價格標准,是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上述實際成交平均價格的1.2倍基礎上,再上浮20%確定的。上述標准可根據市場情況作適當調整,並由市政府每半年公布一次。
③ 關於調整本市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
這裡面的道道可真太多了,建議直接去問房管局吧,他們會解釋的很清楚,打個電話或過去問一下,他們不回答的話就錄視頻曝光,哈哈。
④ 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
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在北京購買普通自住房且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且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以家庭為單元,在北京已擁有1套住房的,以及個人在北京市無住房,有過商業性貸款記錄的或有過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則判定為二套房。
普通自住房和非普通自住房的認定標准,按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於2014年9月30日聯合印發的《關於調整本市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發〔2014〕382號)標准執行。
(4)關於調整本市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擴展閱讀:
北京二套房稅費標准
1、如果滿五年且為賣方唯一住宅,只需要繳納1.5%契稅,國家規定由買方繳納,如果買方購買非首套住宅,契稅為3%。
2、如果滿五年為賣方非唯一住宅,需要繳納1%個人所得稅,國家規定由賣方繳納,但是現在實際中都轉嫁給買方繳納;1.5%契稅,國家規定由買方繳納,如果買方購買非首套住宅,契稅為3%;產權面積超過144平方米,契稅也是3%。
3、如果未滿五年,無論是否為賣方唯一住宅,需要繳納1%個人所得稅,國家規定由賣方繳納,但是現在實際中都轉嫁給買方繳納;5.6%營業稅,國家規定由賣方繳納,但是現在實際中都轉嫁給買方繳納;1.5%契稅,國家規定由買方繳納,如果買方購買非首套住宅,契稅為3%;產權面積超過144平方米,契稅也是3%。
⑤ 在北京買二套房,首付最低幾成
從2016年9月30日開始北京買二套房,用於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於50%。用於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2016年9月30日公布的《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16〕46號規定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無論有無貸款記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二套房的認定由「認貸不認房」改為「認房又認貸」。
北京市在嚴控地價的同時,對項目未來房價進行預測,試點採取限定銷售價格並將其作為土地招拍掛條件的措施,有效控制房地產價格快速上漲。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持部分住宅作為租賃房源,滿足城市居民租房需求。
(5)關於調整本市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擴展閱讀
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新政-二套房貸款額度下降
根據最新的公積金貸款政策,從2018年9月17日開始,北京的市管公積金貸款將「認房又認貸」。借款申請人如果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且在本市無住房的,按首套房貸款政策辦理;凡不屬於首套房情形,被核定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貸款政策辦理;如果被核定為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也不予貸款。
同時,二套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也由80萬元下調為60萬元。總的來看,如果「認房又認貸」後被判定為「二套房」,相比過去將面臨貸款額度下降、首付比提高。
⑥ 商業貸款買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首付差多少
5%。
北京市購買首套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購買首套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內於40%(自住型商品容住房、兩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無論有無貸款記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6)關於調整本市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擴展閱讀
在政策出台前,北京首套住宅首付為三成,但現在首付比例提高到了35%,這顯然使得首套購房的資金壓力會上升,進而使得首套住房後續會有一定的約束。
換而言之,未來購置首套住房將按照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採取差別化的信貸比例。而對於改善型的住房交易模式,過去規定需要五成首付,但現在按照普通和非普通住房進行區別,普通的按照過去的政策走,依然是五成。而非普通的則調高到七成。這會使得後續二套購房尤其是購置大戶型住房的門檻提高。
⑦ ,"實際成交價格低於按本通知標准確定的所在區域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是什麼意思
就是你實際買房的單價超過18000*系數*1.2,如果這個計算結果大於你買房時的單價成交價格,那就不算普通住宅,如果小於那就算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優惠減半政策;
關於公布本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相關規定,結合北京實際,自2011年12月10日起,本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調整為按照全市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結合區位調整系數確定。其中,全市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為2010年成交均價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8000元,區位調整系數按照《北京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區位調整系數表》(見附件)確定。全市住房平均交易價格和區位調整系數將根據本市住房市場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和公布。
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按本通知標准確定的所在區域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納稅人在2011年12月10日(含)以後申報繳納契稅的,以及存量住房交易的納稅人在2011年12月10日(含)以後辦理存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的,按照本通知規定標准認定是否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區位調整系數表
附件:
北京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區位調整系數表
註:北部與南部六環內分界線自西向東為:六環路(卧龍崗橋)—蓮石西路—五環路(衙門口橋)—蓮石東路—西四環中路(南沙窩橋)—蓮花池西路—蓮花池東路—(天寧寺橋)—廣安門北濱河路—(廣安門橋)—廣安門內大街—騾馬市大街—珠市口西大街—珠市口東大街—廣渠門內大街—廣渠門外大街—廣渠路—東四環中路(大郊亭橋)—東四環中路—東四環中路(四惠橋)—京通快速路—五環路(遠通橋)—京通快速路—(雙會橋)—雙橋東路—京哈高速公路—六環路(施園橋)。
⑧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區別,上海普通住宅標准調整
主要有以下三點區別:
1、房子類型不同:
普通住宅是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內,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容式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
非普通住宅是非常規住房,比如別墅、花園洋房等。
2、建築面積不同:
普通住宅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
非普通住宅是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上。
3、實際成交價格不同:
普通住宅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於內環線以內的低於450萬元/套,內環線與外環線之間的低於310萬元/套,外環線以外的低於230萬元/套。
非普通珠海高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上,坐落於內環線以內的高於450萬元/套,內環線與外環線之間的低於310萬元/套,外環線以外的低於230萬元/套。
⑨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關於公布北京市享受優惠政策配套住房標準的通知》
你可以看一下
關於個人銷售已購住房有關稅收征管問題的補充通知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個人銷售已購住房有關稅收征管問題的補充通知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各分局,各區、縣財政局,各區、縣建設委員會(國土房管局):
為正確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89號),根據市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京地稅營〔2005〕279號)規定,現就各單位在工作中反映出的有關稅收征管問題明確如下:
一、普通住房標准
(一)自2005年6月1日起,凡涉及個人住房稅收政策普通住房標准事項均依照《北京市建設委員會關於公布北京市享受優惠政策配套住房標準的通知》(京建住〔2005〕528號)執行。
(二)各級土地具體范圍的劃分標准,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本市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基準地價的通知》(京政發〔2002〕32號)規定的「居住用途類」十級土地劃分標准(附件)執行。
(三)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購公房、危改回遷房、合作社集資建設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綠化隔離地區農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質的住房,均視同普通住房。
(四)納稅人銷售平房住宅,凡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的,均視同普通住房。
二、個人購買住房銷售業務申報資料
(一)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全額繳納營業稅時,必須提供個人合法性身份證件、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交易合同書。
(二)個人將購買後超過2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按其銷售價格減除原購進價格後的余額繳納營業稅時,必須提供個人合法性身份證件、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交易合同書及原購房發票或合法付款票據(包括地稅局監制的各種類型正式發票、財政局監制的銀錢收據、下同)。
納稅人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原購房發票或合法付款憑據,可以提交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據的該房產「購進時點」評估價值報告替代使用。
(三)個人將購買後超過2年(含)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申請免徵營業稅時,必須提供個人合法性身份證件、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交易合同書。
主管稅務機關接收上述資料後,結合建設規劃部門提供的容積率資料進行審核。
三、納稅人已購住房購房時間的認定
納稅人銷售已購住房的購房時間,可按契稅完稅憑證、契稅核定證明或房屋產權證上記載的時間孰先原則確定。
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購公房、危改回遷房、合作社集資建設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綠化隔離地區農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質的住房,由於合理客觀原因,購房人未能及時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並辦理契稅手續的,購房時間的認定可憑原購房發票或合法付款票據證明的第一筆購房款交納時間作為購房時間。
四、納稅地點的確定
納稅人應到房屋座落地向所屬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涉稅手續。
須由北京市市級房屋管理部門確權、核發房屋所有權證,或由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確權辦理土地使用權轉移變更登記手續的個人住房交易,應由納稅人(已持有確權對應房產合法銷售發票的售房人除外)向東城區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有關涉稅手續。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發布機構: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⑩ 什麼叫普通住宅什麼叫非普通住宅
普通住宅不等同於普通住房,兩者不能混瑕。普通住宅泛指整幢樓,而普通住房指單套住房。普通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標准建造的居住用房屋。因建築裝修標准高的定義比較模糊,由此可見普通住宅的最大特點就是無空氣調節系統。
非普通住宅一般指宅建築面積較大或用作商業用途的房子。例如,別墅,高端公寓等。
標准:
1、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下(不含1.0);
2、2012年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或者房屋交易成交價160萬以上);2013年國稅總局下發的通知要求從嚴區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降至120平方米以上。
3、實際成交價格高於該區市場指導價;
以上三點只要符合一個,即為非普通住宅。 反之則為普通住宅。
(10)關於調整本市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擴展閱讀: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稅費區別:
一、個人所得稅:成交價*1%
1、普通住宅滿5年(含5年),且為賣方家庭少有住房,免徵。
2、非住宅(無年限制)按成交價的1%徵收。
3、轉讓受贈住房一律按差額的20%徵收。
4、直系贈與,看老證,滿5年免徵。
二、營業稅:成交價*5.6%
1、普通住宅滿5年(含5年)免徵。
2、普通住宅未滿5年滿2年,差額徵收。
3、普通住宅未滿2年,全額徵收。
4、非普通住宅滿5年,差額徵收。
5、非普通住宅未滿5年,全額徵收。